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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通过不断整合业内优质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危化品仓库、危化品运输车队、园区化综合物流服务基地等相关资源,依靠自主研发的“运化工”平台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方案设计、询价订舱、理货服务、仓储堆存、境内运输、关务服务、单证服务等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服务。同时,公司结合当前化工物流服务业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利用公司现有仓储及道路运输资源开始逐步向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延伸,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资源使用率的同时,为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储备大量潜在货源,逐步形成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上述两类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一、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 (一)服务内容 公司面向广大化工品生产企业、贸易商提供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客户下达委托后,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综合考虑港口政策、航线资源、货物特征后量身定制物流服务方案,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可视化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可满足不同地区、类型的化工物流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从事跨境化工物流服务,自身并未拥有船舶等跨境运输工具,对外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海运服务。公司与合作紧密的大型船舶经营人及其一级代理采用签订框架协议+单票委托的模式,向承运人议价、订舱、装载并向其支付海运费。海运服务的采购定价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公司根据业务量及业务范围直接选取具有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的船公司作为承运人,或通过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船务公司及货运代理公司选择具有船舶经营资质的船公司实际承运,提供国际海运服务最终的实际承运人均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2)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主要以化工企业、贸易商等直接客户为主。公司采取直销模式,直接面向广大客户,通过线上、线下一体的方式进行销售和服务。公司利用现有相关资源,由当地服务团队人员直接开拓和维护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及市场变化,对目标客户进行合理的分类,清晰、准确的识别出业务供需的契合点,从而实现合作关系的建立。公司自有的“运化工”平台打破了客户和物流服务提供商空间隔离的限制,向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均开放运价查询、订单跟踪等功能,同时可作为展示宣传窗口吸引潜在客户,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可视化的物流供应链服务。 (3)盈利模式 公司提供的服务涵盖从发货人处提取货物至货物装运出港、最终到达收货人手中的全程服务,收取的费用为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费。 公司收取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费是在公司基础服务成本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一定的金额作为定价。公司基础服务成本包括海运服务采购成本、仓储堆存成本、道路运输成本、港务关务成本等。公司根据客户的具体业务委托,综合考虑运输货品的数量、危险属性、操作复杂程度、运输路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进行加成定价。 二、供应链贸易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主营业务的运营情况开展了供应链贸易服务,并根据经营发展规划对有关业务结构进行优化调整,逐步剥离或减少了与主业协同度不高的粘胶纱、橡胶等产品的贸易业务,进一步聚焦优势业务品类,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品类涵盖农药等化工品、零公里二手车(含新能源汽车)、高端细分镍产品等。 一方面,公司持续利用上市公司自身的平台资源优势与管理优势,与业内运营多年的相关资源方强强联合,在采购端拥有稳定的采购渠道与购货能力,结合自有仓储资源能力通过向上游大型供应商集中采购,销售给下游客户赚取一定差价,如镍及其相关产品;另一方面,公司利用自身所拥有的全链条跨境综合物流服务优势,结合国家出口结构的调整,积极介入零公里二手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等出口贸易领域,以购销加物流的综合服务方案来满足海外客户的多样化合作需求。公司开展该类业务除赚取贸易环节一定的购销差价外,还新增了跨境汽车物流综合业务,进一步拓展公司物流服务范围,形成出口业务与跨境物流业务的有效协同。 除此之外,公司利用多年来在化工物流相关领域积累的资源优势,通过整合上下游购销需求,也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相关代理采购服务,收取一定费用,同时依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来提供仓储、物流等综合性服务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4.53元/股。按照回购价格上限44.53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112.28万股-224.5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2.1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5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94元/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113.79万股-227.5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3、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同意公司与陈永夫先生签署《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永夫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4、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1,393,700股后的股本102,470,9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61,482,545.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权益分派事项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5、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6、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7、公司副总经理周晓燕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8、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年8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9、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10、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11、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12、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13、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俞莉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14、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2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2024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情况,2024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776,342.7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7,551,566.7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86,852,156.53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4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原则实施分配。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66,436,612.41元,其中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36,643,388.91元(含税),2024年度现金分红29,793,223.50元(含税)(预计)。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2,270,700股,成交总额为50,966,459.67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117,403,072.0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3.75%,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66,436,612.41元,2023-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127,919,157.81元,占2023-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7.6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4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4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同意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2024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符合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其他说明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2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中集赛维罐箱服务(嘉兴)有限公司、宁波高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青岛永港海泰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永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湖南永泰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绍兴上虞英特拉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昊泰化工有限公司、天津谊金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安徽轩泰供应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7,850万元。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35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2,079.41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集赛维罐箱服务(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赛维”)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瓦山路318号4号楼 经营范围:罐箱、罐车、近海罐、散装容器的清洗、修理、改装、翻新、检验、堆存、加热和配套服务;罐箱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国内陆路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宁波高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高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计锤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海发路17号2幢1号3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3)青岛永港海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港海泰”)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志城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原开发区红石崖办事处小殷社区西侧1号1号、2号2号、3号3号车间全幢,5号5号研发车间全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纸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专用设备修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纸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气设备修理;集装箱维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4)宁波永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珩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奥力孚商厦616-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报关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5)湖南永泰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永泰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超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出口监管仓库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紧急救援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6)绍兴上虞英特拉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英特拉”)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志富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6号1幢2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装箱维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专用设备修理;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洗车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7)浙江昊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泰化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昌经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橡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未获取昊泰化工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8)天津谊金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谊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金强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三路188号办公楼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津谊金于2024年2月8日成立,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9)安徽轩泰供应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轩泰”)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虞松顺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望江西路9号南七花园A02地块23幢28层28-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安徽轩泰于2025年1月24日成立,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波高永、永港海泰、湖南永泰运、宁波永佑为公司参股公司;中集赛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海泰化工物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海泰”)的参股公司,嘉兴海泰持有中集赛维30%股权。上虞英特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泰运(浙江)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供应链”)的参股公司,浙江供应链持有上虞英特拉49%股权;天津谊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天津”)的参股公司,永泰运天津持有天津谊金49%股权;安徽轩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供应链的参股公司,浙江供应链持有安徽轩泰20%股权;昊泰化工原为公司持股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4年8月将持有昊泰化工51%股权全部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审慎认定其与公司(在股权转让后十二个月内)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用于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均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针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存在差异的情况,我们了解并确认相关事实,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公司及相关关联方业务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同意提交《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3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概述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可能发生价值变动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预期信用损失率或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261.8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818.70万元。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1.24万元。 (三)商誉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为350.27万元。 (四)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公司持有的被投资企业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作为评估依据,在资产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将股权评估价值与公司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7,431.18万元。 三、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512.09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7,431.18万元,预计将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17.35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517.3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3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其他岗位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相关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本年度进行换届,新聘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仍适用本方案。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依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其他岗位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等,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绩效奖励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和个人业绩、贡献度等因素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继续执行现行标准,每年津贴为人民币8.00万元(含税)。 2、监事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依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其他岗位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等,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绩效奖励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和个人业绩、贡献度等因素确定,不再另行支付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依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其他岗位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等,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绩效奖励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和个人业绩、贡献度等因素确定。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人员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由公司根据所任职务及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等统一制定薪酬标准,不重复计算; 3、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3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4月延长至2027年4月。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事项,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注:1.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18.92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26 (下转B0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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