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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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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21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区块链债权凭证业务拟使用控股股东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优化供应链结算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向供应商开具区块链债权凭证一一“万纳信”用于向上游供应商支付结算。为满足供应商的融资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三农集团”)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覆盖上游供应商融资可能占用的授信额度,并由万向三农集团对公司及子公司在万纳信项下的到期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二)万向三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37,931,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1%,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已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董事会就前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杨东时、刘志刚、施佩影均予以回避。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鲁伟鼎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6日
  7、主要股东: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持股100%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的生产、加工(除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9、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向三农集团总资产为3,094,465.53万元,负债为1,817,427.9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77,037.62万元;2024年万向三农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719,765.94万元,净利润87,678.0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万向三农集团总资产为3,146,659.03万元,负债为1,857,208.1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89,450.88万元;2025年1-3月万向三农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58,484.93万元,净利润20,574.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万向三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业务流程
  公司在采购端根据采购业务执行情况向供应商开具区块链债权凭证一一“万纳信”,确认应付账款。供应商可凭“万纳信”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应付账款额度内的融资,融资资金由金融机构支付给供应商,“万纳信”到期时,公司需向金融机构兑付。
  2、授信占用机制
  供应商融资时,金融机构将根据融资金额实时占用万向三农集团提供给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万向三农集团对公司开立的“万纳信”到期时存在的融资兑付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3、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万向三农集团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用于覆盖供应商融资可能占用的授信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对发生的融资到期兑付,万向三农集团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与万向三农集团之间的资金往来,不涉及关联交易定价。对于供应商拟发生的融资(占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万向三农集团的授信额度),相关合作银行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支持并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各方(包括银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供应链结算效率,满足公司供应商融资需求。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支持并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区块链债权凭证业务拟使用控股股东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22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5.6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5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300.00万股,约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5,255.4074万股的1.24%,授予价格为6.0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普通股股票。
  (二)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4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4年4月2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17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1,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0元/股。
  (五)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2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5名激励对象,过户价格为6元/股。
  (六)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限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17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4月16日届满。
  (二)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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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345.60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
  2、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5.6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52,554,074股的0.33%;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上述剩余批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因不能解除限售而尚未回购注销完成的限制性股票。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345.60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共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345.60万股。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承德露露就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还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事宜。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承德露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承德露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23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4月25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4月2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2,999,99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23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承德露露股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可申请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4月25日届满。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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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134】名持有人的可解锁数量为【175.68】万股。
  三、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或将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也可按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提前终止或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24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为: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板城园区(东区9号)。
  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2023年9月)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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