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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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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4年,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业绩下行压力,集团党委、董事会团结带领广大干部员工,克服困难,沉着应变,科学施策,集团多项工作稳中有进、成绩喜人,企业高质量发展“稳”的基础更加巩固,“进”的步伐更加有力。
  1、企业经营总体稳健
  报告期内,受省内多地矿山停产影响,公司雷管经营指标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其中:销售雷管3,970.16万发,同比减少 21%,销售数码电子雷管3,381.26万发,同比减少15.58%;销售炸药54,044.69万吨,同比增长2.97%;销售起爆具987.93吨,同比增长14.83%。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11.01亿元,同比下降16.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01.81万元,同比下降31.59%,每股收益0.70元。在国内经济景气度低迷、民爆行业缩量下行的严峻形势下,全集团收入、利润均保持在健康合理的空间,经营质量扎实稳健。
  2、出口业务逆势发展
  2024年,国际形势动荡不安,俄乌冲突、缅甸内战,口岸封锁影响了民爆物品和危化品出口业务,产品出口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主动出击,成功开辟俄罗斯、柬埔寨、老挝三个国家新市场,在蒙古国、津巴布韦、吉尔吉斯斯坦增加了新客户。
  3、爆破产业势头强劲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壶化爆破审时度势,充分发挥双一级资质优势,向矿山总包和开设分公司拓展延伸,实现了项目稳步接续,效益连年攀升,成为集团利润的稳定增长点。全年爆破收入继续保持增长,首次进入行业前二十。
  4、军工版块夯实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夯实军品版块根基,积极参与各类军品对接活动,将公司产品推介给军队和军工集团,并入选《军民两用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及产品推荐目录》。先后完成解放军某部含能组件及激发系统研制、中北大学某型产品静爆试验和破片散布试验、中国航天科技某部水下自由场传感器爆炸冲击试验及保利科技起爆/传爆火工品外贸产品等科研生产项目,获得合作方高度认可。
  5、重点项目快速落地
  报告期内,围绕电子雷管产业链,公司完成多个重点工程建设。
  第三条年产3630万发大产能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通过专家验收,顺利投产;公司5880万发电子雷管产能全部落地,安全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电子引火元件蘸药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顺利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将于2025年5月投产。投产后,将实现数码电子雷管引火元件蘸药工序的全自动化操作。
  投资建设的电子雷管脚线、芯片项目,在报告期内一期工程电子雷管脚线自动化生产线运行稳定,为公司数码电子雷管生产提供了稳定的原材料。
  自2023年起,起爆具海外市场销量激增,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第二条起爆具自动化生产线建设,保证1500吨产能落地,满足订单需求。春节开假即动土开工,从工房建设、土堤夯筑等土建工程,到设备进厂、安装调试,再到全线试运行,顺利通过专家安全考核验收,短短8个月就完成了生产线建设。相较于原有生产线,该条生产线更加自动化和智能化,产能更大,生产效率更高。
  6、安全生产扎实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从生产安全、储存安全、运输安全、治安安全四大块着手,将全集团划分为210个安全责任区,上至董事长,下到基层班组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细分压实安全责任;持续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集团所属所有生产、经销、爆破企业全年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80余次,排查各类隐患百余项,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组织开展了设备检维修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特殊作业关键岗位人员强化培训和基层一线员工岗位风险应急处置方法再培训。不断查漏补缺,确保全集团安全可控,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7、员工实惠利好不断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多项利好计划,不断改善员工工作、生活条件,持续为员工幸福“加码”。5月份,公司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120名核心骨干员工、后备干部等积极认购,将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增强了归属感和责任感。6月份,集团首次举办了生日宴,为员工集体过生日,让广大员工感受公司“大家庭”的温暖。7月份,公司增设车间班中餐,上门送餐,让员工不出车间就可吃饱、吃好。9月份,在经营效益下滑的形势下,集团再次为全体员工发放了浮动效益奖,将“逆势红利”发到了每名员工手上。员工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内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向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前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层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适中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及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在公司定期报告的基础上,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核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投资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壶化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10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059.9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0BJGX080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付款时间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而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可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券商收益权凭证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
  5、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7、收益分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理财产品到期后将本金及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会对投资理财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满足保本、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理财产品,只用于购买符合前述条件的理财产品,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合作;
  (2)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经办事宜。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与审计,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持续督导机构。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壶化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广发证券对壶化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3日,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及企业所在地薪酬水平,制定董监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独董、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出台前。
  2、高管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至新的方案出台前。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按在公司担任的实际管理岗位薪酬及绩效标准发放,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每年给予固定津贴。
  3、监事:按在公司担任的实际管理岗位薪酬及绩效标准发放。
  4、高级管理人员:按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管理岗位的薪酬及绩效标准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概述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志兵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关联方山西壶化河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山西中煤平朔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河东民爆”“中煤平朔”)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000.00元,2025年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026,429.63 元。
  2、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山西壶化河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4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0595314040Y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西街571号(运城市河东民爆器材总公司办公楼内)
  法定代表人:黄国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8.95万元,净资产-191.49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609.82万元,净利润-144.2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河东民爆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兵任河东民爆的董事长,已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依法存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山西中煤平朔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000588876790
  注册资本:18,992.42万元
  住所: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安太堡矿区
  法定代表人:朱艳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爆破作业;建设工程设计;安全评价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8,270.68万元,净资产45,801.81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72,238.49万元,净利润17,426.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兵任中煤平朔的董事,已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关联交易协议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拟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下转B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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