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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热能动力技术为核心的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公司先后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与国家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公司在冷链物流、工业制冷、清洁能源以及氢能动力等领域为全球提供产品、技术以及服务,致力于成为全球冷热与新能源装备制造行业引领者。 (一)压缩机(组)及制冰系统业务 公司制冰机品牌在国内与国际市场中均享有知名度,公司的制冰设备及制冰系统业务包括制冰、储冰、送冰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在食品加工、商超物流、远洋捕捞等行业冷链建设领域,水利水电、核电、建筑工程等行业在内的混凝土降温领域,矿井降温等人工环境领域,蓄能调峰等节能环保领域,以及精细化工行业反应釜降温、人工冰雪、食用冰、制药医疗等领域。公司拥有先进的活塞、螺杆以及离心式压缩机技术,压缩机产品系列丰富。依托公司在压缩机技术领域持续深耕所取得的开发成果以及卓越的装备制造技术,公司成功构建起以压缩机为核心部件的压缩机(组)及系统产品、工程服务配套的完整业务体系,形成了从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到系统集成、工程服务的业务链布局。上述产品及服务领域覆盖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冷链物流、石油化工、油气处理、大科学工程、冰雪运动、空调热泵以及氢能源装备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制冰业务效益提升主要归功于国内外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带来的贡献。在国内,随着国家政策的积极导向,水利水电、核电等关键基建领域迎来复苏期,公司凭借自身在混凝土温控设备领域的专业优势,为这些重点基建项目提供了高效、可靠的温控解决方案,有效助力了国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高质量推进。放眼国际,公司紧跟“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沿线新兴经济体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提升的有利契机,积极拓展制冷设备出口业务,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市场蓝海。报告期内,随着沙特“2030年愿景改革计划”的逐步实施,公司通过精准定位与高效服务,成功为沙特“NEOM未来城”中各种基建项目提供一系列高质量的制冷产品和服务。同时,公司还密切关注东南亚市场,针对该地区极端高温天气频发、制冰需求激增的现状,随着东南亚“冰工厂”建设热潮的兴起,公司制冰机销量实现显著增长。随着近几年公司加大全球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通过多渠道、多维度的营销策略,不断提升制冷设备在海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确保能够及时捕捉市场机遇,推动公司业绩持续稳健增长。 在报告期内,化工领域业务的核心驱动力来源于技术优势、市场多元化布局及政策红利的释放。在国内市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能源安全战略,加大对上游能源装备领域的投入,自主研发的8MPa高压气举压缩机可解决深层煤层气项目开采的行业痛点,实现了多项技术突破,为能源结构转型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在国际化拓展方面,公司在深冷装备出口领域取得显著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RefComp SPT61系列半封闭CO?活塞压缩机荣获“2024年中国制冷展创新产品”荣誉。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中国制冷展创新展品”“运维服务示范企业”“热泵工业最佳应用奖”“中国节能减排企业贡献奖”等多项行业协会荣誉。公司“丙烷制冷系统”被认定为“福建省内首套重大技术装备”,“送冰分路阀”获得“福建省专利奖三等奖”。 (二)油气技术服务业务 佳运油气,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油气开发工程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覆盖陆上石油天然气开发生产全产业链。佳运油气依托二十余年深耕积累的油田信息化与自动化管理经验,融合公司先进的压缩机核心技术及设备优势,构建了涵盖生产运维、装备保障、工程技术、数字能源四大板块的多元化服务体系,具体包括:生产运行维护、仪表与控制系统集成、LNG生产工艺技术、脱硫及硫磺回收工程、压缩机全生命周期管理、能源数字化解决方案、油气井试采、油气增产及井筒检测等核心业务,持续为天然气净化、液化及数字化项目提供技术赋能与工程支持。 受益于国家“增储上产”战略深化及页岩油气、深海勘探开发投资增长,佳运油气业务增长显著,2024年全年新签合同大幅提升。随着《能源法》正式实施,国家进一步强化油气勘探开发政策支持,公司凭借技术优势与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实现市场突破: 在国内市场方面,以EPC总承包模式打造标杆项目,顺利完成伊吾氢能公司绿电耦合焦炉煤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开产保运移交;成功推动了中京燃气东峰506十万方LNG项目建设及中石油西南油气分公司蜀南气矿合二6井脱硫项目落成,在清洁能源转化与传统油气开发领域同步巩固技术地位。 在国际市场上,佳运油气在伊拉克米桑油田技术服务市场持续保持高份额交付,同时在利比亚、阿尔及利亚等国家新获油气田工程服务订单,逐步构建“本土化运营+全球化服务”网络。面对国际市场的地缘政治风险、技术标准差异及属地化管理挑战,公司正通过建立区域技术中心、培养本地化团队及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夯实长期发展根基。 作为行业技术创新的践行者,佳运油气始终以“智能化、低碳化、一体化”为发展方向,依托压缩机核心装备研发能力与能源数字化技术储备,持续提升在天然气处理、液化储运及智慧油田建设领域的解决方案竞争力,助力全球能源行业实现高效开发与绿色转型。 (三)中央空调系统销售安装业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是国内优秀的建筑环境系统集成服务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始终致力于大型水循环、变冷媒多联机、IDC机房温控、冰蓄冷等中央空调系统的建造集成及运营维护。 在报告期内,杭州龙华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华为技术服务、华信设计院等企业保持密切合作关系,连续中标华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数据中心暖通空调建设项目。同时,杭州龙华承接了之江实验室新型算力中心环境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的暖通空调项目、之江实验室智算中心机房提升工程(二期)项目。之江实验室作为中国聚焦于智能计算领域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公司通过成功实施该项目,在 IDC 机房温控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四)氢能源业务 公司一方面开展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与制造,另一方面公司将压缩机技术、制冷技术延伸应用在液氢以及氢能装备领域。公司在掌握燃料电池空压机和氢气循环泵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加大对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投入。在燃料电池空压机方面,公司所开发的燃料电池离心式空压机,可匹配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雪人开发的新一代氢气循环泵,也是针对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而进行开发设计。在此基础上,公司研发的新一代氢燃料电池系统,可搭载在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特种车辆等多种车型上。 在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核心部件-燃料电池电堆方面,公司与日本氢动力公司合作开发用于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的金属极板燃料电池电堆,2023年内已完成燃料电池单体电池的开发,2024年已完成金属极板燃料电池短堆的开发及交付,金属极板燃料电池整堆的开发与资料交付,目前正在进行整堆耐久性验证的相关工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因对佳运油气2023年商誉减值计提不恰当,经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讨论和批准,公司实施追溯性评估,对所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此次差错更正对报表及相关指标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85人。 (7)财务情况: 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68,343.7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7,897.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0,445.12万元。 (8)客户情况: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8,137.0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上会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多家,具有丰富的IPO项目审计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3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8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思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在上会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杨小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皆能够保持其审计的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拟定为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4年公司审计费用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资料,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末发生减值的资产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合同资产、商誉,2024年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为33,873,335.14元,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核销资产 公司对部分已确定无法回收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核销资产共计 8,614,075.72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按照上述方法,本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5,166,130.10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89,035.52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根据期末存货结存情况,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22,877.19元。 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报告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219,710.17元。 4.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聘请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合并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分别出具天兴评报字[2025]第0590号、天兴评报字[2025]第0564号评估报告。经测试,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减值准备18,187,492.65元、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确认减值准备3,266,160.55元,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453,653.2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减值准备33,873,335.14元,减少本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33,873,335.14元。核销资产金额为8,614,075.72元,核销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四、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各项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文核准,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雪人股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3,157,196.18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54,380,097.7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777,098.44元。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已使用金额为147,325,430.08元,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金额为1,201,751.00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为105,852,916.66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4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20,605,163.43元,其中:募投项目余额8,777,098.44元,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银行手续费等合计11,828,064.9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该《管理和使用办法》经本公司2021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2月6日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雪人氢能”)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20%的,相关银行机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理财收益、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但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变更情况,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现变更为公司现有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地块中的空余土地。鉴于此,公司将实施主体由雪人氢能变更为雪人股份。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 单位:元 ■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项目实施方式亦相应发生变更,由原先计划购置土地转为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扩建。这一变更使得原定的土地购置费用以及土建建设费用得以节约。同时,公司近几年持续在氢燃料电池系统装备制造进行产业链纵向延伸,着重于氢燃料电池电堆、氢能相关装备的研发工作。基于此,公司未来将在氢能相关技术研发方面增加投入。因此,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进行重新分配,将“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调减,调减部分转入“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 上述募集资金变更的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12月25日及2025年1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 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注: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但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变更情况,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巽发展”)、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压缩机”)、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制冷”)、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工程”)、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以及全资孙公司成都科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连”)业务发展及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上述六家全资子(孙)公司拟继续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震巽发展拟继续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即综合授信额度扣除担保该授信的保证金、存单、票据等低风险类质押物后的额度。公司为震巽发展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2、雪人压缩机拟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即综合授信额度扣除担保该授信的保证金、存单、票据等低风险类质押物后的额度。公司为雪人压缩机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3、雪人制冷拟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即综合授信额度扣除担保该授信的保证金、存单、票据等低风险类质押物后的额度。公司为雪人制冷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雪人制冷拟继续向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雪人制冷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4、雪人工程拟继续向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雪人工程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5、佳运油气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为佳运油气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佳运油气拟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为佳运油气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佳运油气拟继续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佳运油气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成都科连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为成都科连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震巽发展 1、名称: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 3、法定代表人:陈玲 4、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2年8月9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供冷服务;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75.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4,514.55万元,震巽发展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震巽发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雪人压缩机 1、名称: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 4、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9年4月12日 6、经营范围:压缩机、膨胀机、制冷设备、空调设备、机电设备、透平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压缩机、制冷设备的研发和技术咨询;制冷设备、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及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7,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651.39万元,雪人压缩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压缩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雪人制冷 1、名称: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林汝雄 4、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1日 6、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的制造和销售;金属压力容器(A2级别第Ⅲ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销售;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防腐保温工程;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及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3,971.9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778.93万元,雪人制冷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制冷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雪人工程 1、名称: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咸峰 4、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1999年3月12日 6、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100.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918.29万元,雪人工程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工程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五)佳运油气 1、企业名称: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油市太平镇桃源路746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2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2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销售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燃气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7,307.1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624.16万元,佳运油气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佳运油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六)成都科连 1、企业名称:成都科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6幢1单元13层1308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2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8年7月15日 6、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办公机械、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五金交电、阀门;建筑智能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石油天然气工程、通信工程的技术服务;销售、研发及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机械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测绘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软件开发。(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6,806.6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2,084.70万元,成都科连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成都科连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雪人压缩机、雪人制冷、雪人工程、佳运油气以及全资孙公司成都科连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如下: ■ 3、协议的其他内容由本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孙)公司与商业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申请授信是为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上述全资子(孙)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前述全资子(孙)公司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孙)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7,933.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97,884.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9.6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杭州龙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华”)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杭州龙华56%的股权。为降低杭州龙华日常生产所需运营资金的融资成本以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3,3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杭州龙华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担保对象杭州龙华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26幢 3、法定代表人:焦金龙 4、注册资本:2,368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0年1月27日 6、经营范围:建筑环境系统、工业冷却系统、低温制冷系统、楼宇智能系统的集成销售;集成技术、节能技术、运营管理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工程、制冷系统工程、环保工程、节能改造工程的一体化施工;销售: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锅炉、暖通设备、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冷冻设备、冷藏设备、空调、余热回收发电设备。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6%股权 9、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4,214.8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886.90万元,杭州龙华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杭州龙华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如下: ■ 3、协议的其他内容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与商业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杭州龙华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杭州龙华56%的股权。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自身经营发展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杭州龙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7,933.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97,884.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9.6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下转B4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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