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5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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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6,390,912.60元(含税)。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117,424.41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70,386.01元,扣除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85,579,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3,292,273.71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4,260,312.11元。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781,997.22元,扣除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85,579,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959,932.0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0,592,543.29元。 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可供利润分配的金额,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0,592,543.2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依据《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制度,公司拟以2024年末的总股本130,178,2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6,390,912.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一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48,452,459.7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理性。 四、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查意见; 4、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产明细对账单; 5、注销股份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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