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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冠军产品服务全球新能源、数字化建设;坚持差异化创新引领,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超前布局未来海洋、未来通信、未来能源等产业。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8.37亿元。 进入2025年,随着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中天科技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聚焦光、电两大领域,确立了“守正创新,贡献驱动”为经营指导方针,持续推动主营做优做强。 2025年是公司精确制造仲年,公司以“六精”为抓手,宣贯全球服务品控措施,通过技术革新重塑生产方式与产业生态,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和服务。2025年是公司数字化冲刺年,公司将加快“智改数转网联”建设,通过全面部署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助力内部效率的跨越式提升,推动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2025年是公司“三坚持”优化年,公司将围绕“坚持差异化创新引领,坚持外循环向上思维,坚持价值观以立服人”,将贡献理念落到实处,立志成为员工、客户和社会信任的企业。 在“三个全球”、“三个第一”的指引下,中天科技将以实际行动诠释贡献内涵,加大外循环,练就最强的基本功,提升主营竞争力,以光电冠军产品服务全球新能源、数字化建设,创建人类美好生活。 二、坚持差异化创新引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4年,公司秉持“坚持差异化创新引领”理念,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创新、优化结构,持续推动主营产业升级壮大,积极培育战略新兴未来产业。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公司拥有 1 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1 个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牵头/参与江苏省重点实验室3个、1个江苏省企业研究院,以及40余个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旗下高新技术企业超 30 家。 2024年,公司创新成果显著,控股子公司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获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成为中天科技第 7 家获此殊荣的控股子公司;中天海缆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公司重视知识产权与标准制定工作,2024 年提交国内专利申请及 PCT 专利申请 500 余件,获发明专利授权230余件,新增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团体等外部标准140余项。2024 年,公司持续加大在新型电力系统、未来能源、未来材料、海洋能源等板块的研发,新增新产品160余项(其中30余项新产品通过国家级新品鉴定,鉴定意见为国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研发投入19.44亿元,较去年同期继续增长,研发投入居行业前列。 2025年,公司将坚持“技术驱动、数字赋能、绿色引领”的发展路径,指引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新质生产力培育的征程中,公司勇立潮头,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大力投入研发资源,组建了跨领域、高素质的科研团队,聚焦行业前沿技术,按照“生产一代一研发一代一储备一代”谋篇布局,推进智能制造、精确制造、绿色制造,形成“十五五”新质生产力。 三、坚持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024年,公司推进规范运作水平提升,全面展开制度体系梳理,完成《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等多项核心内部制度的修订完善。公司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并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 2025年,公司将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政策,推进《公司章程》 修订,并在《公司章程》中增设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加强董事、高管的任职培训和履职监督,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保障股东权益。 四、全力践行绿色低碳制造理念,为可持续发展赋能新动力 2024年4月,公司发布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并通过TUV南德独立鉴证,以实际行动践行双碳战略。2024年,公司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技术创新驱动,打造低碳生产新范式。公司深知绿色转型的核心在于技术突破。自2021年启动《绿色低碳制造(GLCM)行动方案》以来,中天科技累计投入数亿元研发资金,重点突破新型清洁能源技术瓶颈,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十大类节能技术体系。通过大规模“设备焕新”行动,公司完成6000余台套高耗能设备、部件改造焕新,实现能源利用效率提升30%以上。在电缆制造领域,创新应用智能化能耗管理系统,使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18%,形成从单点节能到全流程降碳的突破性进展。 强化标准引领,树立零碳制造新标杆。在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中,公司积极响应并对接欧洲客户高标准、新要求,以科学碳目标倡议组织(SBTi)的科学碳目标认证为支点,构建起接轨国际的ESG管理体系。旗下中天大丰海缆有限公司、中天电力光缆有限公司等十余家生产基地通过“零碳工厂”认证,实现100%绿电替代和废弃物零填埋。2024年4月公司发布了经AA1000标准及TüV南德独立鉴证的ESG报告。2024年,公司积极参与《电工产品碳足迹评价导则 高压电力电缆》、《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数据传输交换设备》、电线电缆等产品碳足迹团体标准建设,填补了国内细分领域空白。 通过不懈努力, 中天科技的 ESG 实践取得良好成效,并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可。 公司荣获第二届国新杯·ESG金牛奖“碳中和二十强”称号。中天海缆推出的低碳型额定电压 22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交流光纤复合海底电缆项目作为优秀案例获“安永可持续发展年度最佳奖。 2025年,公司将深入推进ESG工作,紧密对标监管指引要求以及全球优秀管理实践范例,聚焦体系优化和披露优化两大维度,持续精进ESG管理水平。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绿色智能制造体系,计划到2030年实现运营层面碳中和,带动产业链减排超百万吨,持续为可持续发展赋能。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实施按岗位定职、定酬体系和管理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并以此对公司员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绩效进行考评和奖励。公司制订并执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薪酬管理办法》,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对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进行激励。为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实施多期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及时通过邮件向全体董监高传递监管动态,确保监管精神理解准确、执行有效,着力提高“关键少数”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将继续与“关键少数”人员保持紧密沟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项培训,定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并确保“关键少数”人员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及时反馈传递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案例,多维度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增加投资者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自2018年以来,公司已经完成四期回购股份方案,累计回购金额超6.2亿元,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627.4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4%。2024年11月6日,公司发布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拟以自有资金和银行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截止2025年3月31日,公司实施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累计回购股份1,525.7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471%。 2024年,公司积极通过现金分红方式践行投资者回报,实施完成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共派发现金股利7.51亿元。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比例为66.81%。 2025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10.19亿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92%。 2025年,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正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业务发展规划及营运资金投入情况等,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股东价值回报的长效机制。 七、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诸多渠道,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了市场参与各方。 2024年,公司开展了3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通过上证e互动等方式回复投资者提问130多条,有效回应了投资者的关切,与资本市场形成了良性互动。 2025年,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自愿性披露重大订单,推动信息披露简明友好,提高透明度,更好地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在投资者关系方面,公司将持续拓宽与投资者交流的渠道,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热线、投资者调研等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及时传递了公司信息,帮助投资者全方位了解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将继续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守信的原则对待投资者,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同时,能够充分尊重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总结 2024年度,公司积极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力推动了自身高质量发展。期间,公司始终围绕主营业务这一核心,持续对运营管理进行优化,全方位提升经营质量。同时,大力加强投资者关系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3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被担保方名称详见本公告“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5,297,14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5,798.0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部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将继续围绕能源网络、通信网络等领域,部分控股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主营产品的技改、扩产项目和新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展各类研发项目,完善市场销售和服务体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对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总金额为5,297,144万元。 公司可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 于下表所列示下属子(孙)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子(孙)公司,下同)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下属子(孙)公司可以从其他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孙)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在授信总额度及担保上限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办理融资及担保具体事项。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上述表中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预计为2025年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及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做出的决策。被担保人均为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被担保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对于上述的非全资子公司,其日常经营管理主要由公司负责,且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日常经营需要,故少数股东并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利益,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474,024.98万元,已实际提供1,205,798.09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581,531.08万元)的比例为33.67%。公司没有逾期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3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薛济萍先生、薛驰先生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和全体监事均同意并通过此项议案。 4、本次《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说明:“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该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控股股东下属控股子公司 ■ (二)联营企业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资信情况良好,与公司以往的关联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有履约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部分设备等商品,接受货物运输、工程施工、资产租赁以及与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向关联方销售其生产经营所需的部分光纤光缆、电缆、预制棒等产品和提供资产出租等服务。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和接受、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签订书面协议,能按时结算,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预计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9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9年期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分别进行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965,12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39,651,2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1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2,396,560.00元,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中国”)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922,723,44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2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2019年4月1日,公司、中天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天科技精密材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中国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线路板用高端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扩建项目”,公司、江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就变更投向后22,196.12万元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中国,于2022年6月1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新能源用环保型光电缆项目”,公司、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就变更投向后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中国,于2023年6月2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特高压复合绝缘子及避雷器研发生产一期项目”,公司、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就变更投向后28,240.91万元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中国,于2024年11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公司、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中天蓄川储能有限公司就变更投向后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的监管,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中国,于2024年11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新型电力系统环保电缆项目”,公司、得美电缆有限公司就变更投向后38,000.00万元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中国工商银行(土耳其)股份有限公司KABATA? 分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中国,于2024年12月2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期募集资金的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发行申请报告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96,512.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经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9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名称改为“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本公司已使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运作,在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其他方式解决。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公司对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安排调整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392,272.34万元,累计取得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收入1,944.67万元,合计394,217.01万元。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35,794.42万元,截至本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6,522.85万元,部分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7.80万元,另外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576.36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9年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9年3月6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19年期募投项目的金额为77,956.07万元(其中:中天光伏技术9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1,097.70万元,中天科技精密材料大尺寸光纤预制棒智能化改造项目34,317.10万元,中天光伏技术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29,489.39万元,中天电子材料高性能绝缘薄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11.04万元,中天科技精密材料超耐候聚偏氟乙烯(PVDF)薄膜及其增益背板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7,389.50万元,中天科技精密材料高增益光伏组件用反光膜研发与产业化项目751.34万元)。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使用2019年期募集资金77,956.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3月4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截至2020年3月24日,公司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理财收益744.94万元。 2019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6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2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2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2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23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60,0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0,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经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经2022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2019年期募投项目“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和“超耐候聚偏氟乙烯(PVDF)薄膜及其增益背板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117.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线路板用高端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扩建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0.15万元拟转投新能源用环保型光电缆项目。因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且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可免于董事会审议等相关程序。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2019年5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6月1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2019年期募投项目之一“1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地点范围从南通市如东县工业园区扩大至江苏省南通地区、盐城地区、徐州地区及湖北省老河口地区,总装机容量、总投资、建设期等均不发生变化。 经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22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原2019年期募投项目“高性能绝缘薄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高增益光伏组件用反光膜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拟变更为“线路板用高端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扩建项目”,新项目拟投资100,0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变更募集资金为22,196.12万元,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江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预定在2024年12月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 经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2019年期募投项目之一“9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 经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2019年期募投项目之一“大尺寸光纤预制棒智能化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经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原计划投入“9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变更转投用于“新能源用环保型光电缆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预定在2026年6月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 经2024年10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经2024年11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原2019年期募投项目之一“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进行变更,其中38,000万元变更转投用于“新型电力系统环保电缆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得美电缆有限公司,预定在2027年9月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28,240.91万元变更转投用于“特高压复合绝缘子及避雷器研发生产一期项目” ,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预定在2027年9月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40,000万元变更转投用于“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预定在2027年9月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19年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要求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2024年度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天科技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上网公告文件 1.《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4年度)》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 2019年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注1:2019 年期募集资金部分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效益已不具有可比性。 注2:线路板用高端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扩建项目自2024年开始逐步试生产,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生产尚未满一年,全年效益不具可比性。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0.15万元拟转投新能源用环保型光电缆项目,截至期末使用进度大于100%主要系相关募集资金产生了少量银行利息。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965,12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39,651,2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1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2,396,560.00元,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中国”)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922,723,44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200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1-6月)》(公告编号:临2024-04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进行变更,其中38,000万元变更转投用于“新型电力系统环保电缆项目”;28,240.91万元变更转投用于“特高压复合绝缘子及避雷器研发生产一期项目”;40,000万元变更转投用于“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金专项账户,用于“特高压复合绝缘子及避雷器研发生产一期项目”和“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金专项账户,用于“新型电力系统环保电缆项目”。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金专项账户,用于“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于变更后的新项目,中天科技股份(本次发行主体)、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就变更投向后募集资金的监管,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中国,于2025年4月23日在南通市签订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中天皓川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与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放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三:南通中天皓川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一、甲方二和甲方三以下合称“甲方”)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三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08840100100163103;截止2025年4月23日,甲方三专户余额为0.00万元。该专户资金仅用于甲方三实施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还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对甲方的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不时通过现场调查、书面问询方式对甲方行使监督权。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洋先生、黄云琪女士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应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单次或在连续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应当在该情况发生后的下一工作日当日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若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其他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相关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向其他各方负有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1、本协议于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直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终止。 12、本协议正本一式捌(8)份,甲方一执两份,其余各方各执一份,其余正本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每份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 备查文件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中天皓川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与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6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5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 交易工具及品种: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铝、铅、碳酸锂期货合约。 ● 交易场所:业务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 ● 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额度不超过14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 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注于绿色能源、通信网络等领域为客户创造价值,生产所需原材料包括铜、铝、铅、碳酸锂等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造成一定压力。 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的产销量计划,及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额度不超过14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 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在业务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第四十七条中的(一)至(四)项。 (五)交易期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降低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 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政策风险 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4、操作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配备专业人员组成套期保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核准交易决策。 2、公司建立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套期保值小组在授权的额度以内开展期货交易业务,就公司套期保值关键要素如保值品种、最高保值量、最大资金规模、目标价位等重大事项在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4、公司通过有资质的境外经纪机构开展境外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主要目的为降低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风险;交易场所均为所在国家的正规交易所,公司充分了解相关境外交易所的规则,严格参照执行并控制好交易规模;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有限。 5、公司建立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内容。公司套期保值工小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业务情况。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进行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就套期保值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利润水平,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进行核算,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4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结合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工具及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 ● 交易场所: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发生外币交易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总持有量折合不超过8亿美元(或等值货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持外循环向上思维,构建辐射全球的销售与服务体系。公司营销网络基本实现全球覆盖,主营产品远销160多个国家及地区。近年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中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发生外币交易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总持有量折合不超过8亿美元(或等值货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根据境内外资金流动及外币兑换需求,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向银行及其它机构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外汇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交易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公司及发生外币交易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 当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不能按时支付时,公司不能按时交割,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操作风险 在具体业务开展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的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在手外币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2、制度保障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交易对手选择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选择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4、指定负责部门 公司汇率风险管理小组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全面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5、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 公司对已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及时评估,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定应对预案。 6、严格操作隔离机制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分工明确,不得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监督。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进行核算,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对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93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截至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 截至2024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这些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本公司属于制造行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行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闻国胜先生,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李星辰女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闻国胜、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辰、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合计 380 万元,较上一期支付的审计费用无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5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期限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0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51,143,954.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3,412,949,65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5,377,100股,即以3,397,572,552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9,271,765.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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