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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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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梅旭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根据公司股东奇精控股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告知函》,奇精控股自2021年7月16日起放弃其所持有的公司43,824,70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5年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思韦精密工业(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韦”)与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金属”)发生业务往来,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93.90万元(含税)。各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2025年1-3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①2022年10月26日,公司与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和丰”)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宁波和丰将座落在位于宁波市江东北路375号006幢(9-1)宁波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905-2单元的房屋出租给公司,租赁期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38个月。宁波和丰同意给予公司自交付日起2个月的装修期,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装修期内无需支付租金,实际需支付租金时期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36个月。月租金(含税)为人民币18,125.92元。2025年1-3月,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4,377.76元(含税)。
  2024年,因宁波和丰创意广场物业更换,公司与新物业宁波和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签订了《和丰创意广场物业服务协议》,协议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5年1-3月,公司和宁波和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包括综合服务费、能耗费等物业管理费用)为14,126.95元(含税)。
  ②2024年12月20日,公司与股东奇精控股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继续租赁奇精控股位于宁海县长街工业园区办公楼的第二层与第四层,租赁期为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年租金(含税)为人民币94,824元。2025 年1-3月,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706.00元(含税)。
  2、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1)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榆林金属于2021年4月12日签署了《厂房买卖之关联交易合同》,公司以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作出的评估价格3,510,375元为交易价格购买榆林金属位于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区25#、26#厂房,并在公司取得上述厂房不动产权证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同时,榆林金属向公司支付土地使用费191,981.34元(不含税)。
  2021年上半年,公司已收到上述土地使用费。截至本报告期末,鉴于上述厂房的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尚未支付上述厂房的购买款项。
  (2)2024年8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奇精工业(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精工业”)与关联方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精达”)签署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奇精工业以市场价格138,700美元/台的价格向宁波精达采购了两台BSY-400闭式双点冲床,每台设备的海运费24,769美元(多退少补),合计金额为326,938美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上述总价款的 90%,共计 294,244.20 美元。
  2025年3月31日,公司与宁波精达签订了上述协议的《补充协议》,根据实际发生的海运费等相关费用,公司需向宁波精达补充支付7,522.19美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费用尚未支付。
  (二)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展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2025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为17,889.34万元,其中预计2025年投入金额14,072.34万元;以前年度结转项目2025年预计投入金额10,187.69万元。
  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开展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5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投入2,829.42万元;以前年度结转项目实际投入2,200.58万元。
  (三)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将于2025年4月28日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2,600,86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150,216.25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梅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洪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梅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梅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梅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洪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梅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梅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洪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5-024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梅旭辉先生召集,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5-025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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