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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拥有专利229项,其中,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23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专利89项;公司累计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9项,轻工行业标准4项,团体标准39项;公司自研原料燕麦发酵液已成功支持珀莱雅品牌“循环系列”面膜新品上市(2024年5月),藜麦发酵液、木蝴蝶籽提取物已完成原料安全信息报送,将于2025年用于支持品牌产品上市;公司获得多个奖项和成果,公司“浙江省功效化妆品重点企业研究院”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公司项目成果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公司“用于护肤产品的高活性发酵紫苏籽油制备技术”登记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等。目前,公司的研发中心主要有杭州龙坞研发中心(包括国际科学研究院和研发创新中心)、上海研发中心、欧洲科创中心。其中,2024年10月成立的欧洲科创中心,是公司迈向国际化的重要一步,欧洲科创中心将聚焦抗衰老、敏感性皮肤护理和皮肤美白等关键领域,从科研创新、全球资源整合以及企业国际影响力的提升等方面,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025年,公司将继续基于国际化视野,持续整合全球科研力量,与全球先进科技实验室和原料生产商达成深度合作,建立起覆盖原料研发、配方优化及功效验证的全链路体系,推动前沿创新,构建领先的化妆品创新研发体系,不断提升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为品牌和产品打造差异化的技术壁垒和护城河。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4年,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主动披露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按渠道、品牌、品类拆分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情况及占比情况,且对行业情况进行介绍分析,多维度展示公司情况。目前公司已连续5年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为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以可视化的方式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的价值信息,通过“一图速览”长图、“视频解读”等形式呈现中英文定期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中的数据亮点及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开展多样化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日常通过投资者交流会、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投资者咨询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来访调研接待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2024年12月,公司参加沪市主板公司美妆行业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针对2024年三季度经营成果、发展战略及财务指标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进一步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构建合规高效的信息披露体系,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有效性与可读性,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拓展优化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和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制定适应公司实际的三会运作及相关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已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适应现代企业治理要求,夯实科学有效、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治理结构。 2024年,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切实保障独立董事通过专门委员会、专门会议等方式履职尽责,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独立性及监督作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以扎实的可持续发展管理为基础,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及工作机制,落地实施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2022-2025)项目,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到公司的经营管理中。 2025年,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结合实际稳妥有序做好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规则的贯彻落实,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2024年,公司持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关键少数”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完善优化与公司绩效挂钩的管理层薪酬与激励机制,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并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组织“关键少数”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关键少数”的合规履职意识,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开展的培训课程,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公司将持续实时关注法律法规更新,及时传达监管动态,不断增强“关键少数”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督促其忠实、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公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应回避股东为侯军呈、金衍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传真:0571-87352813 电子邮件:proyazq@proya.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 护肤类(含洁肤)产品2024年第四季度平均售价同比、环比下降原因:主要系水乳产品和套盒占比上升。 美容彩妆类产品2024年第四季度平均售价同比、环比下降原因:主要系美容彩妆类品牌原色波塔销售占比增加,其售价低于美容彩妆类产品平均售价。 洗护类产品2024年第四季度平均售价同比下降原因:主要系(1)洗护品牌惊时销售占比增加,惊时售价低于洗护类产品平均售价;(2)促销力度增加。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保湿剂、活性物、油酯蜡、乳化剂、包装物等。 1、保湿剂 2024年第四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3年第四季度同比下降1.55元/KG,降幅5.04%。 2024年第四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三季度环比下降11.71元/KG,降幅28.61%。 2、活性物 因红宝石、双抗等大单品生产量较大,功效性强活性物使用量较多,公司议价能力提升,2024年第四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3年第四季度同比下降630.26元/KG,降幅56.26%。 2024年第四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三季度环比下降137.30元/KG, 降幅21.89%。 3、油酯蜡 2024年第四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3年第四季度同比下降12.59元/KG,降幅13.67%。 2024年第四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三季度环比下降7.76元/KG,降幅8.89%。 4、乳化剂 2024年第四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3年第四季度同比上涨18.05元/KG,涨幅9.29%。 2024年第四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三季度环比下降27.41元/KG,降幅11.43%。 5、包装物 2024年第四季度包装物平均采购单价较2023年第四季度同比下降0.001元/PC,降幅0.15%。 2024年第四季度包装物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三季度环比上涨0.04元/PC,涨幅7.40%。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军呈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马冬明先生、葛伟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78亿元,同比增长21.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2亿元,同比增长3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22亿元,同比增长29.6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5〕622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5〕6224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40,618,780.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9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6,247,555股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8,903,708.7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1%。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机构的具体报酬等具体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的2024年度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图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明确各部门与分公司的职责,公司拟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的债务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担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相关银行初步友好协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授信额度(包括银行贷款业务,银行授信业务等),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珀莱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露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现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3)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78亿元,同比增长21.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2亿元,同比增长3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22亿元,同比增长29.6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5〕622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5〕6224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40,618,780.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9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6,247,555股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8,903,708.7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1%。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对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监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相关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对“珀莱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及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17,13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751,713,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16,981.13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46,996,018.8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44.9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4,508,673.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3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22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091.65万元,其中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8,608.46万元、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007.13万元、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476.06万元。此外,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万元,同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5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延期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效益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5〕6224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珀莱雅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珀莱雅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74,450.87万元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75,171.30万元相差720.43万元,系本次募集资金发行中的承销和保荐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450.87万元,差额部分公司调整了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注2]湖州扩建项目、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期末进度超过100.00%,系使用募集资金账户闲置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对应项目所致 [注3]经公司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将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延长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建设期原因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对信息化支持平台的要求也随之提升,包括软硬件的迭代升级、信息化系统的调试与优化等,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原则,延长“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建设期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40,618,780.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9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6,247,555股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8,903,708.7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1%。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153,038,949.3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如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年度拟派发金额以及2024年度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0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贸易”)、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星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星火”)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 1、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珀莱雅贸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珀莱雅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2、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香港星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香港星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3、珀莱雅贸易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珀莱雅贸易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香港星火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的债务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其中,在2025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可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或分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3、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本次担保计划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星火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FLAT C 23/F LUCKY PLAZA 315-321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K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证号码:70471954-000-03-25-A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化妆品,日用百化,化妆品原料,化妆品技术开发,进出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星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67,813,718.03元,总负债为217,491,755.47元,其中流动负债为217,491,755.47元,总资产负债率为129.60%,其中银行贷款0.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9,678,037.44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226,933.78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6,056.25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或有事项。 香港星火为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二)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1号楼1501室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侯军呈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74396083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妆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珀莱雅贸易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7,630,272.50元,总负债为97,475,227.26元,其中流动负债为96,485,306.60元,总资产负债率为37.84%,其中银行贷款0.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60,155,045.24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0,739,199.7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385,872.71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或有事项。 珀莱雅贸易为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三)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西溪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侯军呈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89665033F 注册资本:叁亿玖仟陆佰贰拾肆万陆仟玖佰捌拾壹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530,182,694.00元,总负债为2,043,934,843.04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212,544,945.21元,资产负债率为27.14%,其中银行贷款0.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402,074,485.07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78,411,781.2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1,995,692.29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的25.92%(不含本次),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7,517,1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171.3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0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75,171.3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珀莱转债”,债券代码“113634”。 根据有关规定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珀莱转债”自2022年6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95.9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97.41元/股。 自2022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累计共有人民币903,000元珀莱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6,42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23%。故公司总股本增加6,427股,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6,427元。上述变更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人民币62,000元珀莱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62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故公司总股本增加625股,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62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转股结果公告。 鉴于上述原因,同时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更新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如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解释第18号》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 美容彩妆类产品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售价同比下降原因:主要系美容彩妆类品牌原色波塔销售占比增加,其售价低于美容彩妆类产品平均售价。 洗护类产品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售价同比、环比下降原因:主要系(1)洗护品牌惊时销售占比增加,惊时售价低于洗护类产品平均售价;(2)促销力度增加。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保湿剂、活性物、油酯蜡、乳化剂、包装物等。 1、保湿剂 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一季度同比下降2.05元/KG,降幅5.15%。 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四季度环比上涨8.58元/KG,涨幅29.35%。 2、活性物 因红宝石、双抗等大单品生产量较大,功效性强活性物使用量较多,公司议价能力提升,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一季度同比下降 201.90 元/KG,降幅23.70%。 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四季度环比上涨159.93元/KG, 涨幅32.64%。 3、油酯蜡 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一季度同比下降18.58元/KG,降幅17.63%。 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四季度环比上涨7.27元/KG,涨幅9.15%。 4、乳化剂 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一季度同比下降8.55元/KG,降幅3.67%。 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四季度环比上涨12.01元/KG,涨幅5.66%。 5、包装物 2025年第一季度包装物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一季度同比下降0.12元/PC,降幅16.93%。 2025年第一季度包装物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四季度环比下降0.02元/PC,降幅4.10%。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珀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4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82.80元/股),已触发“珀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珀莱转债”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若“珀莱转债”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亦不向下修正“珀莱转债”的转股价格。以2025年10月24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珀莱转债”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珀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7,517,1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171.30万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0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75,171.3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珀莱转债”,债券代码“11363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2021年12月8日至2027年12月7日。 根据有关规定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珀莱转债”自2022年6月1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95.9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97.41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2年5月30日起,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39.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自2022年9月9日起,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38.9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珀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3、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5月29日起,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8.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4、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5,350股回购注销完成,自2023年8月29日起,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8.6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珀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5、因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10月23日起,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8.2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6、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6,192股回购注销完成,自2023年12月18日起,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8.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7、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6月25日起,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7.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8、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09,992股回购注销完成,自2024年10月28日起,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7.4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珀莱转债”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82.80元/股),已触发“珀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珀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珀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珀莱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若“珀莱转债”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亦不向下修正“珀莱转债”的转股价格。以2025年10月24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珀莱转债”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珀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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