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86,675,000元“泉峰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10,980,137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上述期间转股增加了10,980,137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了10,980,137元。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股份总数由26,137.5202万股变更为27,235.5339万股,注册资本由26,137.5202万元变更为27,235.5339万元。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章程的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还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4月23日,已实际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3,161.92万元和3,170.70万欧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安徽”)、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LLC.(以下简称“泉峰欧洲”)的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体如下: ■ 注:上表1亿欧元的担保额度以2025年4月23日汇率计算“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 LLC. 1、公司名称: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 LLC. 2、注册地点:匈牙利布达佩斯 3、授权代表:章鼎 4、注册资本:12,000欧元 5、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 注: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泉峰安徽 1、公司名称: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W8DA02L 3、成立时间:2020年9月21日 4、注册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9号 5、法定代表人:潘龙泉 6、注册资本:73,953.26万元人民币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模具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可以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与不超过1亿欧元(以2025年4月23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332,496.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9.53%,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70.70万欧元和73,161.92万元人民币(以2025年4月23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99,318.93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为优化筹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该业务高效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该业务有关的所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公司将不再就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的单笔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授权2025年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要求的融资租赁公司。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部分资产设备 2、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要求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公司使用。上述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具体条款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营运资金持续增加。公司适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通过多样化的筹资方式,以较低成本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吴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晟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与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吴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任华孚精密金属科技(常熟)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吉达克精密金属科技(常熟)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8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高级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总监;2017年8月至2025年4月任浙江华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中心总经理。 吴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1,154,445.28元(经审计),明细如下: ■ 2024年度计提减值主要项目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度,公司对存货(含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以成本及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从而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693,697.97元。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市场需求进行存货采购用于生产,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根据成本及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对固定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从而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998,850.67元。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三)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从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8,461,896.64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事项是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经过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1,154,445.28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公司101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3、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2.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 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培胜 联系电话:025-84998999 传真电话:025-52786586 联系邮箱:ir@chervonauto.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 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后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对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况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 (四)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对相关项目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一)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二)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1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09:3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至05月06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ervonaut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将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09:30-11: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 09:3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潘龙泉先生 董事、总经理:章鼎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杨文亚先生 独立董事:许汉友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 09:3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至05月06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ervonaut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5-84998999 邮箱:ir@chervonaut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宏伟)》、《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汉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书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745,144.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3,432,015.92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司审计部门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考核结果,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建议,同意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只领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潘龙泉先生、张彤女士、柯祖谦先生、章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独立董事签订的聘任合同,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建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董事薪酬考核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乐宏伟先生、许汉友先生、张书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考核结果,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建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章鼎先生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的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薪酬由8万元/年(税前)调整至10万元/年(税前)。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有利于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符合行业实际。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乐宏伟先生、许汉友先生、张书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818,508,397.02元,实收股本为272,353,82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金融机构、约定每笔具体保理合同的金额和期限等。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周转、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筹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含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该业务高效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该业务有关的所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公司将不再就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的单笔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61,154,445.28元(经审计)。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吴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任华孚精密金属科技(常熟)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吉达克精密金属科技(常熟)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8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高级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总监;2017年8月至2025年4月任浙江华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中心总经理。 吴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745,144.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3,432,015.92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可以进行利润分配:(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二)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均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的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每名独立董事薪酬由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调整至税前人民币10万元/年。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月起执行。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对方: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及合作关系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机构。 2、交易标的:公司因经营业务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拟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此应收账款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保理金额:累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保理费用:根据市场费率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交易情况说明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商业银行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商业银行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还的应收款项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实现提前收款,加快资金回笼,有效规避信用风险;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获得低成本低风险的融资,进一步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扩大经营的资金支持。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四、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1、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金融机构、约定每笔具体保理合同的金额和期限等,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对保理业务实时监控,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3、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进展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额度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切实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五、董事会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周转、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