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1,853,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军民两用航空航天飞行器、起落架着陆系统及坦克装甲车辆、高速列车等高端装备刹车制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教练机、军贸机、无人机、航天高空飞行器及坦克装甲车辆等重点军工装备,同时在民用航空、轨道交通、检验检测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进展。 公司坚持稳健发展,牢记实业报国初心和使命,不断加强竞争力,拓展新领域、新方向,已实现从零部件供应商、材料供应商向系统供应商、整体方案解决商的跨越式转变。根据产品分类,公司业务可分为刹车盘、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业务、起落架着陆系统及检测业务四类。 (一)刹车盘业务 刹车盘是以摩擦材料设计技术和制备工艺技术为核心的刹车制动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军机、民机、坦克装甲车辆和高速列车等领域,属于耗材类产品。在刹车盘领域,公司新型碳/碳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具有从预制体编织到快速沉积工艺全部自主知识产权;新型防氧化涂层材料已在大载荷、大能量的飞机碳刹车盘上应用,抗氧化能力大幅提高;高性能干、湿式粉末冶金材料技术打破国际技术垄断,成功解决进口替代问题。 公司刹车盘业务分为军品及民品两类。军品方面,公司持续开展碳陶制动盘的研发和应用。民航方面,公司通过开拓新的民航客户,民航刹车盘业务取得较快的增长,第二增长曲线正在加速形成。 (二)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业务 飞机机轮刹车系统由机轮、刹车装置及控制系统组成。机轮主要承受飞机载荷,刹车装置是利用刹车盘或刹车片的摩擦产生制动力,而控制系统主要起到防滑的功能。飞机具有重量大、速度快的特点,对机轮刹车系统有非常高的要求。 公司在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方面包括三类产品: ①在机轮方面,公司产品几乎覆盖了所有国内主战型号。公司拥有大型运输机刹车机轮采用对开式设计技术,具有承载能力大、产品寿命长等特点,而高承载机轮及高性能刹车装置技术,解决机轮承载不均问题,大幅提高产品使用寿命,将维修时间缩短3倍以上。 ②在刹车控制系统方面,公司生产的机械惯性液压刹车系统、数字防滑刹车控制系统和全电刹车控制系统均已列装部队。双通道数字防滑刹车控制技术采用了防滑控制算法和物理隔离双通道设计,刹车可靠性得到了大幅提高。高性能射流偏转板液压伺服阀技术是国内国际首创,抗污染能力大幅提高。全电传刹车系统主要的刹车控制通过电气化方法操纵,刹车效率可达到90%以上。目前公司的全电刹车技术已应用在航天高空飞行器等,解决了传统液压刹车漏油问题。 ③在胎压监测系统方面,飞机机轮温度压力监控装置可对轮胎压力进行实时监控和空中调控,以实现飞机在空中根据机场道面情况进行放气并对胎压进行精确控制。公司研发的“某型飞机机轮温度压力监控及冷却装置”可对全机刹车主机轮的轮胎压力、刹车压力进行实时监测,并同时具有对刹车主机轮进行降温的功能。 (三)起落架着陆系统 飞机起落架作为飞机重要安全功能部件,是用于飞机起飞、着陆、地面滑行和停放的重要支持系统,是飞机主要承力结构件,吸收和耗散飞机在着陆和滑行过程中与地面形成的冲击能量,保证飞机在地面运动过程中的使用安全。 (四)检验检测 公司检测试验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京瀚禹开展。2025年,京瀚禹在现有检测技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人才和设备优势,拓展和储备微波器件、环境试验、一筛业务、电磁兼容和采筛一体等的技术开发能力,新增部分研发人员,充实研发团队,为未来在相关业务领域扩张进行技术储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进度顺利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05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福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季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6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因定期轮换超期、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4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审计具体工作量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5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案表决情况:7表决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5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从业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6月20日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天闯先生、郑聃先生、肖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邓文胜先生、季学武先生、姜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邓文胜先生、季学武先生和姜晓东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姜晓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后续公司拟增加职工董事一名,公司将根据职工董事的增加情况修改《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董事。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表决当选,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天闯个人简历 张天闯先生,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曾在军种总部任职,多次立功获奖。现任北摩高科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获得首都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任职期间取得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5项。 张天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天闯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淑敏女士之女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郑聃个人简历 郑聃先生,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摩高科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5年5月,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察右前旗第四小学支教教师;2005年5月入职北摩高科公司,历任技术员、工程师、主任助理、总工程师助理、科研中心副主任、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主要业绩:参与并承担了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等多项重点型号刹车产品研制和开发。 2009年12月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2014年1月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2018年11月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曾获得“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荣誉称号;任职期间取得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25项。 郑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61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肖凯个人简历 肖凯先生,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摩高科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国民航委任制造检查代表(DMIR)。2003年8月-至今,历任技术员、分公司副主任(技术)、科研中心主任助理、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主要业绩:参与并承担民航波音系列、空客系列、歼击机、轰炸机、无人机等多型号飞机刹车盘副,轻/重型主战坦克、特种战车、火炮车等装甲车辆刹车盘副,和谐号、复兴号高速动车组闸片的研制及开发。 2009年获中国机械工业“波音737-700/800飞机国产粉末冶金刹车盘副的研制”科学技术奖;2014年获北京市“大型运输机碳刹车材料主机轮研制”科学技术奖;任职期间取得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20项。 肖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9,90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文胜个人简历 邓文胜先生,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一,武汉大学法学硕士,自1998年以来一直在京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998年-2006年2月先后就职于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2006年3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公司改制、股票发行上市等法律服务工作;2021年11月至2024年7月担任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邓文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季学武个人简历 季学武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1997年至今任职于清华大学,现任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于2002年至2003年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进修,2021年2月至今,担任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季学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姜晓东个人简历 姜晓东先生,大学学历,民进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具有独立董事资格。 1993年9月至1997年5月在山东淄博市燃料公司财务处任主管会计;1997年6月至2000年1月在淄博市鲁中审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0年2月至2005年10月在山东启新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2005年11月至今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任审计员、项目经理、审计经理、高级经理、审计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担任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姜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邓文胜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姜晓东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B4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