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受让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更名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以下简称“中化东大”)以人民币零万元的价格受让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泉州”)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大泉州将成为中化东大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受让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报告期内,东大泉州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受让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49%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2024年11月22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化工”)持有的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东大”)0.6667%股权。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78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项目的公告》。2024年12月11日,公司与淄博化工签署了《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79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项目进展的公告》。报告期内,中化东大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关于收购中化东大0.6667%股权项目已完成。公司直接持有中化东大100%的股权,中化东大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82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项目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孙公司东大泉州公司新建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的议案》。公司孙公司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泉州”)在福建泉州泉惠石化工业园建设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现已顺利完成中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东大泉州公司新建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东大泉州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报告期内,东大泉州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试生产成功,生产出合格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东大泉州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试生产成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蜀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红云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蜀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红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