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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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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18号》的要求,“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以下简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下简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8日和2023年11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后一笔从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开始计算,即2024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38.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6%,成交均价为人民币7.45元/股,成交金额为54,998,050.46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股票锁定期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已于2025年1月17日届满。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中对买卖公司股票的窗口期作出如下调整: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合规运作,经公司第六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第四章“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条款、《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七条作出如下调整:
  ■
  鉴于公司已更名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此《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所涉及的公司名称均作出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需要,修订后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6258号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9,421,991.03元,公司实收股本为772,602,178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产生的原因
  过去数年间,公司处于业务迅速扩张的关键阶段,公司积极加大市场投入和技术研发力度,以期在未来实现显著的规模效应。然而,在这一阶段,由于资产购置和研发的不断投入,市场的不断拓展,产生了较高的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折旧和摊销成本,导致公司短期内未能实现盈利,处于累计亏损状态。同时,受外部环境变化对业务扩张的制约,公司盈利的实现进度较预期有所延后。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优化经营,提升业绩,逐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提出多项改善举措:
  (1)在市场拓展方面,销售团队将进一步深化市场布局,加大市场开发的力度,挖掘更多潜在商机。此外,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国际合作,拓展制冷设备出口业务,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机遇,提升国际竞争力。
  (2)在成本控制方面,公司通过强化供应链管理、推行精益制造等措施,持续提升产品毛利率。在采购环节,公司将积极与具有价格优势的优质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动态采购周期管理匹配市场波动,依托集中采购制度提升规模效应,从而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此外,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工艺方案和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物料使用效率,在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的同时有效减少生产损耗,构建全流程成本管控体系。
  公司始终坚守“创新驱动、质量至上”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及工程质量,不断夯实公司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未来的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公告日,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随着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外部环境因素减弱,公司经营情况获得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也未出现重大不利因素影响。虽然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影响《2023年年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部分项目,以及2024年前三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
  2、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及产生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林汝捷、许慧宗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12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提到公司对子公司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减值测试中,相关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存在问题,导致公司2023年商誉减值计提不恰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秉持审慎原则,委托新的评估机构对佳运油气所形成的商誉资产组实施追溯性评估,并出具了新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2、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二)对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负债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2、2024年半年度资产负债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3、2024年第三季度资产负债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5年5月16日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就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联股东原则上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洞江西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上述议案披露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特别说明
  提案5.00、6.00、8.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洞江西路8号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5年5月15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电子邮箱:snowman@snowkey.com;
  9.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洞江西路8号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50200);
  10.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对本次提案进行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分配方案发布后不会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6258号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9.49万元,合并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7,942.20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218.23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等因素,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过去数年间,公司处于业务迅速扩张的关键阶段,公司积极加大市场投入和技术研发力度,以期在未来实现显著的规模效应。然而,在这一阶段,由于资产购置和研发不断投入以及市场的不断拓展,产生了较高的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折旧和摊销成本,导致公司短期内未能实现盈利,处于累计亏损状态。目前公司制冷设备业务、氢能源等业务仍然在快速扩展期,公司还需要持续投入资金在产品技术开发、团队组建与市场开拓等方面。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数,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也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雪人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490;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5年3月11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4月24日;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4,670,000份,行权价格:7.53元/股;
  6、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381人;
  7、股票期权有效期:60个月;
  8、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 年2月13日及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2 月 14 日至2025 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5年3月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6)。
  3、2025 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3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雪人JLC1
  (二)股票期权代码:037490;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5年3月11日;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4月24日;
  (五)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4,670,000份,行权价格:7.53元/股;
  (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381人;
  (七)股票期权有效期:60个月;
  (八)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九)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八)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
  (九)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行权期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公告后至本次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87人调整为381人,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3,888.00万份调整为3,855.00万份,首次授予数量由3,500.00万份调整为3,467.00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2025 年2月14日于公司网站公示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 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7.57 元/股(公司首次授予日 2025 年 3 月 11 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各行权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8.3521%、24.0717%、23.2396%(深证综指最近 1 年、2年、3 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
  (二)本激励计划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实际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3,467.00万份,行权价格为 7.53 元/份,预计确认激励成本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分期摊销。预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情况如下所示:
  ■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 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 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工作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5)。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6258号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9.49万元,合并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7,942.20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218.2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5-036)。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七)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此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产品、进出口押汇、进出口代付、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担保函、代客资金交易额度等授信业务。
  同意公司继续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人民币34,000万元,即综合授信额度扣除担保该授信的保证金、存单、票据等低风险类质押物后的额度,期限3年。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资金交易产品、国际贸易融资、股票回购贷款等授信业务。
  (十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向中信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2.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压缩机向中信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2.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2.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2.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2.6《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成都科连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申请授信是为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上述全资子(孙)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前述全资子(孙)公司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孙)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杭州龙华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杭州龙华56%的股权。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自身经营发展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杭州龙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担保对象杭州龙华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十四)逐项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14.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无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林长龙先生及陈辉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林长龙先生、林纯女士及陈辉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中对买卖公司股票的窗口期作出调整,为保证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规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部分条款做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林长龙先生、林纯女士及陈辉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中对买卖公司股票的窗口期作出调整,为保证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规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调整,相应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6258号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9,421,991.03元,公司实收股本为772,602,178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活动 暨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15:3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4日登入“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届时,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14日参加由福建证监局指导,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主办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总经理陈玲女士、独立董事张白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许慧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青龙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15:30-17:00通过访问“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即可参与本次互动交流。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青龙
  电话:0591-28513121
  邮箱:snowman@snowkey.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路演(http://rs.p5w.net)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康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5)。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6258号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9.49万元,合并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7,942.20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218.2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5-036)。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阅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对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为:无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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