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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与关联人基于各自的优势,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89.49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78.9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8,031.18万元,应付普通股股利4,947.81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1,893.91万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01.81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78.9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2,835.02万元,应付普通股股利4,947.8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70,910.06 万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893.91万元。 3、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若按照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60,000股,以此计算本年度预计分红总额29,871,00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9,266,27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为49,137,27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35.09%。 (二)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 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9,369,739.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70.41%,高于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01.81万元,拟派发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在技术改造、生产线建设、新技术研发、对外投资等方面资金需求较高,因此,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进一步筑牢技术壁垒,拓展市场版图,持续提升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既能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稳定发展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顺利实施,还能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提升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15,106,288.44 元、131,291,266.20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2%、6.45%。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腾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建勋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阳洋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2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2025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孝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1亿元,同比下降16.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01.81万元,同比下降31.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96.00万元,同比下降29.61%。经审议,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经审核,公司结合自身履行可持续发展情况及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编制 了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向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投票系统和时间: 投票日期:2025年5月16日 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者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洲区东海湾大厦-8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9.00、10.0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提案1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2024年年度股东会回执》(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5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侯亚鹏 (2)电话号码:0355-6010025 (3)电子邮箱:912735398@qq.com (4)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 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附件二:《2024年年度股东会回执》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回执 致: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 月 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 股东账号: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注: 1. 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自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7:00 前或该日之前,将本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壶化集团(邮编:047300),联系传真:0355-8778413(传真请注明:转证券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2 2、投票简称:壶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5月1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独立董事李蕊爱、孙水泉、高全臣、马常明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自查情况报告,对公司全体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1亿元,同比下降16.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01.81万元,同比下降31.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96.00万元,同比下降29.61%。经审议,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经审核,公司结合自身履行可持续发展情况及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编制 了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志兵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投资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1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出于谨慎性原则,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郭平则、郭敏、张志兵、张宏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9、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XX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X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6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合计41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400,964.78(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599,035.2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4日“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元 ■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0年10月,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国都证券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同月公司、国都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时,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以实施“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同时,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及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山西壶化凯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壶化集团金星化工有限公司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及持续督导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2,238,560.13元,其中活期利息收入1,102,981.78元,投资结构性理财产品收入544,709.48元,国债逆回购收益590,868.8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份额为26,000,000.00元,签约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名称“蕴通财富”7天周期型结构性存款(二元看跌),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于2025年1月到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入大额定期存单的金额为20,000,000.00元,其中购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定期存单金额为10,000,000.00元,于2025年1月到期,购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定期存单金额为10,000,000.00元,于2025年6月到期。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1,785,110.48元(含累计实现的利息收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26,000,000.00元用于保本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元用于大额定期存单,95,785,110.48元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存款利率执行。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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