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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5-009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各项指标是科学合理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忠年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鉴于本议案与监事利益相关,关联监事孟斌先生、秦绪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采取了依法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80万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余激励对象66人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9.50万股。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93.3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30万股,回购价格为3.469元/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1,497,427.90元,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978,006.7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3,842,857.5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84,285.76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0,569,786.7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1,897,291.82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17,828,3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25,069,698.0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20,891,415.05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45,961,113.1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7.84%。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该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龙口隆基三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三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海燕女士、孙月东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内容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龙口隆基三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海岱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张海燕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隆基三泵经营活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隆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75,771,4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07%,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不存在资金占用的状况。而隆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隆基三泵100%的股权,为隆基三泵的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隆基三泵签署相关产品购销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依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采取了依法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经我们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该议案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包含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包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申请的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贸易融资、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5-013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相应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30万股,回购价格为3.469元/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人员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五)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七)2023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八)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次日披露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80万股。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余激励对象66人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9.50万股。 综上,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93.30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含当日)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日(不含当日)止,本次资金使用期限满两年未满三年,按两年期计息,对应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2.10%。因此,回购价格=3.31×(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的天数÷365天)=3.31×(1+2.10%×836÷365)≈3.469元/股。 综上,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30万股,回购价格为3.469元/股,涉及资金总额为323.6577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就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调整资本公积和管理费用;减少公司因回购义务所确认的负债,并相应减少库存股、股本,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具体影响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8名激励对象中有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80万股。此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余66名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9.5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相关限制性股票共计93.30万股,回购价格为3.469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5-017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变更的适用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5-014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相应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30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7,828,301股减少至416,895,30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7,828,301元减少至416,895,301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海燕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建先生、独立董事徐志刚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1: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并提出问题,或将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office-zb@longjigroup.cn , 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5-010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阿彬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阿彬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阿彬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5-016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资金筹划,为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年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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