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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含税)。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887,811股计算,预计支付现金股利1,435,915,318.42元。该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总体分析 2024年,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平稳较快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具体来看,电力供应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9.4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2024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超过八成,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5%、11.1%和28.2%。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4.8%,比上年降低3.0个百分点,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5.4%,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达到84.2%。受资源等因素影响,2024年风电月度间增速波动较大,煤电充分发挥了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 电力需求方面,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电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设备利用小时方面,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44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57小时。分类型看,火电4,400小时,同比降低76小时,其中煤电4,628小时,同比降低62小时;并网风电2,127小时,同比降低10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11小时,同比降低81小时。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下降,一方面是由于2024年全国平均风速、全国水平面辐照量均同比下降,另一方面是部分地区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利用率同比下降所致。 装机容量方面,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十四五”以来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了98%,年均增长18.6%;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了157.4%,年均增长26.7%。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15%,年均增长3.6%,累计增速低于同期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增速83个百分点。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2)区域分析 新能源方面,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内蒙古近年来充分利用“头上有风光,脚下有煤炭,手中有电网”的优势,锚定“双碳”目标任务。截至2024年底,内蒙古新能源总装机规模达到1.35亿千瓦,提前一年实现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的目标,是“十四五”初期新能源装机规模的2.7倍。截至2024年底累计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032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成为全国首个新型储能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的省份。根据《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目标为29.06%,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为28.34%。 根据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区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装机容量为25,975万千瓦,同比增长21.20%。其中火电装机12,101万千瓦,同比增长2.37%;风电装机为8,588万千瓦,同比增长23.50%,太阳能发电装机4,517万千瓦,同比增长106.24%。2024年全区新增6000千瓦及以上电力装机容量4,279.58万千瓦。其中新增火电装机容量292.14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1,639.17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2,344.67万千瓦。 2024年全区全社会用电量5,1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7%,其中工业用电量4,5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7%。2024年全区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709小时,同比减少88小时。其中火电5,109小时,同比增加45小时;并网风电2,274小时,同比减少3小时;太阳能发电1,460小时,同比减少6小时。 ①蒙西电力市场 电价方面,2024年,蒙西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继续执行2021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下发的《关于调整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下限和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事宜的通知》,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聚氯乙烯、焦炭等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2024年以来,蒙西电力市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55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月度以及月内等交易。同时中长期交易在以往市场交易的基础上做出了一些优化和调整,其中最主要的调整是2024年新增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的交易电量比例不受近三年实际出力影响,可按照装机容量交易电量上限进行交易。 报告期,公司蒙西电网地区平均售电单价为323.07元/千千瓦时,同比下降5.36%。 ②华北电力市场 2024年,华北地区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年初全国出现大范围寒潮天气,多地出现大幅降温,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华北、华东、南方等区域部分省份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通过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华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工业、经济中心,随着技术和经济的持续发展,特别是电动汽车的普及、互联网数据服务的增长以及5G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用电需求将保持增长。 (3)电煤市场 ①煤炭供应方面,2024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7.6亿吨,同比增长1.3%。进口煤炭5.4亿吨,同比增长14.4%。 ②煤价方面,2024年国内动力煤价格重心整体继续下移,其中长协煤价格变化频率、涨跌幅度相对较小,市场煤价格波动较为频繁,但频率及幅度较往年均有下降。受供需格局宽松、进口煤冲击及新能源替代等多重因素影响,市场煤价格“淡季不淡、旺季不旺”特征明显。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大型发电公司之一,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发电、供热与煤炭产销。公司发电资产全部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所发电力不仅保障内蒙古自治区用电需求,还输往华北、京津唐等地区。同时,公司拥有1,500万吨煤炭产能,可充分发挥煤电一体化协同优势,为内蒙古自治区及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了关键的电力能源保障,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电源供应主体。 未来,公司将深入贯彻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双碳”目标为指引,紧扣“十四五”发展目标与战略布局,秉持新发展理念,顺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步伐,强化煤电产业协同效应,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致力于为社会供应清洁能源,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全力打造区域一流的现代化综合清洁能源公司。 (5)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电力上市公司,是区域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公司发电资产遍布自治区九个盟市,项目主要处于电力、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以及特高压外送通道上。公司业务范围包括火力发电、供热,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销售、维护和管理;风力发电以及其他新能源发电和供应;对煤炭、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对煤化工、煤炭深加工行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石灰石、电力生产相关原材料投资,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6)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以火电为主的发电、供热业务以及风电和太阳能等为主的新能源发电业务,并经营煤炭生产及销售等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已经投入运行的发电厂共计19家,装机容量1,327.62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140万千瓦,占比85.87%;新能源装机容量187.62万千瓦,占比14.13%;公司煤炭产能1,500万吨/年。 从业务分布看,公司发电业务主要向蒙西电网、华北电网、蒙东电网供电,其中,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区域主要以直调、大用户交易等方式销售;华北电网主要以“点对网”和特高压直送等方式销售。随着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竞价上网已成为发电企业主要的销售方式。 公司供热业务主要包括居民供热和工业供汽,其中,居民供热以直销热力用户或通过趸售方式销售给热力公司;工业供汽以协议方式直售给客户。 公司煤炭业务为魏家峁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产能为1,500万吨/年,所产煤炭部分用于电厂自用和公司合并范围内销售,其余全部外销。 (7)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煤炭产销量以及煤炭销售价格、燃料采购价格等方面。同时,技术创新、环境政策、人才队伍等亦会间接影响公司当前业绩和发展潜力。 公司发电量、供热量以及煤炭产销量受到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区域分布、市场竞争、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586.46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40%;完成供热量1,861.89万吉焦,同比减少0.37%;完成煤炭产量1,444.45万吨,同比增长8.92%。 公司电价和售煤价格主要受国家政策、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售电单价完成336.37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下降2.20%;煤炭销售价格完成402.21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0.18%。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94亿元,同比减少1.03%。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182.65亿元,同比减少5.63%;供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4.85亿元,同比减少0.86%;煤炭销售收入实现29.28亿元,同比增加17.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25亿元,同比增长15.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52亿元,同比增长16.05%。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586.46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20.6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40%;完成上网电量542.98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19.7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51%。其中,蒙西地区燃煤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下降2.50%,风力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降低9.05%,光伏发电量同比增长225.44%;公司直送华北地区燃煤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降低6.20%,直送华北地区风力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降低15.04%;蒙东地区风力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1.92%。 (2)报告期,公司统筹协调机组运行、设备检修、燃料采购、配煤掺烧等工作,电力交易市场份额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市场化交易电量529.24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比例为97.47%。 (3)报告期,公司实现平均售电单价336.37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下降7.57元/千千瓦时,同比降低2.20%。 (4)报告期,公司落实能源保供责任,跟紧煤炭市场供需变化,公司魏家峁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对外销售量同比增长16.89%(已扣除自用及内部销售),煤炭平均销售单价完成402.21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0.71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0.18%。 (5)报告期,公司标煤单价控制在584.62元/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0元/吨,同比下降1.68%。 (6)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17亿元,同比下降30.03%。 (7)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82亿元,同比增长98.5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9人,实到9人。 (五)公司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董事会分别听取了三位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同意《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同意《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同意《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同意《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同意《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16号公告。 (十)同意《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同意《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经费使用情况及2025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同意《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高原、班国瑞、高玉杰、长明、王志刚、王珍瑞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同意《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17号公告。 (十四)同意《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18号公告。 (十五)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887,811股计算,预计支付现金股利1,435,915,318.42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19号公告。 (十六)同意《关于变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班国瑞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拟提名杨晓华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前已对杨晓华女士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审查,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20号公告。 (十七)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由王珍瑞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由赵黎鲲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前对王珍瑞先生、赵黎鲲女士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审查,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21号公告。 (十八)同意《关于修订〈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同意《关于制定〈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同意《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二)、(三)、(五)、(八)、(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 原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已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证天通对此无异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1企业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2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1.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1.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1.6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人员情况及其他 2.1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持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10141)。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2人员构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4.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不影响大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1.1项目合伙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金良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兼任企展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2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斌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参与了新能泰山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1.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龙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1月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2025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费为130万元,其中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2024年服务项目及价格水平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4 年度,中证天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定期轮换要求,中证天通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业已到期。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中证天通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大信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情况,制定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因素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公司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及未来发展趋势,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本着重视股东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合理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连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2025-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实施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具备条件 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70%,且每股派息不低于0.1元人民币(含税)。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前款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如有)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说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予以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审议程序 公司对其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时,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项论述,并经股东大会按照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或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股东大会表决该等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建立与中小股东的日常沟通机制,使中小股东有机会就利润分配及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宜向公司提供有关建议。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一)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二)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经理王珍瑞先生、董事会秘书赵黎鲲女士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董事长高原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珍瑞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同意聘任赵黎鲲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王珍瑞先生简历 王珍瑞,男,汉族,1982年5月出生,籍贯内蒙古呼和浩特,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11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曾任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经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其中2014.03-2015.03在华能集团资产部挂职任资本运营处主管);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经理(其中2015.03-2019.08在北方公司财务部挂职);北方联合电力呼和浩特热电厂总会计师。现任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内蒙华电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赵黎鲲女士简历 赵黎鲲,女,汉族,1975年3月出生,籍贯陕西府谷县,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1月参加工作,201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审计一部经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副经理、经理。现任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内蒙华电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于2025年4月23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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