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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爱慕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爱慕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爱慕股份董事会编制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2024年度爱慕股份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为新建直营终端及升级现有终端,公司的零售网络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适度扩大,终端视觉形象得以进一步升级,以满足消费者不断提升的购物体验需求,增强客户粘性。 注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通过对系统的打造和升级,能够通过统一的数据架构来消除不同信息化系统之间数据交互的壁垒,构建企业级计算中心,同时通过运用多种数据模型对公司运营和管理提供科学、智能的预警、预测、分析、决策信息,提高公司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注3、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将原募投项目“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16,250.9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21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投入新募投项目“品牌推广项目”。 注4、品牌推广项目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随着公司品牌推广的逐步深入和发展扩大,品牌效益会逐渐加强,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注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6、“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7、“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本报告中个别数据的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注3:品牌推广项目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随着公司品牌推广的逐步深入和发展扩大,品牌效益会逐渐加强,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4,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1、尽管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闲置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操作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为4,2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A股)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80.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56.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24.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可使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银行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要求的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占公司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04%。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运行。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根据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别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均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50.53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基于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4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7.82元/股调整为7.0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实际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81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9、2024年7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10、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1)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相关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2)激励对象不再具备主体资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基于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2024年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33.43万股。另基于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离职(含1名激励对象退休离职),不再具备主体资格,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剩余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合计17.1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50.5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3、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办理并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前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6.32元/股调整为5.92元/股;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在公司办理并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仍为6.32元/股。 4、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数量为250.53万股。回购价格为5.92元/股,拟回购总金额为1,483.1376万元;回购价格为6.32元/股,拟回购总金额为1,583.3496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将减少2,505,300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上述表格中“变更前”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截至2025年4月22日的数据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另基于7名激励对象离职(含1名激励对象退休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50.5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2,701.62 万元,合计超过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0%。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45.76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2024年度,公司基于不同品牌的市场表现,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提取相应跌价准备。 (二)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按照相应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4.1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1.43万元,其他应收款-45.57万元。相关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01.62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701.62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净值,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6.5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号一一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5年第一季度线下销售终端数量变动情况 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拥有1,722家线下销售终端。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线下销售终端数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 二、2025年第一季度按品牌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表中“其他”包含公司除已列示品牌外的其他品牌及生产类业务收入。 注2:上述尾数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第一季度按模式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尾数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荣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2024年度公司董事人员薪酬情况,具体信息详细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经营层面担任管理职务,按照所承担的职责核定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2025年度薪酬标准为税前12.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并提出意见,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张荣明先生、卜才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具体信息详细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并提出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张荣明先生、宋玉惠女士、郑崝先生、卜才友先生、赵英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根据《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办理并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前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6.32元/股调整为5.92元/股;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在公司办理并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仍为6.3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激励计划》《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094号),公司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另基于7名激励对象离职(含1名激励对象退休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50.5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爱慕股份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号一一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线下销售终端数量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度末,公司拥有1,746家线下销售终端。2024年度,公司线下销售终端数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 二、2024年度按品牌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表中“其他”包含公司除已列示品牌外的其他品牌及生产类业务收入。 注2:上述尾数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年度按模式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尾数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2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1、尽管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闲置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操作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现金管理金额 投资额度不超过2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信托、券商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信托、券商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的理财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占公司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51.95%。公司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要求,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独立董事赵英明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张荣明、宋玉惠、郑崝、卜才友、赵英明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零星产品销售的关联方包括北京美山子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爱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宿迁今盛泽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今盛泽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游园惊梦(苏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爱慕(苏州)客栈管理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等关联方。 注2:出租房产的关联方包括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北京爱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美山子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注3: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自2024年11月起被列入公司关联法人。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出租房产的关联方包括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北京爱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美山子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采购、销售业务。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之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始终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该类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需要,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刘海山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李小欣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冯万奇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5年度公司预计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年度总审计费用预计比上年下降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何林渠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何林渠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辞任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何林渠女士辞任上述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 何林渠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何林渠女士为公司经营发展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董事长张荣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吕晓娣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吕晓娣女士(简历附后)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吕晓娣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晓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吕晓娣女士简历 吕晓娣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至2023年,历任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北京孩思乐商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泽牧久远生物科技研究院财务总监;2024年2月至今,任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吕晓娣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拟进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将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4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7.82元/股调整为7.0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实际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81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9、2024年7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10、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P=P0-V=6.32-0.4=5.92。 因此,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办理并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前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6.32元/股调整为5.92元/股;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在公司办理并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仍为6.32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办理并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前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6.32元/股调整为5.92元/股;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在公司办理并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仍为6.32元/股。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爱慕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变更、章程备案等事宜。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全文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3层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卜才友、顾婷婷 电话:010-64390009 传真:010-64390009 邮箱:aimerzhengquan@aimer.com.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3层会议室,邮编:100102。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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