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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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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回购注销金额)占公司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0.76%,高于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合计金额分别为824,644,782.82元和320,208,462.20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9%和1.86%。
  3、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规划,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既考虑了对股东和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可持续发展和资金使用规划,符合《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回购注销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11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和生产经营效率,在2025年度,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前述担保事项预计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担保累计额度包括现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有效担保、续期担保及新增担保的金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累计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850,000.00万元人民币。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为确保融资需求及业务高效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担保事项,并由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调出方、调入方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香港中矿稀有
  (1)公司名称: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号:70183539。
  (3)住所:中国香港。
  (4)董事:王平卫、姜延龙。
  (5)注册资本:1,000美元。
  (6)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2日。
  (7)经营范围:矿产品及稀有金属开采、冶炼加工、生产、销售、进出口
  贸易;稀有金属工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矿香港稀有总资产为67,030.71万美元,净资产为24,306.11万美元,负债总额42,724.59万美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6.67万美元,利润总额为279.75万美元,净利润为279.75万美元。
  (10)香港中矿稀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江西中矿新材
  (1)公司名称:中矿资源(江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黄凤。
  (4)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0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中矿新材料总资产为人民币340,505.8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10,020.9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0,484.9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8,882.19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53,815.4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654.45万元。
  (9)江西中矿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江西中矿锂业
  (1)公司名称:中矿资源(江西)锂业有限公司。
  (2)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1998号。
  (3)法定代表人:郑国忠。
  (4)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5)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2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选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矿江西锂业总资产为人民币166,074.9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614.3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0,689.3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9,175.37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0,509.9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605.48万元。
  (9)江西中矿锂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海南中矿锂业
  (1)公司名称:中矿资源(海南)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F407室。
  (3)法定代表人:王振华。
  (4)注册资本:肆亿壹仟伍佰万人民币整。
  (5)成立日期:2023年2月9日。
  (6)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矿石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36,495.3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5,274.2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1,221.1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3,054.04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3,214.7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052.24万元。
  (9)海南中矿锂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公司2024年度的合并财务数据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时,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对上述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故此表引用的上述子公司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公司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确定。担保用途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项目贷款、开具保函和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提供融资担保或履约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资金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88,393.61万元人民币,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11%;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174,919.69万元人民币,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1%;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84,363.61万元人民币,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76%。预计2025年度担保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8.0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自然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15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原因
  1、变更公司住所
  变更前: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5 号6 层 613 室。
  变更后: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院1号楼-4至43层101内35层08。
  2、为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本次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所述中的“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将“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因前述修订所涉及条款众多,若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进行逐条列示。
  此外,对条款中部分标点符号、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进行了修订;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因前述修订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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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的变更和备案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16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公司将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王平卫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独立董事易冬女士,财务总监姜延龙先生,保荐代表人曹方义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提前就本次说明会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以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14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向银行申请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以下简称“跨境资金池业务”),资金池集中外债额度22,802.00万美元,集中境外放款额度53,500.00万美元。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背景
  通过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公司将实现境内外主体之间跨境资金管理一体化,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加强境外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以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开展各业务类型的必要性及资金来源如下:
  1、外债额度集中管理
  目前,公司已合计拥有418万吨/年选矿产能和6.6万吨/年电池级锂盐产能,正在推进投资建设Kitumba铜矿采、选、冶联合工程项目和Tsumeb多金属综合循环回收项目。为了保障上述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公司预计在未来两年内投入较大资金。通过外债集中额度管理,方便公司灵活调度资金,满足资金需求。
  本次外债额度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境外成员的自有资金和境外融资,用途为境外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
  2、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
  公司申请境外放款额度主要用于境外成员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计划对境外子公司拥有的矿山进一步加大资源开发,并尽快将矿产资源运回国内保障国内生产线的原材料供应。上述项目建设预计未来两年需投入较大资金,通过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可以对境外成员的工程建设和日常运营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境外放款额度的资金来源为境内成员的自有资金,用途为境外成员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
  3、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
  (1)外汇收支规模较高
  公司是外向型企业,2024年约35%的业务集中在境外,2024年境内成员企业的外汇收入合计超过了10,000.00万美元,2024年境内成员企业的外汇支出合计超过了40,000.00万美元。随着公司境外投资项目的增加,境外营运资金的需求逐步提升,向境外销售锂盐、铯盐的销量也逐步攀升,预计今后每年的外汇收支额度会逐步提升,通过搭建资金池有利于公司统一规范各成员企业的外汇管理。
  (2)避免境内成员公司业务差异导致的结售汇损失
  公司境内各成员企业主营业务差异较大,外汇收支需求各异,由于业务差异经常形成了部分成员企业存在购汇需求而另外部分成员存在结汇需求,给公司整体造成了一定的结售汇损失,通过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资金池内的成员企业可以盈余资金共享,互补长短,避免汇率风险,降低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成本。
  二、资金池业务情况
  1、业务概述
  跨境资金池业务是指公司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包括外债额度集中、境外放款额度集中和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便于公司统一管理跨境资金。
  鉴于公司业务经营需要,本次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资金池集中外债额度22,802.00万美元,集中境外放款额度53,500.00万美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2、主办企业名称: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结算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等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结算银行,后续公司可依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结算银行及数量。
  4、资金池成员:中矿资源(江西)新材料有限公司、中矿资源(海南)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矿资源(江西)锂业有限公司、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中矿资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兴隆(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国际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加拿大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和Sinomine Kitumba Minerals Company Limited。
  公司境内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有权参与公司资金池业务,后续公司可依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参与该项业务的成员子公司名称及数量。
  5、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将指定专用账户作为参加跨境资金池业务的结算账户。
  (2)公司监管入池的成员企业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确保公司对资金池的有效管控。如因股权、投资关系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成员企业不符合入池要求的,公司将及时向银行申请相应变更。
  (3)公司归集入池资金将严格按照银行管理要求,遵循跨境资金池的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池使用合法合规。
  (4)资金池开户银行将根据规定对公司入池资金来源及使用去向进行尽职调查。
  三、风险管理方式
  1、公司严格按照银行要求办理跨境资金池业务,并开立专用账户。
  2、资金池专户资金不与其他资金混用,参与归集的资金应为境内外成员的自有资金和境外融资。
  3、公司审计监察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池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资金池内所有资金及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上述资金管理业务。
  四、相关事项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处理资金池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参与资金池业务的境内外成员企业的名单、选择及调整结算银行、签订跨境资金池业务协议及处理该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跨境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
  五、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利用率,提升资金管理收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12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进一步提高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和产品市场价格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各种风险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交易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普通远期产品;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和期权品种。
  3、交易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0万元(人民币兑美元按汇率1: 1:7.25折算)。其中,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美元,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运作和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调整交易主体及交易对手方,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5、特别风险提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均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310,000.00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兑美元按汇率1: 7.25折算)。其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美元,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业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导致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境外采购、境外投资及外币信贷业务,交易币种涉及美元、赞比亚克瓦查、纳米比亚元等,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银行和境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均是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该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以及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交易产品结构简单、风险较低。
  4、交易期限
  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5、资金来源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原料开发与利用业务,主要产品为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盐产品。近年来,公司锂盐产品的销售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拟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对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风险敞口择机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定可持续发展。
  2、交易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和期权品种。
  4、交易期限
  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5、资金来源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运作和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调整交易主体及交易对手方,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因此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公允价值变动而造成损益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合约交易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采购订单及外币借款合同等进行收支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外币借款可能会提前还款或进行展期,造成公司对外币收支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5)履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为公司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外汇套期操作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为避免汇率波动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偏差,优先选择可提前交割或可展期交割的较灵活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式。
  (3)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4)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监察部、证券事务部和法律风控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有效地控制操作风险。
  (5)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公司的外币银行借款存量,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量,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还款期限相匹配。
  (6)公司审计监察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二)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和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和期权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结合现货销售,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6、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09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续聘安永华明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贺鑫
  贺鑫女士,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贺鑫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峰
  赵建峰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起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赵建峰女士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能源电力行业及贸易行业。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解彦峰
  解彦峰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7 年起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解彦峰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8.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考市场水平、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确定2025年度具体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同时具有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业务进一步趋向国际化、全球化以及自身发展需要。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安永华明及支付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13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中矿资源(江西)锂业有限公司向广州期货交易所申请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资质,并授权公司所涉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向广州期货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有利于公司将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和交割厂库三者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本次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资质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广州期货交易所审核通过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10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业务经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周转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临时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2025年度购买人民币及外币理财产品合计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投资理财的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周转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
  2、投资额度与期限:2025年度购买人民币及外币理财产品合计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投资理财的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品种:为了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以上额度内只能用于购买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4、资金来源: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监察部将定期进行审计核查。
  (4)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台账和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正常周转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17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4月24日,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46,2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预计:在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S&S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发生运输服务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在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湘达物流有限公司发生运输服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7,803.05万元。(美元部分按人民币兑美元汇率1:7.25折算)
  关联董事王平卫先生、欧学钢先生、魏云峰先生、吴志华先生、汪芳淼先生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S&S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S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盛合资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合国际”)
  商业登记号码:74653746
  董事:姜维明、刘新国、欧学钢、颜佳、张小山
  注册资本:10,000美元
  注册地址:RM1201,12/F Tai Sang Bank BLDG 130-132 Des Voeux RD Central Hong Kong
  主要业务:国际货物运输及仓储服务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合国际股权结构如下:
  ■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盛合国际总资产2,767.46万美元,净资产797.21万美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540.56万美元,净利润477.16万美元。(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说明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盛合国际45%股权。公司董事欧学钢先生在盛合国际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盛合国际为公司关联法人。
  5、履约能力分析
  盛合国际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合国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北京湘达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湘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达物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C9AL9651
  法定代表人:李忠宽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1幢202室
  主要业务:国内货物运输及仓储服务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湘达物流股权结构如下:
  ■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湘达物流总资产1,557.7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97.63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7,390.2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36.8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说明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金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是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湘达物流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湘达物流为公司关联法人。
  5、履约能力分析
  湘达物流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湘达物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盛合国际、湘达物流分别在国内外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矿产品运输服务和电力供应服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并进行交易。
  公司将关联方与其他相同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双方根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减少交易带来的沟通成本以及优先保障公司矿产品的国际运输,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交易的公允性。交易双方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结算方式,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对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方亦不存在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在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业务开展进度的判断,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金额的上限进行预计,预计金额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024年度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是因为公司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金额的上限进行预计,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价格调整,尽量减少公司经营成本,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且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盛合国际、湘达物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需求而开展的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20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张学书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张学书先生辞任副总裁职务后,公司将返聘张学书先生从事地勘技术研究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张学书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张学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2,410股,其所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份管理规定。张学书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2023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17日)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以下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学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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