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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2024年度的盈利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也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六、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经营情况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1)报告期内,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期初余额为45,794.52万元,期末余额为61,969.8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2)各项资产准备情况如下所示: (1)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32,385.34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0,726.32万元,本期转回金额为159.26万元,本期核销354.16万元,本期转销968.92万元,其他变动-2,538.58万元,坏账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39,090.73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1,838.33万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3,434.52万元,本期转回金额为348.41万元,本期转销841.29万元,其他变动-46.95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4,036.20万元。 (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3,642.12万元,本期计提6,549.72万元,本期核销262.50万元,期末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9,929.34万元。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100.48万元,本期计提0万元,其他变动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100.48万元。 (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42.45万元,本期计提0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42.45万元。 (6)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3,596.10万元,本期计提809.71万元,本期处置核销5.85万元,商誉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4,399.96万元。 (7)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4,189.70万元,本期计提266.28万元,本期处置核销85.31万元, 无形资产减值期末账面余额为4,370.66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1,278.87万元,导致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减少21,278.87万元。公司对以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有助于全面、公允的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将有利于夯实资产质量。对公司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数据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于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的要求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3、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本次坏账核销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2025年拟对公司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金额合计12,412,016.39元,上述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主要原因是由于相关应收款项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后确实无法回收,或应收方已注销、已被吊销等。 本次坏账核销共涉及4家单位,具体明细如下: ■ 长期以来,公司积极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因涉及相关单位已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客观因素,上述款项截至公告日仍无收回可能性,后期回收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拟对上述款项予以清理核销。 二、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12,412,016.39元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坏账核销后的管理 本次坏账核销后,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采取账销案存的方法进行管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保留对款项的追索权,并通过落实责任人员等方式,及时掌握债务人偿债能力情况,发现对方具备偿债能力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对方履行清偿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核销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的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授信业务,具体如下: 1、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经销商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 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2、剩余可调节额度由符合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向其他银行申请,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上述符合条件的单个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一年,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以与各行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经销商或下属子公司,且所有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包括但不限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股51%或51%以上的具有良好合作信用记录的下属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自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单个控股经销商或下属子公司最高不超4000万元。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负责对参加此项贷款项目的下属子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核,可以确保加入进来的下属子公司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贷款资金的用途用于农资产品采购及扩大业务规模; 3、参加此贷款项目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并表范围内控股经销商其他股东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4、对于贷款的下属子公司或控股经销商,要求其定期需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实际控制人基本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5、由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代偿责任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担保对象资质准入、专款专用并要求所有参加贷款项目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已审批额度 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5,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1%,占总资产的1.34%,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366,000万元,占净资产的95.52%,占总资产的32.59%。 2、已实施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施对外担保余额为8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21%,占总资产的0.07%,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7,615.5万元,占净资产的7.21%,占总资产的2.46%。 3、逾期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个人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银行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资产,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资产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处理规定》”),其中明确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的相关内容。公司依据《处理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财会〔2023〕11号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执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资产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按照本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志刚、袁绍孔等12人于2025年4月15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37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司内部OA公示了《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3日,授予价格为4.03元/股。公司已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的1,773.5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 6、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4.03元/股调整为3.88元/股。 7、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全军、易适清等8人于2024年5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拟聘任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49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8、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截止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对上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志刚、袁绍孔等12人于2025年4月15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12位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将其所持有的370,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一)回购数量说明 公司实际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志刚、袁绍孔等12人限制性股票共计37万股;故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万股。 (二)回购价格说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每股3.88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本次回购注销370,000股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及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 (二)回购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5,191,310股调整为1,004,821,31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志刚、袁绍孔等12人于2025年4月15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现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将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37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燕,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1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蓓蓓,2018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我们认为政旦志远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12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于2025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4年度述职。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就审议事项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5月13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邮箱:npx002215@126.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李晓东先生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佳先生、姜帆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8,819.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59.05万元,每股收益0.5869元。《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坏账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坏账核销的公告》。 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或保证金进行质押,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合计不超过20亿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以上用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流动性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5票回避,提交《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已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已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十七、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制定《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二十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回报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回报计划》。 本计划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诺普信公司章程》(2025年4月)及《公司章程修订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婷婷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报告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经营情况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的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七、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用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或保证金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流动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采取的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本报告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相关事项合法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提供审计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提交《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已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志刚、袁绍孔等12人于2025年4月15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现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将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37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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