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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费净额等)已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内容为拟通过基于公司现有的“运化工”平台、车辆停放智能管理平台,迭代升级为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一方面,将仓储、运输、提货、装箱、集卡、报关、起运港等有机衔接,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综合物流方案;另一方面,优化运输、仓储等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和安全管理水平,为危化品的安全管控提供保障。 一方面,因近年来物流科技领域涌现出更先进的软硬件解决方案,人工智能等技术突破推动物流行业向智能化加速演进以及其他外部技术迭代带来的系统重构需求,迫使研发团队调整原技术路线,同时,因技术切换增加研发团队的学习曲线及研发耗时等隐性成本,放缓了项目研发进度。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形态的不断扩展,新增业务线上流程的设计与开发对于“运化工”整体的协同性、兼容性和适配性要求进一步提高,为了确保研发资源的精准投放与高效利用,以更好地契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与节奏,公司对于“运化工”平台的研发投入较为谨慎,为更好地支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予以延期。 四、延期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1、提升信息化管理技术手段,充分发挥各项服务模块之间的协同效应 近年来,凭借“运化工”平台一站式服务能力以及对线下物流服务资源的整合,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同时随着客户对公司的服务满意度、依赖度日益提升,开展危化品的长途配送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多元化的供应链服务也是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为满足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供应链服务需求,公司将持续扩张并整合各类物流服务资源,需要强大的运输管理系统进行运营管理。“‘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有利于通过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技术手段充分发挥各业务模块之间的协同效应,深入挖掘物流供应链服务价值,同时协同办公管理系统能实现团队能力、组织能力、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2、升级“运化工”平台,打造服务多元化的化工供应链平台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有利于实现公司内部管理的智能化、可视化,提高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和执行控制能力,有效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盈利水平和安全管控水平;结合化工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将生产性物流服务产业链进一步延伸至终端,构建化工生产企业与化工物流企业数据流转的桥梁;不断拓展“运化工”平台服务功能,如仓储配送、交易促成、采购执行、分销执行、管理咨询等,打造服务多元化的化工供应链平台。 3、为公司全球化布局与产业链延伸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包含“运化工”智慧物流管理平台(2.0)、园区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2.0)、物流安全管理平台三大子平台,以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将仓储、运输、提货、装箱、集卡、报关、起运港、目的港服务等有机衔接。用户可以获取在线咨询、委托订舱、单证管理、账单管理和货物状态跟踪查询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协调公司货代、仓储和运输三大板块,打通国内外物流节点数据,强化跨境业务响应能力,支撑全球布局。通过平台整合仓储、运输、园区服务全链条数据,挖掘客户需求,驱动化工供应链服务创新与价值延伸。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国家政策导向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国家政策导向。202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推动物流数智化发展,提高全社会物流实体硬件和物流活动数字化水平,鼓励开展重大物流技术攻关,促进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技术广泛应用,推动重要物流装备研发应用、智慧物流系统化集成创新,发展“人工智能+现代物流”。 2、公司已储备多项在研技术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1)“运化工”智慧物流管理平台(2.0)建设 “运化工”智慧物流管理平台基于原“运化工”平台,迭代升级运化工中台,基于目前平台的主体结构,重构下层基础业务系统。目前国际货代系统(FMS)、危化品仓储系统(WMS)、危化品车辆管理系统(TMS)和罐箱系统、内部管理模块均已完成基础迭代,公司拟对前述系统进行开发升级并将增加建设化工品交易系统。拟通过GPT智能客服助手、智能路线规划技术、司机智能派单技术、BI智能可视化技术、智能单证处理技术、智能客户管理技术等在研技术,对公司内部各单位、各节点的物流数据协同整合,达到提效降本的目的。 (2)园区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2.0)建设 园区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系基于公司现有的平台进行的升级整合,包括车辆基础信息管理、园区区域管理、RFID车辆卡管理、阅读器通信管理、车辆定位信息展示和车辆管理APP 六大模块,集停车、紧急救援、车辆修理等功能的全程监控优化为一体,能够最大限度的减低人力成本、提升安全效益。公司拥有丰富的线下资源作为该平台升级整合的支持。公司将以嘉兴海泰为示范点,协同丰富的线下资源,升级整合园区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2.0),拟运用数字月台调度技术、停车场三维可视化等在研技术,提升园区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客户服务与供应链协同。 (3)化工物流安全管理平台建设 物流安全管理平台拟基于全程可视化目标,运用物联网、5G已成型技术,对“运化工”平台整合的线下核心资源进行安全工作的智能化管理,对各仓库、堆场、车队、综合物流园区等现有的消防安全预警、生产安全数据采集、应急处置等硬件及其背后支撑系统进行评估整合并建立一体化的内部安全管理平台。安全管控技术是化工供应链发展的核心重点之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化工供应链安全管控提供重要的技术手段。作为专业化工供应链服务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对物流作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管控,除设立安全监察部对各项作业制订安全制度以外,从信息技术角度出发,积极将IT技术运用到安全管控领域,将安防技术嵌入到业务各个阶段,目前公司已储备多项应用于物流安全管理相关在研项目。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公司在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和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建立了规范的控制体系,为业务稳定发展提供可持续保障。 (三)预计收益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属于信息化系统建设,信息化系统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无法直接进行经济效益测算,但将大幅度提高公司决策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提升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为运营提供系统保障,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数据可视化及决策支持,提升公司各部门的协同水平,提升整体效率。 (四)重新论证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从长期看,该项目仍具备投资及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同时,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等前提下,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进展进行适时安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4月延长至2027年4月。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4月延长至2027年4月。该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已及时披露,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3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德功 联系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箱:IR@yongtaitrans.com 邮编:315151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必须在2025年5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8 2、投票简称:永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3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以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 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的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采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2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4月1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2024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华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萍)》、《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吕军)》。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务实高效推进各项经营发展工作,始终保持发展定力。公司总经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公司经营管理等职责。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据此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4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同意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结合公司在公司治理、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具体实践和绩效,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512.09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7,431.18万元,预计将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17.35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517.3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14、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回避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4月延长至2027年4月。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下午13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6、《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8、《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9、《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10、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2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4月1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下做出的规划,报告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2024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符合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目前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要,能够对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现违反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10、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回避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4月延长至2027年4月。该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2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645.3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1,238.13万元,本报告期使用4,407.22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645.35万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718.9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273.05万元(含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余额4,000.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170.18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467.14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以及实际发行费用较预估发行费用减少0.6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于2022年5月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2年5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2年5月20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3年5月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子公司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3年6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聘请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规定,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承接,公司与安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1月会同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东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于2024年11月会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理财产品余额40,00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82,730,457.9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574905000910221)、“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对应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94110078801400003510)、“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对应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332006271013000583566、账户号:94070078801800004859、账户号:NRA332006271013000809791)、“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账户号:94030078801800001423)”,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对其进行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4月延长至2027年4月。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注2] 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注3] “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718.92万元(小数位四舍五入,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已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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