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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冰雪旅游业务、影旅融合业务、会务会展业务、体育业务及少量存量房地产租售业务。公司坚持以打造国内泛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的标杆企业为战略定位,按照制定的战略规划和2024年工作计划,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持续推进外部业务拓展和内部降本增效,通过不断优化和外部资源获取,努力拓展文旅体主营业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亿元,亏损进一步收窄。 (一)冰雪旅游业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文旅股份公司深耕冰雪旅游二十余载,依托西岭雪山景区,从事景区的运营管理,开展索道、滑雪(滑草)、酒店经营、娱乐等文旅相关业务,为景区游客提供交通观景索道客运、滑雪(滑草)及娱乐等运动游乐项目、酒店住宿与餐饮等配套服务。2024年,公司文旅业务收入约1.36亿元,景区共接待游客68.50万人次,同比2023年增加14.09%。 1、西岭雪山名片效应提升。西岭雪山景区属世界自然遗产一一大熊猫栖息地,已获得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全国体育精品旅游项目等认可,2024年6月12日,文旅部正式公布“西岭雪山-花水湾”成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西岭雪山景区成为中国南方唯一同时拥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美誉的景区。 2、品牌效应能级提升。一是西岭雪山景区在雪季策划的“杜甫绝句里的西岭雪山”、“雪山西岭烟火成都”等品宣内容,多次在央视、央媒、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知名度;二是西岭雪山景区在“大绿季”(指每年的4月-11月)期间,通过“徒步登山”等产品开发,找准市场热点,客流量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共接待游客26.26万人次,同比增加18.39%。 3、游客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文旅股份公司全面完成酒店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游客滑雪体验舒适度和入住酒店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滑雪及冰雪运动参与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14.60%;乘坐滑雪索道体验中高级滑雪的游客人数增加2.90%;酒店客房OTA评分由3.6升高至4.0。 4、全方位激发冰雪旅游活力。自2024年12月西岭雪山景区正式拉开滑雪季帷幕,先后举办了一系列冰雪运动赛事活动:第25届南国国际冰雪节、成都市第六届冰雪运动季、全国大众滑雪技术达标赛、“奥运之星”成都市青少年滑雪锦标赛”、“奔跑吧·少年”2024年四川省青少年雪上趣味冬令营、第十一届全国大众冰雪季西南片区滑雪挑战赛等,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冰雪运动中,并通过各级媒体多维度报道展现西南冰雪独特魅力,进一步提升了西岭雪山景区知名度及美誉度。 (二)影旅融合业务 公司在报告期,主要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天府宽窄文化开展影旅融合业务,实现相关业务营业收入约2.17亿元。 1、大力拓展影旅融合业务,以“笑声经济”为抓手,积极推动建设中国喜剧梦工厂项目。已制作并播出了《开播!短剧季》《单排喜剧大赛》《现在就出发2》三档综艺节目。其中《开播!短剧季》电视收视率、网络播放量双双位居同期榜首,并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TV地标”(2024)“年度优秀制作机构节目”奖,《现在就出发2》荣获微博年度综艺节目,《单排喜剧大赛》喜剧人姚尧出圈登上央视春晚。 2、公司在持续强化影旅融合发展,推进“文旅+影视”业务,深入探索影旅融合的创新发展路径,打造“一站式”拍摄服务体系,为影视精品化创作提供配套服务,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与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遂宁市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遂宁大英影视城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聚焦影视内容创作、摄制生产、文旅文创等领域,围绕“文旅+影视创作”“文旅+影视科技”“文旅+影视新业态”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三)会务会展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成都天府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沐山时代40%股权,实现对沐山时代的控股并表,新增了会务会展业务。沐山时代专注于会务会展服务,积极参与“会展+旅游”、“会展+文创”、“会展+媒体”等新经济形态,具备完成国际国内会议、会展活动总体策划执行能力。2024年,策划并实施2024塞舌尔一成都经贸文旅推介会暨直航包机启动仪、2024成都(塞舌尔)文化旅游推介会、第四届公园城市论坛等多个项目,并成功入选2024年成都市会展产业链链主企业。2024年,公司会展业务实现收入1,215.28万元。 (四)体育业务 公司体育业务主要为综合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赛事。综合体育场馆运营方面,在运营的综合体育场馆包括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体育生活馆项目,闲林港体育生活馆项目。通过与专业机构合作,进一步优化场馆空间运营能力,丰富内容,提升场馆体育项目的服务能力,各场馆加大与政企单位的协作和沟通,引赛事入馆,为“丽水市第10届中小学生游泳联赛”“2024年浙江省第二届青少年游泳俱乐部联赛”“杭州市超级星期六百姓运动会最美劳动者百企篮球赛”“余杭区职工篮球赛(局系统)”“余杭区首届共富杯机关篮球邀请赛”“2024年浙江省小篮球联赛”“余杭区公安分局新质杯篮球赛”等提供服务,进一步扩大场馆知名度。体育赛事方面,公司致力于将赛事运营、体育营销、品牌传播整合,打造优质丰富多元的赛事产品、提升赛事参与体验、放大赛事综合效应。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田径协会路跑赛事认证管理办法》对承办大型体育赛事的相关资质进行完善,并成功举办西岭雪山景区“第二届Top Snow勇士挑战赛”等。 (五)存量地产租售业务情况 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为存量商铺、写字楼的销售及租赁,租售项目主要集中在江浙沪等地。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坚持调整业务结构,加速存量地产项目去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事项 1、2024年1月,公司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于2023年5月8日至2024年1月10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1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 截至2024年1月10日,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减持比例超过1%。2022年4月13日至2024年1月10日,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13.96%下降至8.95%,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详见公司2024年1月1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股东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8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45%)。 2024年12月,公司收到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内,莱茵达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高靖娜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1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5%)。减持股份为公司上市后非公开发行股份与协议转让所得股份及其孳生股份。减持完成后,莱茵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9,5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8.49%),高靖娜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二)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事项 1、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与影视城管委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聚焦影视内容创作、摄制生产、文旅文创等领域,围绕“文旅+影视创作”“文旅+影视科技”“文旅+影视新业态”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暨成都天府宽窄影视文化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暨中国喜剧梦工厂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基于已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推动产业化项目加快落地,促进成都市影视文创产业发展,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公司与影视城管委会签订了《成都天府宽窄影视文化项目合作 协议》和《中国喜剧梦工厂项目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2024年12月2日,公司与遂宁市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遂宁大英影视城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合作推动大英县影视多元化发展,以影视文旅为牵引,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深入挖掘市场机会,加深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打造影视旅游综合度假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遂宁市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三)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为推动产业布局及专业化整合,打造高能级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平台,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成都天府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旅投公司”)持有的沐山时代40%股权。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旅投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68.40万元。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沐山时代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沐山时代40%的股权,实现控股并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4年8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向旅投公司支付了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完成了本次股权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四)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1、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金牛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0万元,年利率4.16%,贷款期限为两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开展影旅业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旅集团对该笔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根据《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办法》(成府规﹝2022﹞4号)文件规定,成都文旅集团按照年化0.70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本次公司接受成都文旅集团担保并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9月4日、9月20日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 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9)。 2、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8,000万元,年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90BP(按目前LPR测算为不超过4%),贷款期限为两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开展影旅业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旅集团对该笔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公司按照年化0.701%的费率向担保方支付担保费。本次公司接受成都文旅集团担保并支付其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12月16日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五)关于下属三级公司破产清算的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下属控股三级公司洛克能源的债权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洛克能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洛克能源进行破产清算。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洛克能源破产原因具备,并指定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担任洛克能源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3日、2020年12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下属三级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此后,破产管理人负责洛克能源的内部事务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持续推进洛克能源的破产程序,包括处置相关资产和股权、追偿应收款项、债权债务认定等。 2024年2月,破产管理人已完成了洛克能源相关资产的处置工作,并分配了清算资金,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三级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年3月,公司收到破产管理人通知,洛克能源已完成了工商注销手续,洛克能源的破产清算工作已完结,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下属三级公司破产清算完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六)关于子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摘牌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文旅股份公司主动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文旅股份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并于2024年6月27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ZZGP2024060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4年7月,文旅股份公司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4﹞1146号),同意文旅股份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24日起终止挂牌。文旅股份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了股票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文旅股份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事宜将按照《公司法》《文旅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获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七)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4年8月7日,西岭雪山公司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成都西岭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招商结果公告》(成公资招告〔2024〕044号),就西岭雪山公司所属西岭雪山景区部分业务委托运营进行公开招标,相关受托管理业务收入归属于西岭雪山公司,在保障正常年份经营收入情况下,采取“保底+分成”模式向受托方支付服务费。公司控股子公司文旅股份公司参与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预中标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4年8月13日,文旅股份公司收到西岭雪山公司发出的西岭雪山景区部分业务委托运营项目《成交通知书》。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文旅股份公司与关联方西岭雪山公司就该项目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9月1日,文旅股份公司与西岭雪山公司就西岭雪山景区部分业务委托运营项目正式签订了《西岭雪山景区部分业务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18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变更相应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16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二)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2800007号)确认,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12,926,248.6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25,411.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339,457.6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25,992,742.64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62,093,601.67元。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阶段需要和年度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为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计划;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且未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暂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努力提高经营质量,改善财务状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2800007号)。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17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2024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8,207,016.74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部分财务担保合同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年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④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债权投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⑤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债权投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⑥长期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除外)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二)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在内长期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损失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年计提应收账款减值613,494.06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277,846.34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9,898,524.87元、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1,417,151.47元,合计减少2024年利润总额18,207,016.74元,该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19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覃聚微、吴晓龙、原博、高磊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彤 主营业务:文化项目、体育项目、旅游项目(含游乐设施)的规划、策划、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建设、运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业务);营销策划、会议、演出服务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酒店餐饮管理服务;旅行社服务;文创品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313,5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二)成都西岭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西岭雪山滑雪场 法定代表人:杨建勇 主营业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管理;销售:旅游产品;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县内班车客运(旅游),公交车客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至2018年12月24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29,7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三)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南路399号西部旅游运营中心 法定代表人:邵丹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游乐园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停车场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健康服务;礼仪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健身休闲活动;娱乐性展览;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国内贸易代理;酒店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专业设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四)成都文旅公交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2号1栋19楼6、7、8号 法定代表人:陈莉 主营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咨询;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气球广告除外);企业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旅游服务系统平台开发;道路运输;旅游景区管理;旅游项目开发、经营、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销售: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图书报刊、文化办公用品、音像制品、预包装食品、计算机软硬件;企业管理服务;餐饮服务;酒店管理;汽车租赁;场地租赁;停车场服务(不含闲置土地);文化组织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五)成都文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30号 法定代表人:张兆斌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餐饮业;住宿;零售业;零售:卷烟、雪茄烟;干洗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人力资源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休闲健身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六)成都文旅东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迎宾大道195号 法定代表人:何伟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七)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围城南路东段99号 法定代表人:王萌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性演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育保障组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八)成都市水务排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鸿南路86号 法定代表人:冯枭楠 主营业务:给排水管道工程、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九)成都文旅宽窄巷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宽巷子8号1栋1层1号 法定代表人:王根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文艺创作;钟表销售;酒店管理;金银制品销售;家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品牌管理;平面设计;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艺术品代理;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体育赛事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影摄制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餐饮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演出场所经营;营业性演出;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住宿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十)成都九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滨河路9号附5号 法定代表人:秦科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演出经纪;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酒类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烟草制品零售;住宿服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育保障组织;休闲观光活动;城市公园管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酒店管理;自动售货机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船舶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企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露营地服务;服装服饰批发;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化妆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外卖递送服务;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新鲜水果批发;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游乐园服务;服装服饰出租;旅客票务代理;餐饮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十一)成都文旅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130号4栋 法定代表人:张毅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房地产租赁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十二)丽水市星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北街798号莱茵体育生活馆二层F206 法定代表人:周剑亮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经纪人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十三)成都春光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成都影视城花石路116号光影街区 C304-C305 法定代表人:辛维嘉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扩印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翻译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版权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电影制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十四)成都宽窄文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0号2单元2楼2号 法定代表人:廖三怡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文艺创作与表演;组织文化交流活动;电影和影视制作、发行、放映,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批发和零售业;教育咨询;餐饮管理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专业设计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出租、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十五)成都文旅蓉城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30号 法定代表人:田勇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娱乐性展览;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十六)四川省大邑县公路桥梁工程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西岭大道98号 法定代表人:高思 主营业务: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桥梁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516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正常业务往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对2025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其他关联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关联方专业性、服务能力及业务协同效应等方面考虑,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选择确认,基于公平、自愿原则,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且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20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天府宽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宽窄文化”) 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不超过3.50%(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公司为天府宽窄文化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天府宽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4423285XQ 法定代表人:赵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 05月 12日 登记机关:成都市郫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成都影视城花石路 116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及许可批准的教育培训活动); 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咨询策划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游乐园服务;娱乐性展览;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 国内贸易代理;酒店管理;翻译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文艺创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礼仪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标代理;版权代理;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日用品出租;日用品销售;体育健康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三)经核查,被担保人天府宽窄文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与公司关系:天府宽窄文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府宽窄文化拟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不超过3.50%(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公司为天府宽窄文化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目前,以上协议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有能力对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本次担保系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天府宽窄文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8,5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6,978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78%。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21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因开展影视业务需要,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文旅集团”)对以上两笔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体投集团”)持有公司总股份比例为29.90%,即成都文旅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9.90%股份,成都文旅集团对超股比担保的部分(即担保余额的70.1%)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为1%/年。按照超股比担保部分的实际担保余额及占用时间计算对应担保费,即成都文旅集团收取的担保费=实际担保余额*0.701%*担保时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旅集团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因开展影视业务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70BP(按目前LPR测算为不超过3.80%)(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作影视剧及综艺节目; (2)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90BP(按目前LPR测算为不超过4.00%),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作影视剧及综艺节目。 (二)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投集团之母公司成都文旅集团对前述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根据《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办法》(成府规﹝2022﹞4号)文件规定,成都文旅集团对超股比担保的部分(即担保余额的70.1%)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为1%/年。按照超股比担保部分的实际担保余额及占用时间计算对应担保费,即成都文旅集团收取的担保费=实际担保余额*0.701%*担保时间。 (三)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投集团持有公司29.90%股份,系成都文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都文旅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接受成都文旅集团担保并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覃聚微、吴晓龙、原博、高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五)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78492890 法定代表人:张海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13,500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3月30日 登记机关: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2楼 经营范围:文化项目、体育项目、旅游项目(含游乐设施)的规划、策划、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建设、运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业务);营销策划、会议、演出服务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酒店餐饮管理服务;旅行社服务;文创品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股权结构 成都市国资委为成都文旅集团唯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投集团为成都文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成都文旅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目前,成都文旅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开展影视业务需要,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70BP(按目前LPR测算为不超过3.80%)(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作影视剧及综艺节目;拟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90BP(按目前LPR测算为不超过4.00%),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作影视剧及综艺节目。 成都文旅集团对公司以上两笔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并对超股比担保的部分(即担保余额的70.1%)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为1%/年。按照超股比担保部分的实际担保余额及占用时间计算对应担保费,即成都文旅集团收取的担保费=实际担保余额*0.701%*担保时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担保费率是根据《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办法》(成府规﹝2022﹞4号)文件规定收取,价格公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旅集团为公司本次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的两笔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以较低利率、快速取得借款,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经营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 本次担保费率参考市场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旅集团为公司本次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以较低利率、快速取得借款,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且公司向成都文旅集团支付的担保费率符合相关规定,价格公允。本次交易遵循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文旅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63.04万元。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三)融资担保费用协议(拟签); (四)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23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5年4月23日,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文旅集团”)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成都文旅集团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偿使用其持有的2项商标:“■”和“■”。 2、许可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30年4月22日止。许可期间,甲方应当及时办理商标续展申请,并按续展后的期限办理许可备案手续。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与成都文旅集团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1、成都文旅集团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偿使用其持有的2项商标标识: “■”和“■”。 2、许可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30年4月22日止。许可期间,甲方应当及时办理商标续展申请,并按续展后的期限办理许可备案手续。许可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许可费用:无偿使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投集团持有公司29.90%股份,系成都文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都文旅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商标授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内部授权体系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78492890 法定代表人:张海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13,500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3月30日 登记机关: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2楼 经营范围:文化项目、体育项目、旅游项目(含游乐设施)的规划、策划、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建设、运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业务);营销策划、会议、演出服务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酒店餐饮管理服务;旅行社服务;文创品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股权结构 成都市国资委为成都文旅集团唯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四)关联关系说明 成都文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投集团之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成都文旅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目前,成都文旅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二)商标许可事项 1、甲方将下述已注册的商标许可予乙方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下属许可企业”,具体名单见《乙方下属许可企业清单》)使用: 商标注册号:第6类(五金金属,申请号:6079058)、第9类(科学仪器,申请号:46876799)、第14类(珠宝钟表,申请号:6079056)、第16类(办公工具、申请号:6079055)、第18类(皮革箱包,申请号:6079054)、第19类(建筑材料,申请号:6079053)、第20类(家具工艺,申请号:6079052)、第21类(厨房洁具,申请号:6079051)、第24类(布料床单,申请号:6079050)、第28类(体育玩具,申请号:6079067)、第32类(啤酒饮料,申请号:6079066)、第33类(酒精饮料,申请号:6079065)、第35类(广告贸易)(申请号:19566438、18037224、16450346、8622453、6079064)、第36类(金融物管,申请号:6079063)、39类(运输旅行)(申请号:19566408、18037179、16450417、8622537、6079061)、40类(申请号:6079060)、41类(教育娱乐)(申请号:19566598、18037397、16450337、8622566、6079059)、43类(餐饮酒店)(申请号:6079078)、第45类(法律安全,申请号:6079069)的共31个注册商标。 2、商标标识: “■”和“■” 3、许可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30年4月22日止。许可期间,甲方应当及时办理商标续展申请,并按续展后的期限办理许可备案手续。许可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在上述许可期限内,若甲方失去乙方(包括乙方下属许可企业)实际控制权时,本合同项下的授权许可立即终止。 4、许可区域:中国大陆(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5、许可方式:普通许可 6、许可范围:许可乙方(包括乙方下属许可企业)在产品包装、服务标识、企业牌匾、宣传资料等介质中自行使用/印制前述商标。如乙方下属许可企业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三)许可费用 许可使用费为无偿使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双方协商确定许可使用费为无偿。。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日常经营工作开展需要,经双方协商,成都文旅集团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偿使用其持有的2项商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文旅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63.04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12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0: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吴晓龙、高磊、郦琦、丁士威及独立董事王磊、徐开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覃聚微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第十节“财务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4年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有关规定,对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联董事覃聚微、吴晓龙、原博、高磊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天府宽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 1 年,年利率不超过3.50%(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公司为成都天府宽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贷款的议案》 因开展影视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70BP(按目前LPR测算为不超过3.80%)(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作影视剧及综艺节目;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90BP(按目前LPR测算为不超过4%)(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作影视剧及综艺节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文旅集团”)为公司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的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成都文旅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9.90%股份,其对超股比担保的部分(即担保余额的70.1%)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为1%/年。按照超股比担保部分的实际担保余额及占用时间计算对应担保费,即成都文旅集团收取的担保费=实际担保余额*0.701%*担保时间。 本次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覃聚微、吴晓龙、原博、高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22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至2025年5月16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公司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根据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集团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无条件放弃其持有的公司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3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四)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五)上述议案8、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五)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9:30-11:30,13:30-16:00。 (六)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宋玲珑 联系电话、传真:028-86026033 电子邮箱:lyzy000558@126.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10041 (八)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58”,投票简称为“天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2025年5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2025年5月16日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13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1: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徐劭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芮光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第十节“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15)。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监事芮光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15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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