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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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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73,588,8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899,900股后的股本72,688,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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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利仁科技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专注于从事厨房小家电与家居小家电系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以自主品牌“利仁Liven”系列产品为核心,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生活的创新型小家电企业。
  公司成立之初便专注于电饼铛的研发及生产,是国内电饼铛领域的先驱者。经过二十多年的持续深耕,公司整体已形成了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业务布局,线上与线下渠道相结合的完整营销体系。公司始终秉承着“好产品与百姓共享,专业铸就品牌,服务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小家电产品与更好、更便捷的厨房生活解决方案。
  (一)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高颜值的小家电及相关配套产品。公司产品根据应用场景及功能的不同,分为厨房小家电、家居小家电和非电类产品,其中厨房小家电是公司核心产品与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包括电饼铛类、空气炸锅类、多功能锅类、电烧烤类等多种品类产品。
  1、厨房小家电
  (1)电饼铛类
  电饼铛是一种上下两面同时加热以达到烹饪食物目的的厨具。电饼铛又叫煎烤机,除了常用来制作烙饼、锅贴、发面饼等面食,电饼铛亦可用于制作烧烤、铁板烧、烤鸡翅、煎牛排等,公司电饼铛类产品中主要包括电饼铛、薄饼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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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空气炸锅类
  空气炸锅是一种可以用“空气”来进行油炸的厨具,其原理是利用空气代替热油,以热风形成内部急速热流循环烤出食材自身油脂以达到煎炸效果。近年来,空气炸锅凭借其便捷的操作模式、健康的烹饪方式逐渐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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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多功能锅类
  公司多功能锅类产品主要包括可吸烟鸳鸯电火锅、分体电火锅、多功能料理锅、烧烤涮锅、电煎锅、电饭煲、电压力锅、电蒸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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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电烧烤类
  公司电烧烤类产品主要包括电烧烤盘、烤串机、烧烤架等产品。电烧烤盘是一种无烟、不粘锅的烧烤厨具,除烧烤外同时具备多种用途,例如炒饭、煎牛排等;烤串机与烧烤架是近年来兴起的轻油、无烟的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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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
  厨房小家电中的其他产品包括面条机、和面机、豆浆机、自动切馅机、自动炒菜机、速开电水壶、绞肉机、便携烧水壶、养生壶、破壁机、榨汁杯、冷热杯、三明治机、早餐机、蒸煮饭盒、电水瓶、磨粉机、果蔬清洗机、冰箱除味器、便携式咖啡机、多士炉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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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家居小家电
  公司销售的家居小家电主要包括悬浮滚动迷你内衣裤洗衣机、除螨仪、真空封口机、香薰加湿器、蒸汽拖把、真空取酒器、水暖毯、手持挂烫机和毛球修剪器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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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非电类产品
  为了满足消费者一站式的购物需求,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公司还配套销售珐琅锅、钛杯、手动料理机、切菜器、削皮器、绵绵冰机、匀蛋器、抗菌砧板、抗菌揉面垫、各类锅具、刀具、净水器、净水壶、抽水器、喷油壶、硅胶铲、不烧炭不用电的便携式户外烧烤炉等非电类厨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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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分为原材料采购、外协加工服务采购和成品采购三种模式。
  母公司利仁科技设立事业部,主要负责成品采购工作。子公司下设PMC部,主要负责原材料与外协加工服务的采购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代工生产与外协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自主生产由子公司负责,产品以电饼铛、薄饼铛、电火锅、烧烤盘等产品为主,另有少量空气炸锅、养生壶等产品。部分非核心工序外协加工。此外,公司为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及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将部分成品委托给行业内口碑较好、技术实力较强的代工厂商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用线上渠道与线下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外销售。经过多年的运营,公司已经构建以线上渠道为主,线下渠道为辅的销售体系。
  4、品牌推广模式
  公司长期以来注重品牌建设,下设品牌营销中心负责策划一系列品牌营销、推广工作。公司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搭建多元化的营销推广平台,借助直播电商、兴趣电商、社交电商、高流量平台、高铁广告、梯媒广告等方式进行全方位、高频次、多维度的营销推广,使“利仁Liven”品牌的知名度、传播度不断提高。
  5、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在不同碎片场景中对小家电的使用需求。公司研发团队凭借多年来的研发经验,利用自身积累的客户消费偏好数据及外部数据支持,结合有效的客户调研、市场分析,对现有系列产品不断创新与改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 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 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追溯调整“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报表科目。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 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 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899,9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老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张连起、赵黎、王立、丛存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73,588,8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899,900股后的股本72,688,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6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630,238.0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B39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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