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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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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福能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25-019)。
  1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桂思玉先生、叶道正先生和郑建诚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号:2025-02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当年贷款总额控制在255亿元范围内的信贷计划,同时,为提高办理贷款效率,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信贷计划额度内办理授信和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叶道正先生和郑建诚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在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评估咨询报告》。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道正先生和郑建诚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5-02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25-022)。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1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章程 〉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号: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2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2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部分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2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2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2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投资建设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5-024)。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3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泉惠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投资建设泉惠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5-025)。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5-026)。
  (二)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各位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道正先生、郑建诚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情况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末,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情况如下:
  1.存款服务:在财务公司存款57.47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99.71%。
  2.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信贷服务:财务公司提供给公司贷款余额为33.98亿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名晖;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海西商务大厦28层西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关联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与公司同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97.16亿元,净资产25.76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7亿元,实现净利润1.77亿元。
  三、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原因及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一)财务公司(乙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福建省能化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的平均水平;
  (3)对于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应将其全部存入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乙方确保甲方存入资金的安全;
  (4)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的存款与甲方在乙方的贷款进行抵消;
  (5)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甲方存放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80亿元。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按照商业银行通行标准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给予甲方人民币9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给予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亿元,给予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2亿元,给予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5亿元,给予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含福建省福能晋南热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亿元,给予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含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5亿元,给予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3亿元,给予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亿元,给予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亿元,给予福建省东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亿元,给予福建福能南纺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亿元,给予福建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2亿元,给予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7亿元。乙方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在甲方控股企业中调剂授信额度。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开具保函、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品种贷款利率。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委托贷款30亿元。其中:给予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度15亿元,给予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额度5亿元,给予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度3亿元,给予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额度5亿元,给予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度2亿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的合理范围。
  (二)《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签署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目的是为获得财务公司高效优质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约445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同霆,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亚许,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于2024年12月27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公司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在参考2024年度审计收费21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3万元的基础上,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增长及审计工作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工作质量以及新增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2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6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全体委员同意将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的28.3亿元“福能转债”到期兑付股份变动情况,结合《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及公司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现行的《章程》作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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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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