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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上担保额度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时,将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80246P 3.成立日期:1994年01月06日 4.住 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5.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6.注册资本:人民币768,692,614元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8.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新技术广告制作;高新技术产业、教育、文化产业、基础设施、房地产的投资(仅限自有资金)、开发;印刷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化纤纺织、合金切片、凿岩钎具、卷烟过滤材料生产销售;新型化纤材料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14,264.49万元,负债总额328,136.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80,753.93万元,营业收入144,003.96万元,利润总额6,894.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201.56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21,047.27万元,负债总额332,991.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82,361.83万元,营业收入36,171.88万元,利润总额2,192.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07.91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目的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持续稳定开展,所涉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60,592.14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8.85%;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余额为129,870.5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1.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17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和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 四、董事局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19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首席合伙人:吕江 6.截至2024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7.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32,267.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48.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143.5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审计收费3410.21万元,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31家,审计收费2530万元。审计客户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度年末数6,485.12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机构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2次、行政处罚1次,除此之外,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齐新敏,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3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 万从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6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姜小颖,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10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3月13日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工作11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情形,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形;签字注册会计师万从新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形,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河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2次(均为2022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2次(2022年和2023年各1次)、纪律处分1次(2022年)。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范围、需配备人员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人民币90 万元;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4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并结合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20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科技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加快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简称“明德学院”或“学校”)产学研一体化新工科建设,满足理工科专业教学需要,补足科学研究基础设施不足的短板,明德学院计划投资建设科技馆。科技馆建筑总面积为14,640.68㎡,其中地上四层,地下一层。科技馆项目建设费用概算为14,324.16万元(建安费用,不含设备费)。本次投资建设明德学院科技馆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明德学院科技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0007869985297 3.成立日期:2006年6月27日 4.住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陈北路6号 5.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6.开办资金:人民币311,929,800元 7.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8.业务范围: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科学研究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260,740.66万元,负债总额201,748.50万元,净资产为58,992.16万元,营业收入47,442.98万元,净利润4,792.3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262,722.00万元,负债总额201,918.78万元,净资产为60,803.22万元,营业收入11,680.82万元,净利润1,811.06万元。(未经审计) 三、科技馆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规划概况 学校科技馆总建筑面积为14,640.68㎡,其中,地上四层,主要用途为教学成果展示展演、前沿科学技术展示、新工科实验室、学校校史及文化展示等;地下一层,主要用于停车位规划等。 (二)投资情况 项目建设费用概算为14,324.16万元(建安费用,不含设备费)。 (三)资金来源:明德学院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项目计划工期:270天(含室内装修)。 (五)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必要性分析:一是有利于推动明德学院教育生态的系统性升级,满足明德学院新工科特色专业建设需要;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预计科技馆项目建成投运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改善明德学院基础设施类指标状况;三是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环境,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四是通过科技馆这一载体,学校可进一步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为区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提供助力。 可行性分析:明德学院科技馆项目利用学校校内土地建设,校内施工,具备顺利施工建设的有利条件。同时,根据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学校预期可实现的办学结余可满足建设资金相关支出需求,具备财务可行性。从项目建设用地实际情况以及工程建设的工艺技术等方面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具备可行性。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建设明德学院科技馆项目,旨在进一步加快明德学院产学研一体化新工科建设,夯基础,补短板,切实提升明德学院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及内涵建设迈上新台阶。 2.本次投资建设明德学院科技馆项目可能面临施工安全风险、施工进度受不确定因素影响导致延误进而不能按期完工风险。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持续跟踪和督导工程进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预期建设目标。 3.本次投资建设明德学院科技馆项目具备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运营现状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本次明德学院投资建设科技馆事项后续相关工作,及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10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2,676,511.19元,转回金额3,878,027.95元,转销金额731,130.99元,其他金额减少7,130,973.45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共40户(母公司及一级子公司10户、二级子公司22户、三级子公司8户),报告期内新增2户、注销1户。 2.2024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44,003.96万元,同比上升16.26%;净利润5,060.62万元,同比上升8.83%;归母净利润4,201.56万元,同比上升5.67%。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15,624.45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3,017,401.6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301,740.16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59,304,489.28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分配利润15,373,852.28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646,298.48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8,692,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1,523,393.1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38,000万元。 关联董事舒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2025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项目贷款、资本资产债券(ABS)、资产支持债券(ABN)、信用证、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2025年度,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十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董事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敬先生、李伟先生、王超女士向公司董事局提交《独立董事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局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运作规范》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张敬先生、李伟先生、王超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董事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三、《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进行审计。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四、《关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投资建设科技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投资建设科技馆项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科技馆的公告》。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21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局。2025年4月23日,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第三会议室(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名称 ■ 注:100 代表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1,2.00 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其他说明 (1)上表议案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表议案中,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上表议案中,议案6涉及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上表议案中,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5月27日工作时间(09:00~12:00, 13:00~18:00)。 (二)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27日18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系电话: 029-81778556 传真:029-81778533 电子邮箱:jinye000812@jinyegroup.cn (五)联系人: 金璐、王炯。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2”,投票简称为“金叶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11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卫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2,676,511.19元,转回金额3,878,027.95元,转销金额731,130.99元,其他金额减少7,130,973.45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地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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