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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41,573,493.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电投能源主要业务:生产销售煤炭、铝、火电及光伏风电新能源等业务。 (1)煤炭产品:主要销售给内蒙古、吉林、辽宁等地区燃煤企业,用于火力发电、煤化工、地方供热等方面。 市场地位:公司核定产能4,800万吨/年,经过多年耕耘,已成为大东北地区褐煤销售龙头企业,煤炭产品质量稳定,销售服务体系成熟,品牌形象根深蒂固,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用户群和市场网络。 (2)电力产品:销售给东北电网、山东华北电网及蒙东电力用户,用于电力及热力销售等。 市场地位:公司所属霍林河坑口电厂装机120万千瓦,依托露天煤矿而建的大型坑口火电机组,电力主要向东北地区负荷中心辽宁省输送,是东北地区主力供电机组,热力主要保障霍林郭勒市冬季供暖保供需求,为民生保供主要热源。 (3)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铝锭。其中,铝液主要销售给周边铝加工企业,铝锭主要销往东北、华北地区。 市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86万吨/年产能电解铝生产线,同时拥有180万火电和105万新能源装机的自备电厂,具有规模优势、“煤电铝”产业协同优势。生产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及排放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得到了广泛认可。 (4)新能源电力产品:公司新能源装机499.94万千瓦(不含储能),分布在内蒙古地区、山西、山东等地区。其中内蒙古区域依托良好的风、光资源优势,有着较强的盈利能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蒙西电网及电力用户,用于电力销售。 市场地位:公司与通辽市政府企地联手,共同推动“三北”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落实自治区党委“六个工程”战略部署,打好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具体措施,将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和新能源建设,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共赢。立足内蒙古市场的基础上,通过在山东、山西等风光资源丰富地区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市场的份额稳步提升,逐步形成了全国性的新能源产业布局。公司新能源与火电形成互补协同效应,实现风火打捆外送营销策略,提高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分配依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41,613,309.3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截止到2023年末,公司累计法定盈余公积1,486,123,906.01元,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66.28%,故本报告期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15,781,425,478.62元,总股本2,241,573,493.00股。 3.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总股本2,241,573,493.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793,258,794.40元(含税)。 4.2024年度现金分红说明: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905,337,469.05元(含拟分派的2024年度分红和已分派完毕的2024年半年度分红)。 (2)本年度无股份回购事宜。 (3)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1,905,337,469.0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41,613,309.30元的35.67%。 5.公司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二)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本次公司拟以总股本2,241,573,493.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793,258,794.40元(含税),同时考虑2024年10月22日以总股本2,241,573,493.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12,078,674.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5.67%。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情况。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16,327,000.00元、98,884,000.00元分别占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总资产的0.24%和0.19%。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监管相关规定,分红比例明确,分红方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1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4月16日和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其变更通知。 (二)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呼和浩特市。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11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人,王伟光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张昊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现场出席会议董事10人)。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昊先生(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列席人员:议案相关高管,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相关议案负责人。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天翔、韩放、陶杨、李明、夏鹏分别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资产总额5,163,428.73万元,较年初4,850,117.51万元增加313,311.22万元,增幅6.46%。负债总额1,306,223.14万元,较年初1,419,694.84万元减少113,471.70万元,降幅7.99%。所有者权益3,857,205.58万元,较年初3,430,422.67万元增加426,782.91万元,增幅12.44%。利润总额692,605.07万元,较同期585,222.17万元增加107,382.9万元,增幅18.35%,主要原因是煤炭量价齐升、电解铝售价上涨的影响。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12)。 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2024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产品产量: 1.煤炭完成4,799.6万吨,与年度计划持平。 2.发电量完成248.12亿千瓦时,完成年度计划的95.27%。 3.供热量完成578.05万吉焦,完成年度计划的101.41%。 4.电解铝完成90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2.27%。 2025年经营计划,产品产量: 1.煤炭计划完成4800万吨,同比持平。 2.发电量计划完成270.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2%。 3.供热量计划完成580万吉焦,同比增长0.34%。 4.电解铝计划完成90万吨,同比持平。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上述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和盈利预测,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4年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完成投资622,853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4.71%。2025年计划投资1,191,419万元。其中:大中型基建950,749万元、技术改造163,253万元、科技数字化25,999万元、小型基建投资36,000万元、参股投资15,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18万元。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投资计划有不能全额完成和增补投资计划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具体投资事项届时将依法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十一)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13)。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张昊、于海涛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其它金融服务时,应当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据此出具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23276号)。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23276号)。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张昊、于海涛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三)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为2025017)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766号)。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四)关于公司2025年C类科研项目立项的议案 根据发展需要,结合企业管理实际,新增立项项目2项(均为C类科研),年度投资计划1,096万元。 ■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五)关于注销鄂尔多斯市电投宏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鄂尔多斯市电投宏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宏丰新能源公司”)主要为开发建设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宏丰煤矿绿电替代3.26MW分布式光伏项目而成立,因建设条件发生变化,投资收益率等不满足要求,项目已核销,公司已没有存在意义,因此办理注销。宏丰新能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电投能源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蒙电投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蒙电投公司”)持股50%,鄂尔多斯市宏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宏丰煤炭公司”)持股50%,电投能源并表管理。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双方股东均未实缴资本金,公司无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2024年10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废止了该项目建设指标。宏丰新能源公司宏丰煤矿绿电替代3.26MW分布式光伏项目共发生前期费用35.81万元,宏丰新能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按照股权比例均摊上述前期费用各承担17.905万元。鉴于宏丰新能源公司由电投能源并表管理并实际控制,且没有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因此拟以简易注销方式完成注销。 该议案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六)关于调整2025年度部分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综合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该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七)关于《2025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指标考核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八)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2025014)及巨潮资讯网站的《2024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新建《市值管理规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市值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771号)。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十二)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该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韩放、陈天翔、陶杨、李明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结果: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十三)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十四)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十五)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十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十七)公司2024年度安全环保专项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十八)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公告》《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23276号)《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766号)《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市值管理规定》《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771号)《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5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 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9:15一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周二)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1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分别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 3.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第8.00项提案回避表决。 4.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第4.00项、第8.00项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周三)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1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1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 0475-6196998 3.联系传真: 0475-6196933 4.电子邮箱:ltmy@vip.163.com 5.联系人:周志强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8,投票简称:电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周二)(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周二)(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6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和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及其变更通知。 (二)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呼和浩特市。 (三)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6人(其中:委托出席监事2人,潘利和冯树清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王国安和应建勋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现场出席会议监事4人)。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关越先生。 列席人员:议案相关高管,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相关议案负责人。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监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12)。 表决结果:监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13)。 表决结果:监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为2025017)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766号)。 表决结果:监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2025014)及巨潮资讯网站的《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监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771号)。 表决结果:监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公告》《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766号)《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771号)。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4号)核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264.15万元(不含税),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428.1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5,307.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2000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3月,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科尔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科尔沁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5181101040016708。2023年3月,本公司、中信证券及本公司的孙公司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孙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609058719200076781、孙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小清河大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5050163665400000982、孙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50878674389。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通辽市100万千瓦外送风电基地项目已按计划于2024年2月结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24年6月结项,公司将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利息收入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使用完毕,已完成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6,213.36万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3,961.7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含增值税)120.75万元,合计置换资金为164,08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374号)。上述置换的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转入公司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64,082.45万元。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通辽市100万千瓦外送风电基地项目结项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46,850.35元用于永久补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9,009,311.90元用于永久补流;根据相关规则,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7.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3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 结算等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办理存款、贷款及结算等业务。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该事项相关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张昊、于海涛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议案中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9月2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79532 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层 5.法定代表人:尹国平 6.注册资本:75亿元 7.主营业务:公司具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除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以外的全部经营资质,并获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资格、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资格、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资格、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是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会员、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53.07亿元,营业收入14.62亿元,净利润10.98亿元。 9.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0.86%股份。 11.资本充足率: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其中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729248.11万元÷10468766.38万元=16.52%,资本充足率大于10%。 1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19.61亿元。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借款余额2.1亿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分别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预计2025年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不超100亿元,信贷业务规模不超100亿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19.61亿元,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借款余额2.1亿元。 (二)截止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25.87亿元,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借款余额2.1亿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以下称为“双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摘录: 甲方: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关于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利率标准; 3.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包含应计利息)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壹佰亿元。 (二)关于信贷服务 1.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3.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信贷业务规模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壹佰亿元。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关于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 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叁年。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五、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一)风险评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23276号),该专项报告的评估结论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二)风险防范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电投能源与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披露、风险识别与处置、后续事项处置等内容,内容全面、明确、可行。公司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该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及各级分公司、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办理存款、贷款及结算等业务。在办理以上业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公司制定的公司与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23276号),审计师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23276号)。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天健审〔2025〕1-769号)。 (五)《电投能源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六)《金融服务协议》。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4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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