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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包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此处未列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流通股数量为2,3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岳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焦友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岳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焦友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岳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焦友明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6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1号楼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岳公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玉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议案6、7、9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单震宇 彭心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9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及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新锋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8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及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岳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4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086.4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96,743.20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995.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909.0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086.4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498”《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的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37,086.4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96,743.20万元。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3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产品研发升级”延期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产品研发升级”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已结项,相关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超募资金29,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41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1号楼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1号楼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sansec.com.cn 电话:010-84925998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1号楼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012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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