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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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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向财务公司等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报告》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与集团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与沈机集团开展租赁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由海燕、吴祥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24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金额公允,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由海燕、吴祥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2025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3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03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710,659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94元,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96.46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953,213.8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9,046,782.57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833号),截至2022年10月12日,公司实际入账募集资金金额1,491,999,996.46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额8,000,000.00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4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99,958,307.53元(含利息收入7,959,325.25元),其中2023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1,273,110.9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14.18元。
  2.2024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99,959,324.57元(含利息收入7,959,328.11元),其中2024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17.0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制度于2022年1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3月23日经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1,014.18元,2024年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86元,募集资金专户产生手续费5.79元,支付运营费用1,011.2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经公司2022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零元,现金管理累计利息收入7,416,968.57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 件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①: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再投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2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款项的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4,042.77万元,转回696.18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层面利润总额3,346.59万元。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235.12万元及坏账准备235.12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公司合并层面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042.77万元,转回696.18万元,转销或核销8,486.79万元,资产减值准备净减少5,140.20万元。详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2024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596.93万元,转回坏账准备663.97万元,核销坏账准备235.12万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净减少302.1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应收款项相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2024年,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7.6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净增加17.65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00.18万元,转回32.20万元,转销6,879.9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净减少3,811.9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2024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8.01万元,因处置固定资产等原因转销减值准备1,371.76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净减少1,043.75万元。
  三、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具体情况说明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无法收回部分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公司存在应收债权,因款项收回较为困难等原因,经与客户商谈或司法调解,给予部分债权豁免,并收回剩余应收账款。公司对于豁免债权及对应资产减值准备予以核销,共核销应收账款原值235.12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5.12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应收款项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共计4,042.77万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96.18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3,346.5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235.12万元及坏账准备235.12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不构成影响。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跟踪。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变动及核销应收账款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2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分别为-66.69亿元、-50.12亿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确认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6.69亿元。鉴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拟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持续提升公司业绩,增强盈利能力,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3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结合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5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0,898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7,177万元,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48,075万元。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2.关联董事张旭先生回避表决。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上公司关联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
  (二)2024年度关联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经事务所初步审计,与最终经审计数据可能会有差异。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各下属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咨询公司采购丝杠、导轨、轴承等部件,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为58,415万元;公司各下属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器柜、防护件、钣金件、刀架等部件,预计年度交易金额为16,645万元;公司各下属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大连机床采购主轴、丝杆等机床部件,预计全年交易额为1,382万元;公司下属公司计划向哈量公司采购刀具刃具等机床部件,预计全年交易额为105万元。公司下属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机床研究院采购系统、备件等机床部件,预计全年交易额为45万元。同时公司各子公司委托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维修、加工及运营服务,预计全年交易额为3,306万元;公司子公司委托通用技术机床研究院提供技术服务,预计全年金额为1,000万元。
  (二)关联销售及劳务提供情况介绍
  为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铸件毛坯、主轴、备件等机床部件及整机产品,预计全年销售金额为24,790万元;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大连机床销售铸件毛坯等机床部件及整机产品,预计全年销售金额为15,000万元;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咨询公司销售整机产品,预计全年销售金额为15,000万元;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齐二机床销售铸件毛坯等机床部件及整机产品,预计全年销售金额为6,500万元;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机床工程研究院销售铸件毛坯等机床部件及整机产品,预计全年销售金额为3,805万元;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向哈量公司销售机床部件及整机产品,预计全年销售金额为800万元。公司下属公司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仓储、维修等服务,预计年度金额为822万元;公司下属公司为大连机床提供加工等服务,预计年度金额为46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市场需求,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机床功能部件,此项交易有利于维持公司供应链条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及品牌影响力。公司向各关联公司销售铸件、主轴及机床整机,有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增强产品市场占有率。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金额公允,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这些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决议。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向财务公司等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审核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分别为-66.69亿元、-50.12亿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认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6.69亿元。鉴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核,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这些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财务公司等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与通用沈机集团开展租赁业务、与集团公司委托贷款是为满足公司全年资金及业务需求。此项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通用技术集团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出具的《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风险评估报告真实有效。
  经审核,公司《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哈刚、王英明、袁知柱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2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财务公司等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年拟向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9.71亿元;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原有委托贷款额度0.6亿元;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原有土地房屋租赁业务额度0.16亿元。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财务公司等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财务公司、沈机集团均为公司控股股东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介绍
  (一)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岳海涛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区1号院1号楼1001
  主要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于旭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34-43层
  主要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投资;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广告业务;自有房屋出租。
  (三)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76,293.111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安丰收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8号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包括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数控机床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数控机床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量服务,档案整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物业管理,通用零部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装卸搬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喷涂加工,淬火加工,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9.71亿元,其中开立承兑汇票5.4亿元、保函0.1亿元、票据贴现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2.21亿元。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相关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利率标准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
  公司与集团公司委托贷款额度0.6亿元,公司与其签订了委托贷款协议。公司向集团公司借款利率参照其规定的借款利率执行,不高于外部金融市场同期贷款利率。
  公司与沈机集团房屋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租赁业务额度0.16亿元,公司与其签订了土地房屋租赁协议。沈机集团提供土地房屋租赁服务的费率标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与集团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与沈机集团开展租赁业务,可以为公司生产经营、技改投资及推进司法重整后续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对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均起到积极作用。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财务公司等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与通用沈机集团开展租赁业务、与集团公司委托贷款是为满足公司全年资金及业务需求。此项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决议。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3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解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解释第18号》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提由“销售费用”科目调整至“营业成本”科目,同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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