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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80,137,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1,842,718.00元(含税)。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运营发电装机容量609.60万千瓦,已形成风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燃煤纯凝发电和光伏发电等多种类电源发电业务组合,其中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56.35%。 1.2024年全国和福建省、贵州省电力市场概述(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合计19.5亿千瓦,占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58.2%。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442小时,其中,水电3,349小时,核电7,683小时,火电4,400小时,并网风电2,12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11小时。 2024年,福建省全年发电量累计完成3,545.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84%;全社会用电量3,331.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2%。贵州省全年发电量累计完成2,591.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3%;全社会用电量1,901.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3%。 (1)2024年全国和福建省、贵州省发电量、全社会用电量、年底总装机数据统计表: ■ (2).2024年福建省各电源种类发电量和各运营发电设备装机容量统计图 ■ 2.公司发电业务在福建、贵州区域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以清洁能源发电和高效节能热电联产为主的电力企业,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风电业务装机规模位居福建省前列。截至2024年末,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609.60万千瓦,其中:风力发电180.9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156.00万千瓦、热电联产134.11万千瓦、燃煤纯凝发电132.00万千瓦、光伏发电6.59万千瓦。 2024年公司在福建区域总发电量178.42亿千瓦时,占福建省总发电量的5.03%。其中:风电发电量60.14亿千瓦时,占福建省风电发电量的24.13%;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发电量118.15亿千瓦时,占福建省火电发电量的6.13%。 2024年公司在贵州区域总发电量62.62亿千瓦时,占贵州省总发电量的2.42%,占贵州省火电发电量的3.75%。 ■ 3.公司供热业务在福建区域的行业地位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以集中供热取代工业园区分散供热,公司保持福建省工业园区供热市场的龙头地位,供热规模和供热能力位居福建省前列。 (二)经营模式 公司天然气发电、燃煤发电(含热电联产、燃煤纯凝发电)、新能源发电(含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所生产的电力产品全部销售给电网公司、售电公司和市场批发用户等,热力产品销售给工业园区用热企业;福能南纺根据市场需求,生产销售机织布和针刺、水刺非织造布等产业用纺织品。 (三)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受装机规模、发电量(供热量)、燃料成本、风力资源、上网电价(热价)等因素影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取得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65.6万千瓦)、泉惠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二期工程项目(130万千瓦)核准,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4月13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17:00在福建省能源石化大厦3A层第五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演先生和监事彭家清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演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31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议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88,177,628.42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80,137,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1,842,718.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31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二、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让投资者更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公司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于2025年半年度以不低于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进行现金分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方案已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上述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2月7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83万手(2,83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截至2018年12月1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8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4,063,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05,93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K10254号”验资报告。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一次修订,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第二次修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第三次修订。 2018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福州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1月1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福州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6,392,252.09 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85,876,497.05 元。具体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88,741,578.97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己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69号”鉴证报告。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8,741,578.97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根据2019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0月10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根据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8.8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0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8.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根据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8.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0月17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8.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根据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8.5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0月18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8.59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根据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6.7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8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6.79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策,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应付未付质保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前述项目质保金,直至公司募投项目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截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认为:福能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福能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福能股份2024年度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单位: 元 ■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桂思玉先生、叶道正先生和郑建诚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 ■ 注:采购煤炭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变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 2.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 单位:万元 ■ 注:公司经股东大会决策,已与能化集团(含其控股子公司福能物流)签署《2024年-2026年煤炭购销框架协议》。 2.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平;注册资本:1,21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39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医疗服务;矿产资源勘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治理;国内贸易代理;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能化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开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江滨西大道北侧三迪联邦大厦19层01-12商务办公;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畜牧机械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寄卖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箱包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音响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能物流为能化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福能物流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名晖;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海西商务大厦28层西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公司与公司同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基颂;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住所:平潭北厝镇天山北路6号平潭海峡如意城云座二期(G001地块二期)5幢919号;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进出口代理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以上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融资租赁为能化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融资租赁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恒;注册资本:259,299.92505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工业区21号;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发电项目投资、建设、生产及经营管理;电力及附属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关联自然人任国能石狮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国能石狮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爱民;注册资本:7,5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东埔新村西80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石狮热电为公司参股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石狮热电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1.煤炭采购定价 ⑴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⑵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⑶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⑷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⑸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2.辅助材料采购定价原则按不高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1.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等服务定价原则按市场公开招投标中标价格确定。 2.码头卸煤清舱保洁、劳务外包、租赁等劳务服务定价原则按不高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1.销售固体排放物、口罩及水刺制品、过滤材料、供汽、转供淡水等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供电业务定价原则按福建省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确定。 (四)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1.提供废水处理、卸煤等综合服务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直购电交易服务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协商确定。 (五)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公司及权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各项业务定价原则按: ⑴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⑵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品种贷款利率; ⑶开具保函、办理委托贷款及承兑汇票等手续费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费用的合理范围; ⑷承兑汇票贴现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费用的合理范围。 2.公司与融资租赁的电力设备直租或售后回租业务资金成本按不高于外部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减少公司渠道重复设置,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业务经营对关联方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 电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为充分利用福建省海上风能资源,发展清洁能源,2023年,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设立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海韵),负责开发建设和运营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长乐J区项目),公司持有福能海韵80%股权。长乐J区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4〕200号)。 (二)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长乐J区项目场址中心西距东犬岛约46km,西距长乐梅花镇岸边约70km,规划面积76k㎡,理论水深约56-60m,拟建设41台单机容量16MW的海上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656MW。项目预计施工总工期21个月,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29.85亿千瓦时,通过福能海韵参股公司福建福州闽投海上风电汇流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输出至电网。 (二)项目经济性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长乐J区项目静态投资额为629,963万元,静态单位投资为9,603元/kW;动态投资额637,550万元,动态单位投资为9,719元/kW。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福能海韵资本金和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其中项目自有资金占项目动态投资的30%。项目年等效利用小时数约4,551小时,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约为5.03%(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6.5年。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长乐J区项目为大型海上风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满足福建省电力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福建电力系统绿色能源利用比例。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清洁能源占比,提升公司未来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的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长乐J区项目作为新建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项目经济性受投资成本、电价政策、上网电量、风机可利用率等多种因素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泉惠热电联产二期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增资控股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桥热电),负责开发建设和运营泉惠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以下简称泉惠热电联产)一、二期项目。公司、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东桥热电51%、24%、20%和5%股权。其中泉惠热电联产一期项目已于2024年5月13日,经公司十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策同意投资建设。 为满足泉惠石化工业区不断增长的热负荷需求,提高园区集中供热能力,增强电力系统支撑和调节水平,更好发挥煤电基础保障作用,公司拟投资建设泉惠热电联产二期项目。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经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同意(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4〕144号)。 (二)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泉惠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应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履行相关决策、披露义务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泉惠热电联产二期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拟建设2×65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供热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脱硝等设施。泉惠热电联产二期项目预计施工总工期27个月,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61.10亿千瓦时,年供热量1475.56万吉焦。 (二)项目经济性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泉惠热电联产二期项目静态投资额为527,288万元,静态单位投资为4,056元/kW;动态投资额537,739万元,动态单位投资4,136元/kW。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东桥热电资本金及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其中项目自有资金占项目动态投资的30%;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7.73%(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0.65年。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泉惠热电联产二期项目为大型高效热电联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满足福建省电力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福建电力系统能源利用效率,满足核心客户的热负荷需求及供热可靠性。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热电联产装机占比,巩固公司在福建省内热电联产龙头地位,提升公司在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泉惠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经济性受投资成本、煤价、电价、热价、发电量、供热量等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396号福建省能源石化大厦3A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于2025年5月9日8:00-12:00、14:30-17:3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抵达公司时间应不迟于当日17:30)。 (二)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396号福建省能源石化大厦17层,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委托人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6211285 传 真:0591-86211275 邮 编:350003 联 系 人:郑怡、蔡伟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4月13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14:30在福建省能源石化大厦3A层第五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8人,董事邓瑞普女士因公务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桂思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全面预算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号: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代码:600483 公司简称:福能股份 (下转B06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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