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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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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瀚川智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报告事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26
  电话:0512-62819001-60163
  传真号:0512-65951931
  邮箱:IRM@harmontronics.com
  联系人:洪雨霏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名,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支彩琴,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妍,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IPO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智文,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IPO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钢军,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妍和范智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钢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为132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0%。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于2023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3,089,944.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091,734.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98,210.25元。2023年3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15Z001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7,501.8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4,000.00万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000万元。
  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日,募集资金4000万元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苏州银行斜塘支行。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2026年6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2024年度,公司共置换了5,882.07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4年度,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在苏州银行购买大额存单的情况。2024年12月27日,公司财务人员将在苏州银行购买的大额存单4,000万赎回后,未及时将资金转回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至2025年1月2日将其转回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此期间相关资金未被挪用。公司已进行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管流程。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不存在在非专户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后续若新增现金管理均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2、公司的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11****48728)曾在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被冻结,冻结金额为31.33万元。公司在发现该事项后采取了应对措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专户已解冻。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购买的1,000万元募集资金大额存单,曾在2024年12月-2025年2月被司法冻结。公司在发现该事项后采取了应对措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大额存单已解冻并已转让。
  除此以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存在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瀚川智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瀚川智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瀚川智能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实地走访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除“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所涉及的事项外,瀚川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人对瀚川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298.8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0,632.60万元。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7,396.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298.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9,848.8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921.87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0,632.60万元。
  由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2024年度经营、盈利状况及2025年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方面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2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于2023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3,089,944.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091,734.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98,210.25元。2023年3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15Z001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该项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5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11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光跃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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