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不适用
  2、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401,544,698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板块包括金属制品板块和化工板块。
  金属制品板块业务主要从事镀锌钢丝及镀锌钢绞线、钢帘线、胶管钢丝、预应力钢绞线、金刚线等金属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电缆、特高压工程、汽车轮胎、橡胶软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际轨道交通、桥梁、水坝、风机塔筒及光伏太阳能用晶硅片切割等领域,产品除在国内销售外,还销往东南亚、中东、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化工板块业务主要从事有机硅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由于有机硅材料兼备了无机材料与有机材料的性能,具有表面张力低、粘温系数小等基本性质,并具有耐高低温、电气绝缘、耐氧化、憎水、耐腐蚀、无毒无害及生理惰性等优异特性,因此广泛应用于建筑、电子电气、纺织、汽车、机械、皮革造纸、化工轻工、油漆、医药医疗、军工等行业,形成了丰富的产品品类,有“工业味精”之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晓博
  批准报出日期: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周文博先生、杨晓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张建胜先生、郭志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下简称“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章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总结2024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5年度财务进行了预算。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经本次董事会批准报出,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08735号)。
  (九)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公司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公司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公司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健全公司ESG管理体系,现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等内容,同时对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责调整,其组成、成员职位及任期不作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四)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十五)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十六)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暨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5:00-16:3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独立董事郭志宏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召平先生、财务总监张新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及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6:00前将关心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hxkj@hxkjgf.com,或者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提交相关问题。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或冲回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本年冲回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54.81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01.74万元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2.1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000.94万元,主要是对在产品、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公司本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68.25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5,750.4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逾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做出规定。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准则解释,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冲回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分类对相关资产计提或冲回相应信用减值损失。
  一、本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或冲回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公司本年冲回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83.80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0.0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1.23万元。
  三、本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将增加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142.57万元,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本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
  解锁条件未达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期(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持股计划》”或“本期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公司《第三期持股计划》第三批解锁条件未达成,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持股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116,097股(占非交易过户时公司总股本的1.01%,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第三期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自2022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止。本期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即:(1)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日且符合解锁条件即进入第一个解锁期;(2)自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且符合解锁条件即进入第二个解锁期;(3)自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且符合解锁条件即进入第三个解锁期。
  4、本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第二个锁定期已分别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4月29日届满且解锁条件达成,解锁比例分别为本期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32.23%、13.38%,解锁股数分别为4,549,392股、1,888,87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持股计划第一批和第二批已解锁股份尚未进行处置,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三期持股计划》的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处置。
  二、本期持股计划第三批解锁条件情况及后续安排
  1、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第三期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期持股计划第三批已于2025年4月25日进入解锁期。
  2、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根据《第三期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期持股计划第三批解锁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当期产生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之和作为计算依据,单位为亿元,保留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以2022年、2023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合计实现7亿元净利润为基础,按照上述每个会计年度具体实现的净利润作为考核依据,进行考核。若上述任一会计年度净利润低于7,000万元(不含该数)时,当期考核不达标,不得进行解锁。但之后年度考核达标可以解锁时,在计算可解锁比例时应合并之前未达标考核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计算。
  (3)上述“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合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7亿元”仅作计算为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解锁比例使用,不作为公司业绩考核的必备条件。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5]0011008735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07,471.67元,当期股份支付费用为-10,733,472.63元,合计2,873,999.04元,本期持股计划第三批解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本期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全体持有人54.39%的持股份额,即7,677,8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不得解锁。
  3、后续安排
  本期持股计划第三批未解锁的股份将由管理委员会根据《第三期持股计划》的规定择机出售后按照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额加计相应利息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1、变更
  本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及名单等事项,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子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和出售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终止
  (1)本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保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总额,敬请投资者注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07,471.67元,合并报表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07,719,154.38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170,117.70元,按照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17,011.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33,833,547.10元,减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利润66,730,115.10元,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0,856,537.93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401,544,698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73,545,296股,若以此计算,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327,999,402股,公司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6,399,970.10元(含税),加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66,730,115.10元,预计本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133,130,085.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78.36%。
  如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保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注: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预计数,包含已实施的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和未实施的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章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总结2024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对2025年度进行了财务预算。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和完整,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同时,该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客观地评价。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公司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以下简称“一季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5月28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26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