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5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祥隆”)持有公司股份113,791,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1%,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深圳祥隆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以下简称“减持公告发布15交易日后”)的三个月时间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9,660,5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3,220,173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6,440,347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深圳祥隆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深圳祥隆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深圳祥隆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所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