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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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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51,034,9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4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复杂多变,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消费市场逐步复苏,国内经济面临结构性调整。公司全体同仁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始终以“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双主业发展战略为引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深耕细分市场,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通过持续优化经营管理体系,深化提质增效,公司整体运营保持稳健发展态势,主要经营指标实现经营规模稳中有进、运营质量稳中向好、发展动能稳中提质,为公司在复杂环境下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销售模式
  1、化工新材料领域
  (1)聚酯树脂
  公司目前拥有年产各类聚酯树脂22万吨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分为户外型聚酯树脂和混合型聚酯树脂两大类,户外型产品主要应用在室外金属器材表面领域,包括家电、建材、汽车、农机、工程机械、5G基站、高速护栏及一般工业等,具有抗腐蚀、耐老化等优越性能;混合型产品主要应用在室内金属器材表面领域,包括家电、建材、家居、医疗器械及电子3C产品等,具备环保、流平性好、装饰性能优越等优点。
  公司长期为全球粉末涂料行业知名企业阿克苏·诺贝尔、海尔、PPG、桑瑞斯集团、雅佳集团、老虎涂料、佐敦涂料、威士伯涂料等高端客户提供配套服务。公司产销模式为以销定产。定价模式主要为依据原材料价格成本加成,上游主要原材料PTA采购价格主要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NPG采购价格主要受其上游原材料异丁醛价格波动的影响。
  (2)新戊二醇(NPG)
  新戊二醇是聚酯树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目前拥有马鞍山神剑和利华益神剑两家子公司,设计年产NPG 7万吨,能够满足公司聚酯树脂产品对新戊二醇的大部分需求。
  2、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钣金成型制造业务:主要为中航沈飞、西飞等主机厂提供大型工装,为飞机航空发动机提供油液管路,为中车集团旗下多个机车公司提供高速列车车头大部件等。
  复合材料零部件制造业务:军用方面,依托公司十多年的复材零部件制造经验,为多型号军事装备提供配套产品,包括军机雷达罩、导弹装备的新型低目标特性抗毁保温舱、卫星轻量化天线和支撑结构、新型两栖车辆的轻量化部件等。民用方面,为中车集团600公里时速和200公里时速的磁悬浮机车提供碳纤维复合材料的车头、车体及内饰等。
  ■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采用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生产模式。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铝、钢金属材料及碳纤维材料等,螺钉、螺母等标准件以及相关辅材。以订单采购为主,实行“订单+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航空航天类产品采用直销模式,轨道交通类产品则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订单。主要客户包括中航工业所属的西飞、陕飞、昌飞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车、中国船舶重工等。
  (二)主营业务分析
  1、化工新材料领域
  2024年,公司在稳固现有市场的同时,不断推出新产品投入市场,如低温固化型、超耐候型、不含有机锡树脂及石墨烯树脂等逐步得到市场认可,粉末涂料行业需求端更加广泛,尤其在卷钢、新能源车、集装箱等新兴领域增长显著。2024年度,公司聚酯树脂销售20.53万吨,同比下降4.14%;公司化工新材料板块实现收入215,145.7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78%,受益于供应链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关键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控制,公司化工新材料板块盈利水平逐渐回升。
  2、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2024年度,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因部分项目未能如期交付,全年实现收入26,614.39万元,同比下降25.67%。同时,公司新建工厂神剑嘉业逐步投入使用,前期业务处于爬坡期,费用成本较高,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综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760.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5.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2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40,57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3,076.33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68%,资产负债率48.6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一)2024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三季度趋势变化主要系第四季度计提492.4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及计提711.82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二)2024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的主要原因:
  (1)受行业销售回款特性影响,公司高端整备板块第四季度系回款高峰期,同时公司加强四季度应收账款回款,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4年9月末呈下降趋势;
  (2)公司第四季度合理控制存货库存,减少采购预付款支出,2024年末存货及预付账款较2024年9月末呈下降趋势。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琪女士、股东刘绍宏先生与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芜湖远大创投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刘绍宏先生合计7,920.00万股(其中刘志坚4,000.00万股、刘琪3,200.00万股、刘绍宏720.00万股)(具体以实际转让额度为准),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先生将其个人持有的剩余股份120,415,980股公司(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66%)股份全部表决权委托对方行使(三年有效期,到期自动终止),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并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截止披露日,本次控制权转让事宜正在推进中。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应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各项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3,722.54万元,计入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评估银行承兑汇票无收回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参照应收账款执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点。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合并范围内公司应收款项
  组合2:第三方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组合1,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组合2,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第三方应收款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722.5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3,722.5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依照会计谨慎性原则进行上述资产减值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货款的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因而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也多数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0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预计2025年度,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亿元,占2024年末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1.72%。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融资安排,预计2025年度将为子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16.0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此次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及授权事项自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神剑”)
  1、公司名称: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紫金路6号
  3、成立日期:2000年07月25日
  4、注册资本:5,333.11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汪志宏
  6、经营范围:聚氨酯树脂系列产品、涂料(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系列产品、环氧树脂和聚酯树脂系列产品以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贸易、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同时承接中试业务和销售中试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黄山神剑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业航空”)
  1、公司名称: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新型工业园(经发一路)
  3、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9日
  4、注册资本:41,310.4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吴昌国
  6、经营范围:航天、航空、高速列车、城市轨道列车工装模具及金属零部件、复合材料、碳纤维制品、塑料注塑件、注塑模具的设计生产;航天、航空地面设备设计制造;地面机载设备制造,复材结构修理,飞机内装饰(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制造和销售;蜂窝产品制造和销售;软件开发;其它非标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材料性能检测;零部件三维尺寸计量;机械设备、厂房及场地的租赁;无人机及其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服务;航空专用电缆及组件加工;模拟器、仿真设备、航空器流动动力模型、新型机场应急助航灯光车、轻型轮式无人平台车的设计、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嘉业航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神剑”)
  1、公司名称: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基地星光大道6号
  3、成立日期:2015年08月06日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雷小宝
  6、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新戊二醇及聚酯树脂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在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内经营)
  7、股权结构:马鞍山神剑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珠海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神剑”)
  1、公司名称:珠海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01号口岸大楼308-12
  3、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1日
  4、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尹治国
  6、经营范围:聚酯树脂、环氧树脂、TGIC固化剂、流平剂、增光剂(不含危险品)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珠海神剑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审批的额度为不超过16.00亿元,实际已提供担保金额为72,455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7,545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2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0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度,公司因采购包装物与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源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933.75万元,占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额的81.44%,公司预计2025年与黄山源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审议程序如下: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吴昌国先生回避表决。
  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与主要财务数据
  1、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①公司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塑料新材料及新产品。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13.55%。
  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吴昌国先生在黄山源点担任董事。
  ③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要是通过采购黄山源点的产品,保障公司经营需求稳定。公司认为黄山源点经营稳定,能够履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黄山源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双方日常生产经营的产品,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购、销双方均可提出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销售方承诺,销售给购买方的货物价格应与其在同等条件下销售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上述公司主要从事包装材料生产业务,该关联交易系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供应及销售渠道,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2、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与关联方由此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运行,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额,暂未签署相关协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决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未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工作中,容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神剑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芳林,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安纳达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鹄模具、楚江新材、安纳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陆西,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厦门点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淮汽车、富春科技、莱斯信息、点触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德方纳米、和胜股份、郑中设计、瑞和股份、韶能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崔芳林、签字注册会计师陆西、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晓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建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容诚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97,710,114.6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4,842,593.90元,减去2024年度提取盈余公积9,771,011.47元,减去2023年度已分配利润95,103,496.9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47,678,200.18元。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及对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51,034,9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47,551,748.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37,758,742.2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本次分红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并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方案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能够有效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0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
  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交易对方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实施方式
  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但对于单边的远期结汇或购汇业务,公司通过对外汇汇率走势的研究和判断,通过合约锁定结汇或售汇价格,有效降低了因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基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开展业务时,相关业务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交易信息、未能够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将会带来内部控制风险。
  3、履约风险
  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银行出现倒闭等情形,导致公司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公司在选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银行时将选择实力雄厚、经营稳健的大型银行,以避免其倒闭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只做套期交易,不做投机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断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对外汇衍生品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实施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且实力雄厚、经营稳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并审慎审查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防范法律风险。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9日(周五)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志坚先生、财务总监吴昌国先生、运营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成玉先生、独立董事王申生先生等。具体参会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周四)16: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1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处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处置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业航空”)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拟出售部分闲置资产(备用仓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主要内容
  1、嘉业航空备用仓库土地及附属构筑物,资产账面净值1,872,655.32元(不含税)。
  2、土地面积:7651.7㎡,地上附属设施6幢房屋4762.64㎡
  3、土地坐落:西安市阎良区经济开发区民营路南侧(地号:YL1-4-2)
  4、土地用途:工业
  5、交易金额:具体以市场评估后综合定价(不低于评估价)
  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子公司办理本次出售资产事宜。
  二、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系嘉业航空备用仓库土地及附属构筑物,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2、本次出售闲置资产预计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但最终处置损益的金额需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1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对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等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准则解释第17号、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1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760.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5.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2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40,57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3,076.33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68%,资产负债率48.62%。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监会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公司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的重要事项进行了严格规定和控制,管理较为规范,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及由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本报告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并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51,034,9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及会计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华安证券关于神剑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吴昌国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处置资产的议案》。
  《公司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处置资产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舆情管理制度》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2日(周四)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通知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5年5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截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列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9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在2025年5月20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zq@shen-jian.com或传真至0553-5316577,邮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成玉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一: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1
  2.投票简称:神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1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旭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760.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5.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2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40,57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3,076.33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68%,资产负债率48.62%。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子公司经营前景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5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997,83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1.60(不含税)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38.4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5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0月29日,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湾里支行(现更名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湾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783886660000010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00076615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01007880150000107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芜湖中山南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芜湖中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039809719100000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390000281010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芜湖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976380604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金滹沱一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2190078801300001005)。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西安阎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支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西安阎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3296758249)。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余额23,975.85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
  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990.00万元、付款手续费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2024年7月24日募集资金账户完成销户。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941.4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3,975.85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990.00万元、付款手续费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情况。
  (四)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2021年11月16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138.13万元。置换情况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2829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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