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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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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37,121,0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拥有世界钢铁行业领先的工艺技术装备,具备进口钢材国产化、高端产品升级换代的强大基础,拥有年产3000万吨精品钢材的生产能力。
  公司钢铁产品分为板材、棒材、线材、型材四大类,覆盖家电、汽车、石油、铁路、桥梁、建筑、电力、交通、轻工、船舶、新能源等重要应用领域。冷轧薄板、热轧钢板、宽厚板、高强螺纹钢筋等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汽车板、家电板、管线钢、核电用钢及含钒特钢等产品服务于国内外高端市场。在众多闻名中外的重大工程、大国重器建设建造中,如雄安高铁站、红沿河核电工程、昌江核电工程、港珠澳大桥、冬奥会场馆、国内首座跨海高铁桥等,公司产品扮演了重要角色。
  公司在钒钛钢铁冶炼和钒产品生产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钒产品年产能2.2万吨,主要产品有五氧化二钒(片剂、粉剂)、氧化钒、钒铁、氮化钒铁、钒铝合金等,成功研发了99.9%能源级氧化钒、钒电池电解液、金属钒、钛合金粉末等一系列高端钒钛产品,形成了完整的产品研发制备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2024年,公司产铁2962万吨、粗钢2793万吨、钢材2642万吨;生产钒渣22万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16亿元,利润总额9.2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07亿元,取得了较好的运营成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存续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AAA,较上次并未发生变化。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全文2024年6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0年8月与唐山市政府就唐山分公司关停及退城搬迁事项签订了《关于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次唐山分公司可获得搬迁补偿款总额为334亿元,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全部到位。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搬迁工业土地规模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工业地属性复杂、土地变更用途涉及前置手续繁杂等因素影响,土地处置工作进度较原计划滞后,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188.61亿元,占应收补偿款总额的56.5%。根据《协议》相关违约条款的约定,唐钢发展于2021年8月起按照1年期贷款利率LPR向唐山分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024年度,公司共收到违约金4.88亿元。在补偿款全部到位前,唐钢发展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唐钢将继续积极与唐山市政府协商退城搬迁土地处置及补偿金额落实等工作,争取将搬迁补偿尽早到位。
  2.按照河北省政府、邯郸市政府对钢铁行业退城搬迁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河钢股份邯郸分公司位于邯郸市区的铁钢产能需在“十四五”期间全部退城,产能减量置换至邯郸涉县龙西工业园区建设新基地。2022年12月20日,公司与邯郸市政府就关停及补偿事项签订了《关于邯郸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邯郸市政府签订〈邯郸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土地补偿金。后续邯钢将继续加大力度对接邯郸市相关政府部门,加快推进邯钢老区搬迁补偿资金到位。
  3.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公司”)计划自2025年1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河钢股份股票。本次计划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1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3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邯钢公司和唐钢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增持河钢股份98,793,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增持金额为21548万元(不含手续费),其中:邯钢公司增持49,434,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增持金额为10770万元(不含手续费);唐钢公司增持49,358,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增持金额为10778万元(不含手续费)。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15一09:25、09:30一11:30 和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4年度述职报告。
  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 第7项、第8项及第9项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5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编:050023
  (3)联系人:梁柯英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9
  2.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09:15一09:25、09:30一11:30 和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王兰玉、许斌、张爱民、王书桓、高栋章、刘青、李正团等7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谢海深、邓建军、张振全、马莉等4位董事视频参会。会议由董事长王兰玉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4.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了《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了《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5年计划产生铁3339万吨,粗钢3189万吨,钢材2896万吨,钒渣26万吨。
  9. 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13)。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拟在不超过1600亿元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业务,并在下一年度授信总额度议案经董事会批准之前的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年度内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商票保贴、信托融资、保险融资等。公司可结合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及其授信额度作出必要的调整。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河钢股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结果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河钢股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兰玉、许斌、谢海深、邓建军、张振全、张爱民、张志芳、曾加庆、刘青、宋绍清共十人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王兰玉、许斌、谢海深、邓建军、张振全、张爱民六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志芳、曾加庆、刘青、宋绍清四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
  ■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职工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上述第1至4项及第11项、14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 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兰玉,男,1965年5月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河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河钢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兰玉持有公司股票190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许斌,男,汉族,1965年7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河钢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许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谢海深,男,汉族,1965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副总经理、河钢集团采购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河钢集团宣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董事。谢海深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建军,男,汉族,1969年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河钢集团舞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董事。邓建军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振全,男,汉族,1974年7月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承钢公司能源中心副主任,设备管理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部长,能源中心主任、总经理,河钢集团承钢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现任河钢集团承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董事。张振全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爱民,男,汉族,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财务经营部部长,河钢乐亭钢铁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党总支书记,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总会计师、董事,现任河钢股份董事、总会计师,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张爱民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志芳,男,1959年1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河北省国资委财务审计处处长、开滦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4月退休。张志芳为中国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煤炭分会副会长,中国煤炭学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河北地质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河北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燕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2010年3月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张志芳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失信行为。
  曾加庆,男,1959年10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钢铁研究总院冶金工艺所所长、钢铁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2022年10月退休。曾加庆长期从事钢铁流程工艺优化方向的科技攻关,荣获冶金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三等奖1项,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现任中国金属学会废钢铁分会主任、炼钢分会副主任;北京市金属学会炼钢分会副主任;中国核心期刊“中国冶金”副主编、“钢铁”编委。曾加庆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失信行为。
  刘青,男,汉族,1967年6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国际先进材料协会会士FIAAM。刘青教授主要从事连铸、冶金流程学与智能制造、冶金过程模拟与优化等研究,曾任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科研部副部长,2019年7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绿色低碳钢铁冶金全国重点实验室教授,2024年11月至今任河钢股份独立董事。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荣获北京科技大学职业荣誉金质奖,国际发明家协会联合会第十届世界科学家大奖金奖、第九届世界发明创新大赛金奖、教育部与行业科技奖等多个奖项。刘青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失信行为。
  宋绍清,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会计)博士、教授(三级)、河北省教学名师、硕士生导师,曾任河北地质大学党委委员、会计学院院长、河北省高等学校经济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河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企业管理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宋绍清为会计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教育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正保云财务共享中心负责人、河北省会计学重点发展学科带头人、特色品牌专业负责人、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河北省会计专业硕士(MPAcc)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宋绍清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失信行为。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毅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和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2024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
  6.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毅、马志和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简历附后)。表决结果为:
  李毅: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志和: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第1至4项、第7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毅,男,汉族,1980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河钢集团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河钢集团团委书记(主任师级、四级专家级、三级专家级),曾于2019年1至7月在河北省雄安新区挂职锻炼,现任河钢股份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河钢集团团委书记,河北燕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李毅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志和,男,汉族,1968年6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邯宝公司冷轧厂厂长、河钢集团规划发展部部长、总经理,现任河钢集团规划总监,河钢股份监事。马志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宋绍清 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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