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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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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75 公司简称:亚辉龙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0,426,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9,789,62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73%。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系一家国内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提供商,主营业务为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部分非自产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销售业务。
  自2008年成立之初,公司即开始自主研发体外诊断产品。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公司磁微粒吖啶酯发光技术平台(包括仪器与试剂)日臻完善,目前公司已形成包括免疫诊断流水线在内的高中低端机型搭配的完整产品谱系,拥有完善且具备特色的临床诊断产品菜单、健全稳定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国内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公司核心产品获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可,三甲医院覆盖率超过69%,形成了突出的渠道和品牌优势。公司已成长为国产化学发光领导品牌之一,在自身免疫、生殖健康、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肝病、心血管等诊断领域形成突出优势。
  除销售自产体外诊断产品外,公司也代理销售贝克曼体外诊断产品、碧迪微生物诊断及医用耗材、沃芬血凝检测产品等国外知名医疗器械品牌的优势产品,代理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内。通过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结合,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覆盖体外诊断主要细分领域的高品质体外诊断产品,充分满足客户的各项临床诊断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
  (1)自产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基于化学发光法、免疫印迹法、酶联免疫法、胶体金法、间接免疫荧光法、生化诊断等方法学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
  基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学发光、免疫印迹、酶联免疫、胶体金层析、间接免疫荧光、生化诊断六大技术平台,公司自主开发了从大型高通量到小型单人份的一系列体外诊断仪器,实现了从专业实验室诊断(主要用户为三级以上医院检验科、中心实验室和独立第三方检验中心等)、中小型医院诊断(主要用户为二级及以下医院)的多应用场景覆盖。
  试剂产品方面,公司自主研发了自身免疫性疾病、生殖健康、呼吸道病原体、糖尿病、EB病毒、术前八项、甲状腺功能、心肌标志物、肿瘤标志物等领域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疾病临床检测、优生优育管理、糖尿病管理等领域。
  (2)代理产品
  公司代理产品为代理销售贝克曼体外诊断产品、碧迪微生物诊断及医用耗材、沃芬血凝检测等产品,代理销售区域主要为广东省内。通过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结合,公司能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多产品线的体外诊断产品,满足客户的各项临床诊断需求。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工作的开展及进行,采用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合作为辅的综合研发模式,充分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形成系统化和规模化的研发机制。公司目前的核心技术均通过自主研发取得,同时,公司注重与高等院校、国内知名医疗机构及研究中心、国际体外诊断上下游企业等外部优质资源的合作。
  (2)采购模式
  对于自产业务,为了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及考核机制,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单,由供应链中心和质量中心共同负责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再评价体系。
  对于代理业务,公司主要采购来自贝克曼、碧迪、沃芬等国际知名体外诊断品牌的成品,包括试剂、耗材、仪器等。公司与品牌商或其一级经销商签订代理或经销协议,确定公司的代理区域、代理品种、数量、价格等内容。代理合作协议一般为一年一签,双方根据对未来市场的发展和上一年的合作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签订代理合作协议以及协议内容。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供应链中心计划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部门预测的销售计划,结合成品实际库存、上月出货量以及车间生产能力等制定下月生产计划,经审批后执行。生产计划会随着销售、生产等实际情况变动进行实时更新。制造中心根据具体订单合理调整生产计划,提前安排和组织生产,确保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产品分为仪器类和试剂类。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相关标准进行管理,质量检验贯穿于生产全过程,由质量中心进行全程把控,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4)销售模式
  公司自产产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其中对深圳、东莞、中山、珠海客户以及国内少数重点客户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对国内其他客户以及境外客户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公司代理产品包括贝克曼体外诊断产品、碧迪微生物诊断及医用耗材、沃芬血凝检测产品等,主要采用直销模式。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系一家国内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提供商,主营业务为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部分非自产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销售业务,属于体外诊断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358)。
  根据 Kalorama Information 报告,2023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规模预计超1,060亿美元。我国体外诊断行业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末,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对健康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体外诊断作为疾病诊断的重要手段也获得飞速发展。目前,国内体外诊断行业正处于快速增长期,根据《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年度报告(2022版)》,2022年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超过170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超过30%。
  行业结构方面,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是目前体外诊断主要的三大领域,在全球市场占据体外诊断市场份额的50%以上,而在我国则占据了70%以上的市场份额。
  体外诊断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其研发和生产是一种多学科相互高度渗透、知识密集、技术含量高的活动,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研发周期较长。技术先进性方面,目前我国在部分应用较广泛的领域已达到国际同期水平并实现了大部分的国产化,如生化诊断、酶联免疫等,而在化学发光等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领域,目前国内市场仍被进口产品垄断,国内企业正处于技术成长期,未来发展和国产化率提升空间巨大。
  公司主要产品为免疫诊断仪器及试剂,其中核心产品为化学发光仪器及配套试剂。免疫诊断是我国近年IVD领域增速最快的领域之一,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2版)》,2021年,免疫诊断占据我国体外诊断市场36%的市场份额,为体外诊断领域最大的细分市场。化学发光因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简便快速、临床应用范围广,已成为免疫诊断领域的主流先进技术,在发达国家化学发光已占免疫诊断市场的90%以上。在国内市场,化学发光已替代酶联免疫成为主流的免疫诊断方法,市场规模已达免疫诊断总市场的70%以上。
  全球自免诊断市场的竞争企业主要包括:美国赛默飞(Phadia)、德国欧蒙、德国胡曼、西班牙沃芬、德国AESKU、美国伯乐。这些企业长期从事自免诊断试剂研发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依靠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渠道优势推动自免诊断业务的发展。
  相对欧美进口品牌,国内企业进入自免诊断市场较晚,且前期主要为酶联免疫法等同质化技术产品,无法对欧美进口品牌形成较大的冲击,截至目前市场份额相对较小。
  自免检测国内大部分市场长期被欧美跨国企业占据。其中,德国欧蒙凭借进入市场时间最早,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自2010年以后,随着国内企业自免产品的陆续推出及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外资企业的垄断地位被逐步打破,目前国内企业中,公司、科新生物、浩欧博市场份额相对较高。自身免疫疾病也因病因复杂及种类繁多,导致相关检测项目多,在技术难度方面存在一定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产品主要为以磁微粒吖啶酯直接化学发光免疫诊断方法为主的体外诊断系统,同时具备酶联免疫、免疫印迹、间接免疫荧光法、胶体金法、生化诊断等多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诊断平台。
  公司自主研发了磁微粒吖啶酯直接化学发光免疫诊断技术,研制了包括仪器和配套试剂在内的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打破了国外巨头在吖啶酯直接发光领域的技术垄断,成为国内较早实现磁微粒吖啶酯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及配套试剂产业化的企业,填补了国内市场空白。
  基于磁微粒吖啶酯直接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公司自主开发了多款化学发光分析仪,包括单机测试速度达600测试/小时、模块联机后整机测试速度最高可达到2400测试/小时的超高速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单机测试速度达300测试/小时、模块联机后整机测试速度最高可达到1200测试/小时的大型化学发光测定仪;测试速度180测试/小时的中小型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测试速度120测试/小时的小型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能够满足不同诊断数量的用户需求。
  检测试剂项目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有十大类共178项化学发光诊断项目获得境内外注册证书,项目数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形成了完善的检测菜单。同时,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技术资源储备及市场需求,正积极开发更多、更优质的新试剂,进一步丰富产品线。
  公司化学发光平台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外医疗机构的检验科、中心实验室和独立第三方检验中心。在化学发光诊断方面,公司在自身免疫诊断、生殖健康诊断、肝病诊断、糖尿病诊断、呼吸道病原体诊断、EB病毒诊断、心血管诊断等项目中优势显著,为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质量口碑,产生了较高的社会效益与经济价值。具体如下:
  ■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化学发光优势明显,形成技术替代趋势
  国内体外诊断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从早期的放射免疫、胶体金快速诊断、酶联免疫,到达了目前的化学发光免疫定量时代,诊断技术获得了多次革新,产品性能也获得了多次的突破。
  由于化学发光诊断具有灵敏度高可实现定量检测、结果稳定、应用场景广、使用更加便捷等优势,国内市场由传统酶联免疫诊断向化学发光免疫诊断进行更新迭代,目前大型三甲医院已经基本实现化学发光的技术替代,因此技术迭代需求主要出现在数量更多、就诊人数更为庞大的部分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等。
  对于二级医院以及二级以下医院,目前普遍采用以定性或半定量为主的旧免疫诊断方法,如酶联免疫、板式化学发光产品等,正处于以低成本化学发光法产品替代老旧方法学产品的阶段,将为化学发光等先进技术带来较大的增量市场。
  对于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对其医疗服务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将直接推动体外诊断产品的需求。由于基层医疗机构数量极大,单个医疗机构样本量不大,且价格敏感性较高,性价比高的小型免疫诊断学产品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
  (2)不同场景免疫诊断需求向两极化发展
  依照使用场景的不同,市场终端对于免疫诊断产品的需求有所不同。目前,大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对免疫诊断产品的需求呈现“自动化、高通量化、流水线化”和“小型化、简便化、快速化”的两极化发展。
  随着我国医疗消费观念由“治疗为主、预防为辅”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转变、人口老龄化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体外诊断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对于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和第三方诊断机构等具有中心实验室、检验科或风湿免疫科等医疗机构,其面对着日益上升日均检测量和全面的检测项目需求。因此,传统的操作繁琐、检测速度不足的体外诊断产品逐渐无法满足该类医疗机构的检验需要,面向该类医疗机构的仪器将向自动化、高速化更迭,同时流水线式的自动化控制和模块化的组合能进一步节约人力成本,提高检测的效率和准确性。
  分级诊疗被列为“十三五”医改的首要任务,基层医疗机构的器械配备成为重要工作内容,免疫诊断产品正受益于此,向基层医疗市场下沉。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大多不具备中心实验室、专门的检验科以及专业检验人员,接受的就诊人数与样本数量少,且基层医疗机构资金能力与大型医院不同,基层医疗机构更需要高性价比、操作便捷的产品,因此小型、单人份等免疫诊断产品更加符合基层市场需求。同时,大型医院的部分科室如急诊科、临床科室、ICU病房对小型、便捷、能够快速取得检验结果的诊断设备也有较高需求。
  (3)国产品牌取得技术突破,免疫诊断进口替代为大势所趋
  目前,我国在部分应用较广泛的领域已达到国际同期水平并实现了大部分的国产化,如生化诊断、酶联免疫等。而在技术水平较高的化学发光等领域,由于罗氏、雅培、贝克曼和西门子等国际诊断龙头较早地掌握了化学发光技术,同时拥有较为丰富的检验试剂菜单,并在特定领域具备显著的领先优势,如罗氏的肿瘤标志物检测、雅培的传染病检测、贝克曼和西门子的特定蛋白、激素检测等,上述四家跨国企业占据国内化学发光较大的市场份额。
  近年,国家出台的多项产业政策鼓励国内体外诊断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为国产产品实现进口替代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公司在内的部分国内企业的产品质量已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推出了技术平台、技术指标与海外龙头化学发光产品相媲美的化学发光设备及试剂,国产产品的市场份额正在逐步扩大。
  (4)免疫诊断项目趋向完善
  目前应用化学发光方法的诊断项目正在不断完善,已经覆盖肿瘤标志物、甲状腺功能、激素、心肌标志物、糖尿病、传染性疾病、贫血等免疫检测,为更多的临床科室及科研院所提供完整的检测方案。国内企业正不断研发和创新,推出新的项目,其中包括一些特色项目,如自身免疫性疾病、低风险感染、肝纤维化等。国内企业同时也重视开发特色项目,以通过差异化竞争更快进入市场,加速进口替代进程。
  (5)政策利好、诊断方法迭代推动自免诊断市场快速增长
  由于我国目前自身免疫诊断发展不均衡,多数二级及以下医院尚不具备诊断自身免疫性疾病的能力,同时低诊断水平导致了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低确诊率,致使我国还存在庞大的潜在患者群体。根据美国自身免疫病协会的统计,美国约有1,470-2,350万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约占总人口的5-8%。而目前我国自身免疫病确诊人数仅约2,000万人。
  随着分级诊疗等政策的推行,自身免疫诊断产品将逐步向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渗透,伴随各级医院医生水平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普及教育程度提升,潜在的患者群体将带动自身免疫诊断市场的增长。
  近年来,我国愈发重视自身免疫性疾病的诊断,2019年10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指出,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应设立独立的风湿免疫科,鼓励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设立独立的风湿免疫科,同时医院应具有独立的检验科,支持风湿免疫疾病的常规检查。国家对自身免疫性疾病诊断的持续重视与大力建设,将有利于自身免疫性疾病诊断市场的快速发展。
  从技术平台上看,定性的免疫印迹法目前仍占据自身免疫性疾病诊断的主流,能够实现定量检测的化学发光法和免疫荧光层析法尚处于普及阶段。中国免疫协会2014年发表官方建议,认为自免的诊断结果应更加量化。
  随着化学发光、免疫荧光层析法的产品渗透,我国自免诊断产品正处于从定性、半定量方法向定量方法进行技术迭代的过程,未来三级医院将更多采用酶联免疫、免疫荧光层析、化学发光等可量化的诊断仪器与诊断试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4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7,803,212.04元,2024年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3,865.74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36,494,955.33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340,682.36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180,167.78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及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将开设在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066065013003485317)注销。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的对应“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2022年1月18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在“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将开设在中国银行龙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69275423438)注销。在“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将开设在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9550880007069900815)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329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亚辉龙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亚辉龙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均投入该募投项目所致。
  注 5:“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中产能扩充部分已达产,系在原有产能基础上进行的技改和优化,并纳入一体化管理和统一核算,故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 6:“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以及内外部之间的信息互通,有效提升公司整体信息化管理水平,并为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分析提供有力支持。
  注 7:“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布局,扩大公司营销网络的覆盖面,提升公司在全球体外诊断行业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注 8:“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159,400股,已于202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0,267,400股增加至570,426,800股,注册资本由570,267,400元增加至570,426,8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详细内容如下:
  ■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2年2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下转B4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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