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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锦良、沈鸣、李伟锋、林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为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了2024年度薪酬;同时拟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沈鸣、李伟锋、林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为董事发放了2024年度薪酬;同时拟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沈锦良、沈鸣、李伟锋、林刚、黄雄、胡博、温美琴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人数未能过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内容,并听取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5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超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股权激励事项以及内控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有效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银行综合授信暨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银行综合授信暨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监事会2名监事在公司任职,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因本议案具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2人,故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允的反应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67.4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870.84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24.03万元。 鉴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分红总额为47,312,503.5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0,309,0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7,621,536.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0.1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7,312,503.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7.09%。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关联交易以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求为基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况,且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锦良先生、沈鸣先生、李伟锋先生、林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情况 (1)无锡德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无锡德赢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4)北京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氢氟酸、AHF蒸汽、电力、氧化亚硅、多孔碳、活性炭、固定资产、石墨及支付加工费等。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服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认。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类型、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因日常生产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已就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签署了部分多孔碳、活性炭采购协议,其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人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一定必要性,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能力、促进效益增长。 2、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人的业务有一定协同性,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将会持续存在,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等财务数据不依赖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实际经营所必须,不存在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盛锂电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常润股份(603201)、瑞纳智能(301129)、晶方科技(60300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娣,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603081)、隆扬电子(301389)、华茂股份(00085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莲,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鹄模具(002997)、楚江新材(002171)、富春染织(605189)、三联锻造(00128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莲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等费用共计103.0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报告费用88.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5.00万元。 2025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 二、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它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信用减值损失共计707.38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同资产按账龄组合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776.1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83.52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83.5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该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授信、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业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相关资信较好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额度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票据业务情况概述 (一)票据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资信较好的国内商业银行作为票据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票据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业务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业务额度。 (二)业务目的 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也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也频繁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通过开展票据业务,可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 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内部票据统筹管理,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商业汇票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票据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的商业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业务授权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银行综合授信暨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银行综合授信暨票据池业务。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98.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3,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6,795,496.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7,004,503.4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7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29,804,341.77元,其中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63,477,573.12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21,094,473.4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08,094,473.48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合计为413,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为30,002,333.61元,该金额包含回购账户产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6月17日,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15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3400667837),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27101040051088),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630100100217373);2022年6月17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7114610818);2022年7月1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120122000537955)。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蔡福祥、李骏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均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金额413,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2,980.4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9,324.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2442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1,3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按公司经营需要分次提取,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按公司经营需要分次提取,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按公司经营需要分次提取,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0,000.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总投资为90,000.28万元,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0,000.28万元,资金缺口为20,000.00万元。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补充资金缺口,以加速募投项目建设,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3月项目结项并转固,其中“年产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结余资金2.9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7.18万元,合计结余20.08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无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仅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金额为3,000.23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含超募资金在回购账户中所产生的利息)。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040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盛锂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盛锂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经核查,华盛锂电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盛锂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盛锂电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年产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项目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年产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2024年3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受产品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产品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效益未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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