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述授信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人工智能”)、航锦云(上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云”)、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航智能”)、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化工”)、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韶光”)、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科电子”)、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导航院”)、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星”)、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出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需要,拟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上述9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7.65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航锦人工智能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航锦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利航智能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航锦化工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长沙韶光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威科电子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武汉导航院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中电华星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进出口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58.25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额度合计29.4亿元。
  上述金额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上述子公司与融资机构的授信协议尚未签订。本次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通过新设或收购等方式取得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CPG5RE9W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80号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研发园1号研发楼1栋1102室
  法定代表人:蔡卫东
  成立日期:2023年7月25日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航锦人工智能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航锦人工智能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航锦人工智能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航锦云(上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DE46WY34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 315 弄 24 号 1-3 层
  法定代表人:蔡卫东
  成立日期:2024 年 3 月 8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航锦云为航锦人工智能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航锦云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航锦云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E971C59F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80 号北斗大厦 11 楼1101 室
  法定代表人:蔡卫东
  成立日期:2025 年 1 月 6 日
  注册资本:3,6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利航智能为航锦人工智能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5%;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5%。
  利航智能为2025年1月新注册公司,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四)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02MA10EW2L7Q
  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113号楼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丁贵宝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5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施工专业作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航锦化工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航锦化工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航锦化工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7580426182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1号德普五和企业园8栋401
  法定代表人:丁贵宝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注册资本:2,040.82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韶光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长沙韶光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长沙韶光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六)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39684R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5栋101、201
  法定代表人:丁贵宝
  成立日期:1987年03月31日
  注册资本:1,456.38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有形动产租赁、房屋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混合电路及以混合电路为元器件的电子产品,开展上述生产、科研及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传感器生产、销售;仪器仪表制造、销售、修理;PCB板卡的设计、生产、销售。
  威科电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威科电子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威科电子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七)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077713797U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80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慕继红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2日
  注册资本:37,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的研究;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领域软、硬件及系统产品的研发、高集成度和高性能核心芯片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位置信息集成服务;计算机、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产品的研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安装、维修及批发兼零售;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及配套设备、无人机(不含民用航空器)、电源产品、电器设备的研发、生产、运营、批发兼零售及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车载配套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及批发兼零售;工程测量及房产测绘、航空摄影测量及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研发、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导航院股权结构:
  ■
  武汉导航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43.66%。
  武汉导航院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武汉导航院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八)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71526976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496号德泰工业区1号厂房1层至3层、4层401
  法定代表人:张志浩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济信息咨询、电子技术开发及服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准证字第2001-251号资格证书办理)。电子产品、电源模块及嵌入式开关电源的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电源模块及嵌入式开关电源)的生产。新能源、电池的研发、销售与生产。
  中电华星股权结构:
  ■
  中电华星为威科电子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1%。
  中电华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中电华星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九)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00736742613W
  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113号楼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勇
  成立日期: 2002年04月16日
  注册资本:4996.4298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贸易经纪,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进出口公司为航锦化工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进出口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进出口公司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注:前述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
  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因此上述担保对象(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具有合理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航锦人工智能、航锦云、利航智能、航锦化工、长沙韶光、威科电子、武汉导航院、中电华星、进出口公司与融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形
  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87.65亿元。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7.8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5.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关于本次担保的授权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经办签署《担保协议》、《保证协议书》及与之相关的其它事项。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本次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继续向三级子公司深圳威科射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科射频”)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威科射频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WY6A7T
  法定代表人:季卫忠
  成立日期:2019-11-04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银田工业区36栋合欢商业中心12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器件、电子元件、电子材料的研发、销售;射频器件、PCB、射频类PCB、高频材料及生产设备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注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器件、电子元件、电子材料的生产;射频器件、PCB、射频类PCB、高频材料及生产设备的生产。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三级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信情况:威科射频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
  威科射频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威科射频签署的相关协议,威科射频应于本次财务资助期限届满日(即:2025年5月9日),向公司一次性足额支付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威科射频经营不佳,存在业务推进缓慢、现金流转困难等问题,尚未向公司偿还上述2,000万元财务资助的本金及利息。公司预计在财务资助期限届满时仍不能收回上述款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威科射频提供财务资助余额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7%。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财务资助金额无法收回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说明
  1、公司与威科射频一直保持积极沟通,争取妥善处理上述财务资助无法收回事项,督促其采取措施改善经营情况,尽快偿还借款。
  2、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威科射频股东向昊与沈榆程将其持有的合计威科射频25%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公司对质押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保留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对质押股票处置的权利。
  3、公司将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就威科射频的违约事宜保留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行使追偿借款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使用委托理财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为后续在建项目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此次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主营业务开展,同时保障资金流动性和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理财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即: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4、投资期限: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委托理财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但不排除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风险事项的发生。
  2、风控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委托理财业务的内控管理,确保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业务部门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事宜,跟踪理财业务进展情况和资金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确保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有效保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理财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最终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以达到加强控制,降低风险的目标。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本公司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支持,有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此次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主营业务开展,同时保障资金流动性和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会计核算将严格遵守核算原则,真实客观的反映理财业务本金及收益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5.00属于特殊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提案8.00、9.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前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航锦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冰
  电话:027-82200722
  传真:027-82200882
  邮箱:zqb@hangjintechnology.com
  5、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8”,投票简称为“航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受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与关联方日常存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口银行”)、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租”)开展存贷款业务,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汉口银行、湖北金租与公司构成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姚可先生、李海波先生、何莹女士、李燕辉先生、邵自威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本次表决,本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与汉口银行单日最高存款余额为10,957.96万元,与汉口银行报告期内贷款利息合计为192.89万元;公司与湖北金租报告期内贷款利息合计为470.9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248067P
  注册地址: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波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482,784.5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代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自营外汇买卖或者代客外汇买卖;外汇借款、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办理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经湖北银监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姚可先生为汉口银行董事,从而汉口银行与公司构成关联方,本次存贷款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汉口银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汉口银行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33576905P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汤建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湖北金租与公司同受武汉金融控股集团(以下简称“武汉金控”)控制,从而与公司构成关联方,本次存贷款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湖北金租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湖北金租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汉口银行、湖北金租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四、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存贷款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额度不超过5亿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华源证券与公司同受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控”)控制,从而与公司构成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姚可先生、李海波先生、何莹女士、李燕辉先生、邵自威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本次表决,本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7105213377
  注册地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邓晖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0日
  注册资本:337,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自营;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凭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华源证券与公司同受武汉金控控制,从而与公司构成关联方,本次委托理财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华源证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华源证券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授权委托理财的基本要求条款及说明
  1、委托理财目的:使用委托理财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为后续在建项目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此次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主营业务开展,同时保障资金流动性和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理财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合同签署:公司会在实际发生理财产品购买前,及时与关联方签署购买理财产品相关合同,合同内容包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管理费的支付标准和确定依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四、委托理财投资风险分析、风控措施和对公司的影响
  1、风险分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但不排除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风险事项的发生。
  2、风控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委托理财业务的内控管理,确保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业务部门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事宜,跟踪理财业务进展情况和资金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确保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有效保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理财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最终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以达到加强控制,降低风险的目标。
  3、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本公司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支持,有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此次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主营业务开展,同时保障资金流动性和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会计核算将严格遵守核算原则,真实客观的反映理财业务本金及收益情况。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委托理财业务前,公司与华源证券2024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7.73万元(税前)。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其他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开发支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90,373,929.90元,相关明细如下:
  ■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其他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2024年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2,428,807.07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759,793.96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402,161.32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142,673.37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4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115,022,095.15元。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本报告期末,公司经过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338,768.56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3,527,435.23元,开发支出减值准备-15,218,609.64元。
  4、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30,391,199.7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1-12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90,373,929.90元,相应减少2024年1-12月利润总额-890,373,929.90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914.09万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941.60万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2.53万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259.29万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155,961股并将于近期完成注销,回购股份总金额为391,667,277.47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24年度的现金分红。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经营、改善公司业绩,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加强投资者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 年10 月25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 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 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