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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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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80 公司简称:中央商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23亿元,实收股本为11.28亿元,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因尚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因此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期如公司弥补完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公司会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积极履行分红义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中国百货零售行业呈现“增速放缓、分化加剧、转型深化”的格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5%,但限额以上百货店零售额同比下降2.4%,成为下滑最明显的业态。行业面临多重挑战,线上零售持续挤压线下实体零售,消费者转向电商及直播购物,叠加消费信心不足,导致线下客流锐减。同时,企业分化显著,头部企业通过精准定位、数字化改造及体验升级维持增长,而尾部企业因同质化竞争陷入闭店潮。
  (二)周期性特点
  公司提供的零售商品,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但在节假日和促销活动期间业绩波动表现较为突出。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营门店位于所在城市核心商圈,具有一定的区域优势,知名度高,主业突出,管理精细,在所在区域处于行业前列。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为百货零售,也在通过同“罗森”的战略合作,拓展便利店业务,兼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开发除部分纯住宅项目外,主要为用于新开百货门店的自建综合体。
  (二)经营模式
  1、百货零售业务
  公司目前在营百货门店分别是:南京中心店、山西路奥莱店和河西店;江苏淮安店、徐州天成店、连云港店、扬中店、泗阳店、句容店、宿迁店、沭阳店、盱眙店、如东店、海安店;山东济宁店;河南洛阳店;湖北大冶店;安徽铜陵店。
  公司百货零售经营模式有联营、经销、代销、租赁等模式。
  联营模式,为主要经营方式,即公司与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以销定进,约定合同扣率和费用承担方式,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是根据供应商的销售额和约定扣率收取的毛利额收益,以及费用承担方式获取的收益。
  租赁模式,指商户在公司的门店内租赁部分场地开展经营,公司的利润来源为租金收入和物业管理费收入。
  经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采购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并负责商品的销售,承担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其利润来源于公司的购销差价,报告期内,公司有部分化妆品、黄金珠宝、烟、酒,采用经销模式。
  除此之外,兼有部分代销模式,随着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化和商业街区开业,租赁模式比例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百货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73.23%,其中各模式销售占比结构中,联营销售收入占比36.01%。
  2024年百货业态占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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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罗森便利业务
  公司与罗森进行战略合作,推进中商罗森便利门店业务拓展。
  南京罗森,以大加盟模式与上海罗森合作,所有销售商品、物流配送、业务结算都通过上海罗森完成,盈利来源为自营门店销售毛利额分成和南京市场区域品牌管理收入。
  安徽罗森,以支付区域品牌代理使用费模式与中国罗森合作,所有门店选址、加盟营运、销售商品、物流配送、业务结算都由安徽罗森自行主导,盈利来源为自营门店商品销售经营性收入及加盟店品牌授权管理收入。
  3、房地产开发业务
  因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基本都处于尾盘阶段,目前公司采用委托代建、委托代销模式。
  委托代建,由江苏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管理,负责从建筑规划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委托代销,由江苏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管理,负责各项目可销售的商品住宅、商铺、车位等的销售代理及与营销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10.54%。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表:
  ■
  报告期内各房地产项目完工进度及销售情况: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8亿元,同比下降6.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5-01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602,228.65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60,222.8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16,908,779.5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58,850,785.35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四)公司在符合下列现金分红条件时,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1、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截至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23亿元,实收股本为11.28亿元,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因尚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 因此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期如公司弥补完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公司会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积极履行分红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5-01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现拟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提取减值准备。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88.07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660.11万元。
  (1)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88.07万元,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188.07万元。
  (2)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本期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204.11万元,转回544万元,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金额1,660.1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公司对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过程,首先对项目的销售情况进行分析,销售情况不如预期的作为判断出现减值迹象的主要依据,由成本部对项目整体成本进行审核后确认销售成本,根据历史销售价格和当地市场条件确认销售价格的范围从而确认整体项目的销售收入,并估计税费(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和销售费用,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和税费结果为负数则计提减值。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0,665.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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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计提10,665.12万元减值准备,为泗阳雨润(地产)项目2,629.72万元,宿迁中央(地产)项目1,048.03万元,盱眙雨润304.19万元,海安项目14.09万元,新沂项目93.19万元,淮安雨润广场项目6,575.90万元,本期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0.82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存货跌价损失金额10,665.94万元。
  2、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商誉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735.72万元。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为减少利润14,249.8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年度报告中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本次年度报告中计提减值准备表示同意,同意将该议案报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5-01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22.98亿元,与同期相比下降6.20%,其中百货营业收入下降
  (下转B37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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