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25)、(2025-047)。 一、本次理财产品提前赎回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 上表中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受让该大额存单,已支付原先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229.91万元。因此,公司享有该大额存单自产品成立日(2024年1月4日)起至到期日期间的收益。 上述现金管理情况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提前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全部收回,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表“银行理财产品”均为3年期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产品,受让时公司已支付原先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间的利息,因此公司享有该大额存单自产品成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的收益。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