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拟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后由于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结构调整,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经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仍拟定为10亿元,但是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了《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成立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材料已由健康保险筹备组上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截至本报告期,项目申请尚无进展。 2、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青岛华青投资建设POE项目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诚志华青拟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投资建设POE(聚烯烃弹性体)项目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截至本报告期,POE项目工艺包已完成初步审查;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主体装置土建基础基本完成,上部结构正在施工,公辅工程施工中。 3、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诚志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华”)管理层启动分拆诚志永华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截至本报告期,诚志永华持续开展IPO尽调规范工作,分拆上市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4、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在生物制造领域的发展空间,拟通过子公司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西鹰潭国家级高新区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综合仓库2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已封顶,正在进行内部装缮;原料药车间已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正在履行公司审批流程,准备开展招标工作。 5、诚志永华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诚志永华”)在沧州投资建设的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中间体材料项目的事项,因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项目推进速度放缓,在此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液晶面板出货量下降,竞争加剧,致使液晶价格下滑趋势显著。为了应对上述不利变化,经公司综合研判,决定暂不进行液晶单体材料及中间体材料的产能扩充。经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协商达成一致,拟将沧州诚志永华“78吨/年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243吨/年中间体材料项目”计划占地146183.20平方米(219.28亩)退还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拟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截至本报告期,沧州诚志永华已与管委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同约定退款2399.2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沧州诚志永华已收到800.00万元退款,该公司正持续督促管委会尽快支付剩余退款。 6、关于公司与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胜生物”)债权债务纠纷事项,公司已收到保全裁定书,已保全等值财产,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6月1日出具了裁决书,裁决万胜生物偿还本金133,178,783.74元、滞纳金2,430,000.00元、律师费100,000.00元、本案仲裁费840,402.16元。该案还未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正在与万胜生物就偿还事宜进行磋商,但目前已就分期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截至本报告期,万胜生物已指定其关联公司为还款提供抵押担保。 7、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拟投资建设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截至本报告期,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及土建施工前期工作已完成。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5年4月22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投资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诚志永华”)根据项目在前期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并综合专业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对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的投资预算进行调整,具体由合计约3.5亿元增加至约39,245.82万元。 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石家庄诚志永华的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用地、项目建设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