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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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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也是浙江省养殖及屠宰双龙头企业。围绕生猪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生猪养殖、生猪屠宰、肉制品深加工三大主要板块,此外还配套拥有饲料加工、家禽养殖及屠宰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生猪养殖及生猪屠宰两大业务板块。
  1、生猪养殖行业
  我国是世界肉类生产和消费大国,猪肉一直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蛋白质来源之一,生猪养殖行业市场空间巨大。2024年,全国生猪出栏70,256万头,同比下降3.3%;年末国内生猪存栏42,743万头,比上年末下降1.6%;能繁母猪存栏4,078万头,较上年末下降1.6%。(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具有明显周期性,生猪产能的周期性波动导致生猪价格的波动,一般3-4年为一个周期。自2000年以来,全国生猪养殖业经历了如下波动周期:2002年至2006年、2006年至2010年、2010年至2014年、2014年至2018年各为一个完整周期,大周期中也存在若干个小周期。2019年受行业周期、非洲猪瘟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国生猪出栏量跌至近年来的低谷,供不应求导致生猪价格不断走高;2020年之后,生猪养殖行业产能逐年恢复,生猪价格整体回落趋势显著,至2022年末生猪产能已恢复至非洲猪瘟前水平。2023年生猪出栏进一步增长,生猪产能充裕,而市场需求增长有限,导致生猪价格持续低位运行。2024年度,受产能去化影响,生猪价格自2季度开始持续上涨,至2024年8月达到年内高点后持续回落。2024年全年生猪均价17.08元/公斤,相比2023年均价上涨10.91%,行业整体迎来了复苏。
  规模化养殖是我国生猪养殖行业发展的长期趋势。我国生猪养殖业长期以散养为主,行业集中度较低,散养户、中小规模养殖场数量众多。据农业农村部数据,2024年中国生猪养殖规模化率预计超70%,同比提升约2个百分点。近年来,受环保政策趋严、养殖用地稀缺、非洲猪瘟等疫情频发、生猪价格剧烈波动、食品安全加速推进等因素的影响,生猪养殖行业散养户退出明显,进一步加快了我国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的进程。公开资料显示,2024年我国生猪出栏量居前的五家A股上市企业合计出栏约13,070.25万头,占全国生猪总出栏量的份额为18.6%。我国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但相比其他产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规模化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2、生猪屠宰行业
  生猪屠宰是生猪养殖的下游行业。在产业链中,屠宰环节收购商品毛猪,屠宰后向下游出售白条猪或冻品,赚取差价。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同时受非洲猪瘟疫情和环保政策影响,以及在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及引导下,生猪定点屠宰占比明显提升,行业规范化、现代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2024年全国猪肉产量5,706万吨,同比下降1.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受中游生猪养殖的周期性波动影响,下游屠宰行业的产能利用不稳定。一般来说,屠宰利润与养殖利润呈负相关关系。当猪周期上行时,育肥猪供给变少,导致收猪难度增加,屠宰量下降,传导到消费端,导致猪肉价格上涨,因此猪周期上行将一定程度挤占屠宰的利润。根据Mysteel数据,2023年我国生猪屠宰行业产能利用率在40%以下,相比之下美国生猪屠宰行业产能利用率在90%以上。鉴于此,养殖企业一般通过与屠宰战略合作或自建屠宰的方式来掌握生猪议价权,规避生猪价格波动带来的部分风险,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成为行业趋势。
  目前我国规模企业的屠宰实际产能利用率未饱和,生猪屠宰的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未来屠宰行业有望朝着集中度提升、规模化和集约化的方向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我国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量从2021年的26,485万头增长至2024年的33,773万头,占比由2021年的39.45%提升至2024年的48.07%,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国大型屠宰加工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日趋现代化,极大地提高了屠宰效率,部分手工、半机械式的小型屠宰企业逐渐被市场所淘汰,行业集中度得以提高。同时,我国政府不断提高防疫、环保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从政策上推动屠宰企业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3、肉制品深加工行业
  肉制品深加工行业作为更靠近下游消费端的环节,市场空间巨大。近年来,肉制品行业规模增长、结构升级、渠道更新等新机会逐步涌现,2024年突破2.08万亿元,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5年中国肉制品行业市场规模将增至2.18万亿元。(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2024-2029年中国肉制品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随着我国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的升级、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肉制品深加工行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期。
  肉制品深加工业务具有附加值高、毛利率高的特点,未来具有品牌力、产品力、渠道力的肉制品企业将掌握行业定价权。从销售渠道看,C端线上有诸多新零售渠道涌现,如抖音等直播电商、小红书等社交电商以及社区团购,线下精品超市和便利店也在部分取代传统商超;B端随着餐饮规模化、连锁化,餐饮品牌、团餐等也占有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也会给上游高品质食材带来更多的机会。目前,行业内已形成了一批规模化生产的龙头企业,未来行业优势企业还将利用自身优势持续扩大产能,围绕畜禽资源、成本控制、产品开发、品牌塑造、经营管理等方面展开新一轮竞争。
  4、饲料加工行业
  随着我国畜牧业规模化程度的加强,饲料产业在整个畜牧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4年全国饲料总产量达31,503.1万吨,比上年下降2.1%;其中猪饲料产量14,391.3万吨,下降3.9%(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国饲料工业协会《2024年全国饲料工业发展概况》)。
  激烈的市场竞争、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及下游养殖业的周期性波动使得饲料行业利润水平较低,企业主要依靠规模化生产、品牌营销以及精细化成本控制来维持发展。随着我国饲料行业发展趋于成熟、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延伸。在最近两轮猪周期中,猪料企业向下游养猪、屠宰环节延伸布局的现象变得越来越多。向下游环节的延伸,反映了饲料企业掌控下游养殖与消费需求的诉求,在确保上游饲料产能得以充分利用的同时,也获取下游环节的利润。而这背后的原因又在于全行业供求关系转变,下游养殖环节逐渐规模化,行业价值的重心正逐步从过去的饲料环节转向下游的养殖及食品环节。
  5、家禽行业
  经过近三十年的迅速发展,我国肉鸡养殖业逐步形成了品种优良化、饲料全价化、饲养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的格局,成为畜牧业中产业化发展最快、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新型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居民消费理念的转变,鸡肉消费量将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已成为我国第二大消费肉类。
  白羽肉禽行业包括种禽繁育、商品代禽养殖、禽屠宰、禽肉深加工、禽肉销售等环节。一方面,由于禽的生长周期相比猪更短,周转速度快,其养殖技术相比养猪的技术难度相对较低,单场投资门槛也相对较低,所以国内的养禽相比养猪发展起步更早,也更成熟,规模化程度更高。另一方面,由于国内白羽肉禽产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起步较早、成熟度较高,加上白羽肉禽养殖的单批出栏数量较大,通常需要与大规模的工业化屠宰配套。禽屠宰环节的资产投入较大,通常也都由企业完成。从趋势上看,白羽肉鸡养殖环节集约化进程仍未停止,10万羽以上的规模肉鸡养殖场数量不断增加,未来下游商品代养殖及屠宰加工环节规模化程度仍有望继续不断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以畜禽养殖及屠宰业务为核心,全力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主营业务涵盖畜禽养殖、畜禽屠宰、肉制品深加工、饲料加工等环节,对外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生鲜猪肉、生鲜禽肉、金华火腿等。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在鲜品领域已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养殖规模持续扩大、生猪产能稳步释放,生猪屠宰优势得以继续巩固,肉制品深加工业务不断提升,饲料加工及家禽业务稳步发展。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生鲜猪肉产品和对外种猪、仔猪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
  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等综合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以及资本公积余额等综合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38,293.56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02,174,525.3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3,399,001.91元,提取2024年度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4,339,900.19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9,199,479.11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若公司此时决定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实施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继续开展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目前正在推进过程中,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按期落实和顺利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时,在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说明如下:
  2、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在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6,056,290.41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以逐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首次授予5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67,000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预留授予16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9,500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8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141)。
  3、2023年1月3日,公司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委托投票,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4、202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3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了65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3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3月8日。
  6、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20)。
  8、2023年11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11.9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3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4),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
  9、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0,678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9名及预留授予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34,000股,回购价格皆为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公司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前述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5月13日上市流通。2025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41.467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经完成回购注销。
  10、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3,609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1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28,000股,回购价格皆为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公司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前述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月2日上市流通。2025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5.1609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经完成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一)回购原因
  1、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均为:对2024年度生猪销售量进行考核,目标值(Am)为500万头,触发值(An)为400万头。生猪销售量实际完成情况对应不同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
  注:上述“生猪销售量”指公司发布的销售情况简报或定期报告的生猪销售数量。
  根据公司发布的销售情况简报及2024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际完成量(B)为2,558,217头,第二个考核年度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将对上述涉及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96,500股,占回购前已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768.3万股的37.70%、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0.46%。
  (三)回购价格
  根据2023年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人民币8.53元/股;根据2023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30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及“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需要进行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的事项。
  综上,本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53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为7.30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四)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633,019,883股变更为630,123,383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备注:1、上述表格中“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以2025年4月18日的总股本为基准;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1)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由公司对此涉及的首次授予5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67,000股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2)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由公司对此涉及的预留授予16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9,500股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9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89.6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9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华统股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数量、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还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华统股份应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万张,并于2020年5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统转债”,债券代码“128106”。
  根据相关法规和《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规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6年4月9日。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华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华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华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赎回日为2024年12月11日,“华统转债”已于2024年12月20日摘牌。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1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数量为27,593,497股。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注册资本由60,542.6386万元增至63,301.9883万元,股份总数由60,542.6386万股增至63,301.9883万股。为此公司需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相应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内容如下:
  ■
  除上述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需要,2025年,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丽水海大华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华统”)发生日常采购饲料、销售商品业务,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新增与其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海大华统发生的日常采购饲料关联交易总额为3,007.40万元,提供房产租赁关联交易总额为57.14万元,日常销售饲料原料、生鲜猪肉关联交易355.98万元。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7位董事均投了同意票。
  本议案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四)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情况
  公司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签订了《合资经营协议》,共同设立了海大华统,协议约定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绿生源”)的饲料资产租赁给海大华统从事饲料生产、销售业务。在公司饲料产品质量稳定、定价符合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公司辐射范围内的养殖业务,原则上在海大华统委托加工饲料产品。同时,丽水绿生源与海大华统签订了《整体工厂租赁合同》,将丽水绿生源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石牛路59-1号的饲料厂(约18.7亩)整体出租给海大华统,租期为5年,年租金为240万元。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公司与海大华统发生的日常采购饲料关联交易总额为3,007.40万元,提供房产租赁关联交易总额为57.14万元,日常销售饲料原料、生鲜猪肉关联交易355.98万元,均为公司与海大华统开展采购和销售等日常业务。相关业务由交易双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丽水海大华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DRFRY4XT
  法定代表人:缪世东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牲畜销售(不含犬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南明山街道石牛路59-1号
  成立日期:2024年7月17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大华统总资产为4,475.27万元,净资产为2,860.88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719.30万元,净利润为-139.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大华统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财务总监张开俊在其担任董事职务,从而与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日常采购饲料、销售商品等业务方面的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已经就上述销售商品、采购饲料原料内容进行协商一致,但还未就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预计在今后的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拟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经营往来,属于正常商业化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补充确认及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郭站红先生、吴天云先生、楼芝兰女士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38,293.56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02,174,525.3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3,399,001.91元,提取2024年度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4,339,900.19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9,199,479.11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目前正在推进过程中,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按期落实和顺利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时,在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等综合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以及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保障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本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9、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军、朱俭勇、朱根喜、朱凯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1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4、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议案名称及编码
  ■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2、特别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以上提案1、3-6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6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第6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提案5、6项须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同时,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5年5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华统股份证券部。邮编:3220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抵达以下公司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婷婷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2200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0
  2、投票简称“华统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三: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卫彩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38,293.56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02,174,525.3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3,399,001.91元,提取2024年度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4,339,900.19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9,199,479.11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目前正在推进过程中,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按期落实和顺利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时,在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以及资本公积余额等综合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擅自变更投向和用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1)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由公司对此涉及的首次授予5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67,000股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2)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由公司对此涉及的预留授予16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9,500股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9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增加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关联交易的发生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8元,共计募集资金92,275.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1,875.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91,898.24万元(汇入金额加上保荐承销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22.64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1.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1,656.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5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额系尚未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度公司因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另行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重新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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