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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5255 公司简称:天普股份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5,815,125.55元。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0,112,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高分子流体管路系统及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代码:C)下“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 此外,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汽车制造业”(代码:C36)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代码:C367),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状况与下游汽车行业紧密相关。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量再创新高,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其中乘用车产销累计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新能源汽车产销累计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市占率进一步提升至40.9%,继续成为中国汽车工业的重要增长点。同时,2024年传统燃油汽车累计出口457.4万辆,同比增长23.5%;新能源汽车累计出口128.4万辆,同比增长6.7%。根据中汽协预测,预计2025年中国汽车总销量将超过3,290万辆,同比增长4.7%以上,其中,乘用车销量2,890万辆,同比增长4.9%;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600万辆,同比增长24.4%;出口销量为620万辆,同比增长5.8%。 从全年发展来看,汽车促消费政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续、汽车价格竞争性促销、新车型大量上市等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2024年国内汽车行业产销量延续增长态势,并在结构上继续呈现新能源车型渗透率提升、国内自主品牌快速发展、汽车出口持续扩大等特点。 (一) 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高分子材料流体管路系统和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汽车整车厂商及其一级供应商提供橡胶软管及总成产品。通过不断发展,公司已逐步成长为汽车用高分子流体管路行业的专业供应商之一。公司与诸多优质的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主要客户为日产全球、日本马自达、福特、久保田、江铃、吉利、丰田、英瑞杰、邦迪等。目前公司在上海、浙江宁海设有三大生产基地。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高分子流体管路系统及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公司生产的汽车胶管种类结构较为完善,按照产品的功能和用途,可具体划分为发动机附件系统软管及总成、燃油系统胶管及总成、空调系统软管及总成、动力转向系统软管及总成、其他车身附件系统胶管及模压件等。 产品应用如下图: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拥有资深的研发团队,部分零部件、工装、模具都采用自主研发模式,材料部对相关材料进行国产化试验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在PLM系统中建立严密的开发流程,并根据开发节点进行验证控制。 2、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对象主要为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和一级配套零部件厂商,公司在境内以直销为主,境外主要通过报关出口销售。公司贸易部负责与国内外客户洽谈合作意向,产品批量供应前涉及较多的认证环节,通过认证进入配套体系后公司通常能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外,公司结合客户需求、产品成本、产品生命周期、产品技术要素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价格,每年通过与客户进行供应商年度合同谈判签订框架销售合同,以销定产。 3、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由公司采购部统一采购,公司与多家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以保证供应稳定性。公司的采购计划是根据生产计划、安全库存和经济采购量进行编制。公司采用SRM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供应商管理,并全程跟踪采购流程。公司结合材料技术部、工程部和生产部的反馈对供应商在来料质量、交期、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月度考核。 4、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方式,根据各类型规格产品在主机厂或配套零部件厂商的历史供货情况及客户提供的预测需求,并结合公司的安全库存制定下一年度的生产业务计划。客户每月下达订单时,公司多个部门先对客户的订单进行合同评审,评审后,公司采用ERP系统进行控制管理,建立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体系,保证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交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230.22万元,同比减少1.75%;营业利润5,256.84万元,同比增长21.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6.60万元,同比增长8.03%;公司总资产87,338.78万元,比期初减少3.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1,718.08万元,比期初减少3.0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8: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尤建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2024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独立董事蒋巍、陈琪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务实高效推进各项经营发展工作,始终保持发展定力,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稳中求进。公司总经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公司经营管理等职责,并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 和2024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5,815,125.55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12,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82%;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计入以后年度分配。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5】755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对202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作出预计。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尤建义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4年度薪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则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尤建义、陈丹萍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对董事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4年度薪酬:董事长的年薪为65.34万元(含税);其他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如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则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董事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要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6万/年。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6万/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蒋巍、陈琪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公司在公司治理、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领域和绩效,公司编制了《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质材料、信息安全及质量管理、人力等资源配置、响应方案及执业记录等文件,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0万元(含税)。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银行存款类产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会通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天健公司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聘任的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利益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 月25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倪珊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 和2024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活动计划发生情况,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下做出的规划,报告内容真实、准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5,815,125.55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12,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82%;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计入以后年度分配。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回避本议案表决,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对202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作出预计。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5】755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目前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要,能够对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0万元(含税)。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银行存款类产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公司在公司治理、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领域和绩效,公司编制了《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 月25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815,125.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12,0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9,609,6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0.03%,达到100%以上。利润分配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十二个月没有规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君,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健,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总额为90万元,其中2024年报审计费用72万元和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有所减少。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最高金额:人民币3亿元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理财产品或银行存款类产品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三)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银行存款类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26万元。关联董事尤建义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过程中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普”)与住理工天普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理工天普”,曾用名“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8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市天普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流体”)与浙江天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绘”)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公司与尤建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与住理工天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99.63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浙江天绘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88万元;公司与尤建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34万元,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预计2025年度与住理工天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为125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浙江天绘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为60万元;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尤建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为15万元,各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名称:住理工天普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流郷健二 (2)注册资金:4,3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12年12月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橡胶制品销售;模具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住友理工株式会社持股80%,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20%。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3,527万元、净资产8,3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279万元、净利润964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持有住理工天普20%股权,公司董事尤建义为住理工天普董事,故住理工天普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名称:浙江天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尤建义 (2)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20年12月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尤建义持股60%,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0%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358.48万元、净资产4,366.07万元、净利润-266.48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建义为浙江天绘法定代表人,故浙江天绘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人名称:尤建义,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企业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情况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与住理工天普位于同一厂区,上海天普将部分厂房租赁给住理工天普作为办公、生产及经营用场地。上述关联交易包括厂房租赁、污水处理费、水电费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浙江天绘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产品配件等;公司与尤建义先生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租赁房屋等。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合规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方法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5月22日前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00)内办理。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天普股份董秘办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萍燕 联系电话:0574-59973312 联系传真:0574-65332996 电子邮箱:tip@tipnb.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 邮政编码:315600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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