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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3,867,924.53元(不含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86,132,075.47元。上述到位资金另扣减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发行登记、公证及摇号、材料制作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027,358.4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4,104,716.9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510C00070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上事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决定将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转移至东材新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308413129100262402)和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800000560),并注销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308413129100204867)和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200000424)。 注2:鉴于“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400000423)、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308413129100204991、2308413129100280933)。 注3:鉴于公司“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年产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已终止建设,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东材新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800000560)。 注4:以上事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金额为11,826.61万元,该事项已在2021年全部完成。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金额为21,869.48万元,该事项已在2022年全部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关情况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收回,期末现金管理余额为0。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产线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将“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产线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 注: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评估,将“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评估,将“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年产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为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3,106.5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东材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东材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自我国环氧树脂行业进入集中扩能期以来,市场竞争激烈、价格分化加剧,盈利空间大幅下滑,特别是基础环氧树脂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山东艾蒙特的新建生产线尚处于产能爬坡和下游认证阶段,规模效应尚未显现,且设备磨合期的单耗和制造费用较高,下游认证周期较长,导致特种环氧树脂的产销量占比较低,整体盈利能力不佳。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已于2025年1月结项,剩余募集资金769.57万元已于2025年3月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为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拥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雷鸿,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会计师:周丽,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雷鸿、拟签字会计师周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雷鸿、拟签字会计师周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上述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的,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若公司的业务规模在2025年度发生较大变化,届时双方将根据公司实际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结合审计服务的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协商调整。 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致同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备合理、执业能力胜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 ● 由于山东艾蒙特的其他股东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本次未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交易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曾向山东艾蒙特提供过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8,256.09万元(本息合计数),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合理、公允,且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同意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风险提示:公司对山东艾蒙特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资金管控和风险控制,但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正处于产品结构调整、业绩改善的关键期,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仍存在可能无法按时履约和归还借款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因经营业绩亏损,短期内资信水平和融资能力受限,目前正处于产品结构调整、业绩改善的关键期,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总体融资成本,公司拟向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 山东润达是山东艾蒙特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17.50%股权,属于“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故山东润达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李长彬先生为山东艾蒙特的第三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5%股权,且为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属于“直接/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故李长彬先生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由于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未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借款事项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资料 公司名称: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3R89K37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李刚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胜利路19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53,424.01万元,负债总额为126,041.29万元,净资产额为27,382.7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4,227.61万元,净利润为-12,542.24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62,510.49万元,负债总额为137,159.76万元,净资产额为25,350.72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365.67万元,净利润为-2,140.98万元。 (三)股权结构 ■ (四)其他说明 山东艾蒙特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亦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其他事项。 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169548434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长彬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钱塘江大街39号 经营范围: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山东润达的资产总额为31,794.40万元,负债总额为16,651.69万元,净资产额为15,142.7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176.19万元,实现净利润605.81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山东润达的资产总额为30,622.95万元,负债总额为15,306.91万元,净资产额为15,316.04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570.90万元,实现净利润169.89万元。 (二)李长彬 李长彬,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济南市莱芜区汶河大道118号。 最近三年任职情况:任山东润达的董事长并持有其66.47%的股权,是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任山东艾蒙特的副董事长并持有其5%股权;任山东东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莱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并持有其2.14%的股权;任济南汇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55.11%的份额,该合伙企业是山东润达的员工持股平台,核心业务为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东艾蒙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拟共同签署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借方: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李长彬 借款金额:55,000万元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一次性提款或分次提款均以实际提款日为借款起始日,实际首次提款日以出借方放款的银行转款凭证日期为准。 借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实际提款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履约责任: 1、借款方应提前将提款计划告知出借方以便出借方安排资金,出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给付合同借款所约定的借款金额。 2、借款方应及时偿付本金及利息,若未按期偿付本金及利息,借款方应按照逾期未付金额的1%。/天向出借方支付违约金,在逾期期间持续计算利息且出借方可以视情况考虑下一年不再同意相关借款请求。 3、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出借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山东艾蒙特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资金管控和风险控制,且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同意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5,000万元的借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议案: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38,256.09万元(本息合计数),未超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批额度。 八、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对山东艾蒙特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资金管控和风险控制,但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正处于产品结构调整、业绩改善的关键期,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仍存在可能无法按时履约和归还借款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31号文同意,公司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材转债”,债券代码“113064”。“东材转债”自2023年5月22日进入转股期,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东材转债”的转股金额为17,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459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896,783,164股增加至896,784,62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96,783,164.00元增加至人民币896,784,623.00元。 二、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绵阳市游仙区新融路8号”变更为“绵阳市游仙区星月路8号”。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前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的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条款如下: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化工》的相关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的内部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施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2024年度的实际考核结果,2024年度,公司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的薪酬合计为855.73万元(税前)。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由固定薪资、激励提成两部分组成,适用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2、未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拟给予独立董事李双海先生、黄勇先生、钟胜先生的津贴为人民币100,000元/年/人。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及考核办法领取报酬,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固定薪资、激励提成两部分组成,适用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四)《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1、制定原则:公司坚持贯彻“按劳分配、兼顾公平、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基本原则,按岗位级别、业绩贡献、职责风险等因素确定绩效激励方案,以确保其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相融合,保持一定的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管理机构: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适用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共计8人(以下简称“激励团队”)。 4、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1)固定薪资总额:460万元人民币(激励团队总额) 固定薪资按公司与激励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 (2)激励提成考核方案 为鼓励激励团队挑战和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以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剔除本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可转债非付现利息的影响)为基数,对激励团队实施以净利润为基数的阶梯式激励方案: ■ 基于上述激励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激励标准和考核办法。 (3)激励提成发放: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个人激励标准和考核办法,核算、分配个人激励提成金额,激励提成金额自当年起分3年发放,每年发放三分之一。具体以公司当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为准。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含税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如遇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级别调整,自调整的下月起,按照新的岗位级别重新确认薪酬标准。 三、本次薪酬确认及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两名委员为利益相关方,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公司监事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鉴于三位监事均为利益相关方,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具有法律效力,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三位监事均为利益相关方,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七、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黄勇、钟胜、李双海回避表决。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唐安斌、黄勇、钟胜、李双海回避表决。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东材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三、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七、十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中,第十九项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88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1-4项议案;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5-16项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东材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9、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3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第4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熊海涛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第12、13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拟适用对象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88号)。 (二)通讯方式登记 1、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00-17:00;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2025年5月14日17:00。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电话:0816-2289750 传真:0816-2289750 邮编:621000 联系人:陈杰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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