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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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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甘俊,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贵金属产业园。主营业务是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29,704,365.62元,净资产为111,920,613.07元,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2,338,441.40元。
  (十)贵研黄金(云南)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22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赵通明,注册地云南省滇中新区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1号楼1107-1号,主营业务是金银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651,495,093.42元,净资产为180,756,759.37元,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25,206,121.54元。
  (十一)昆明贵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登权,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988号。主营业务是贵金属(含金银)、稀有稀土和有色金属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生产;新能源材料、环保材料及设备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生产;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工艺美术品(象牙、犀角及其制品除外)、贵金属(含金银)、稀有稀土和有色金属原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11,729,564.98元,净资产为128,822,315.76元,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5,766,570.57元。
  (十二)贵研资源环保科技(东营)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欢。注册地为: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洋河路16号综合楼203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贵金属冶炼;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0,092,518.03元,净资产为9,932,880.29元,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89,611.16元。
  (十三)贵研化学制药科技(云南)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19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侯文明,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文兴街1777号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园,主营业务是药品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新化学物质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贵金属冶炼;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十四)贵研化学绿色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侯文明,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禄脿街道安宁产业园区化工园区西区,主营业务是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自,技术进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30,002,700.70元,净资产为29,998,950.70元,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1,049.30元。
  (十五)贵研金属(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2018年11月,新加坡公司的设立获得云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云南省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过、云南省商务厅境外投资备案通过,并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新加坡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新加坡共和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主要保障公司在海外的原料供给,协助公司制造产品海外销售和二次资源收集。至2024年12月31日,新加坡公司的总资产为41,441,741.03美元,净资产为22,271,373.37美元,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3,834,292.32美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相关条款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
  四、提供反担保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对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承担担保责任。鉴于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并持有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95.02%股权,股权占比超三分之二,在《公司法》《贵研催化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生产经营所有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对贵研催化公司拥有实质控制力。因此,除贵研催化外,公司不得为少数股东股权未全部质押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513,974.60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24%,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59 股票简称:贵研铂业 编号:临2025-018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研铂业”)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情况
  (一)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同时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2021年11月24日,本次激励计划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四)2021年10月29日到2021年11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任何公司员工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已事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1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50名激励对象授予2378.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51元/股。独立董事就本次授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1年12月23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1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41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213.636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八)2023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公司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3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十)2023年6月7日,公司对2名已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86,012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十一)2023年1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业绩达成情况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776,393股,于2023年12月1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十二)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公司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3名原激励对象因退休或死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4年3月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四)2024年6月7日,公司对4名已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254,908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十五)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同意对正常调动、退休、离职等情形共计11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31,6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六)2024年11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七)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根据公司2023年业绩达成情况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符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131,9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1%,于2024年12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十八)2024年4月10日,公司对11名已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431,624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十九)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同意对退休、离职的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87,9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计14名原激励对象发生退休、离职等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合计487,92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定价依据、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场价格孰低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解除限售部分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4年7月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激励对象2023年度权益分派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已由公司代为收取,因此前述14名原激励对象因权益分派所得现金分红部分由公司进行扣除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故不进行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10.77元。辞职以及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回购价格10.77元/股回购注销;退休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10.77元/股+10.77元/股×2.75%/365×实际持股天数(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为2.75%,满三年不足四年按三年计算)。实际持股天数自授予登记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批准回购事项之日止。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22,136,365股股票的2.2042%,占公司当前总股本760,295,046股的0.0642%。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为5,254,898.40元加上应付给部分激励对象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注:以上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95人调整为381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455,488股调整为5,967,568股。总股本将由760,295,046股变更为759,807,126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同时,不影响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5-019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情况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度拟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一)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二)理财范围:
  1、银行的存款类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2、各大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等。
  3、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及债券、债券型基金。
  4、其他经董事会批准的理财产品。
  (三)理财额度: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理财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开展理财的规模严格控制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不含)。
  (四)理财额度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理财的原则及审批程序
  (一)理财的原则:公司理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理财的审批程序:公司已制定《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理财的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以控制理财风险,建立完备的审批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开展理财。
  三、理财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理财管理制度对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 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理财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审慎理财的原则,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批准的理财总额内适当配置理财产品及数量,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郑春莉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经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预)案:
  1、《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授信额度的预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授信额度的预案》
  8.00、《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的预案》
  8.0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0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0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0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0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上海贵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0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黄金(云南)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0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云南贵金属实验室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0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中希(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0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工业催化剂(云南)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精炼科技(云南)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半导体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功能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电子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昆明贵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1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粉体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1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1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先进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1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生物材料(上海)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1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资源环保科技 (东营) 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2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化学制药科技(云南)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2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化学绿色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8.2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向贵研金属(新加坡)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9.0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预案》
  9.0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0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0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上海贵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0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0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0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0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半导体材料(云南)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0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为贵研功能材料(云南)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0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电子材料(云南)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黄金(云南)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昆明贵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资源环保科技 (东营) 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化学制药科技(云南)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化学绿色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1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金属(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0.0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贵金属经营业务提供担保的预案》
  10.0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开展贵金属经营业务提供担保
  10.0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为贵研资源环保科技 (东营) 有限公司开展贵金属经营业务提供担保
  11、《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12、《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13、《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会议同意将以下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5-012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714,603,396.65 元,净利润613,629,498.1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9,487,446.96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760,726,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2,574,400.80(含税),分配比例占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5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足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5-013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及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上述计提减值损失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2024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196,551,619.66元,计入当期信用减值损失56,218,813.60元。
  (二)公司对预付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2024年预付款项坏账准备余额9,505,864.82元,当期转回资产减值损失5,475,410.50元。
  (三)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42,397,690.75元,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43,168,612.03元。
  (四)公司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超过其可回收金额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2,017,997,897.65元,累计折旧826,045,821.63元,固定资产净值 1,191,952,076.02元。公司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2,150,155.50元,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9,695,724.72元。
  二、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6,218,813.60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7,388,926.25元,本期累计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685,943.99元。在计提本次减值损失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9,487,446.9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74%。
  三、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并同意公司计提上述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 财务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公司对2023年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应将2023年“销售费用”中的产品质量保证金685.45万元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列报,毛利率由3.03%下降至3.01%,利润总额不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会计政策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报备文件
  1、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59 股票简称:贵研铂业 编号:临2025-015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计11名原激励对象发生正常调动、退休、离职等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将其持有合计431,624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431,624.00元,注册资本从760,726,670.00元变更为760,295,046.00元。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同时进行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5-020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勇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挂牌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芳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9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6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2万元人民币,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八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98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6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2万元人民币,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聘请均为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1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30
  召开地点: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988号A1幢)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8.00及子议案、议案9.00及子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00及子议案、议案8.00及子议案、议案9.00及子议案、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战略发展部收到传真为准。未及时在本公司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但截止2025年5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仍可出席会议。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 9:00一11:30 14:30一16:00
  (四)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988号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 丰 陈国林 邮 编:650106
  联系电话:(0871)68328190 传 真:(0871)68326661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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