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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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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1亿元,同比增长6.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03亿元,同比增长9.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3.90亿元,同比增长10.72%。
  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WPS个人业务收入8.57亿,同比增长10.86%。公司积极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运营策略,专注于提升AI活跃用户数,推动用户基数及付费用户数持续增长,国内WPS个人业务保持稳健增长。海外WPS个人业务通过本地化运营及差异化功能,收入实现高速增长。截至2025年3月31日,WPS Office全球月度活跃设备数为6.47亿,同比增长7.92%。其中,WPS Office PC版月度活跃设备数3.01亿,同比增长11.30%;WPS Office移动版月度活跃设备数3.46亿,同比增长5.14%。
  WPS 365业务收入1.51亿元,同比增长62.59%。WPS 365通过文档、协作、AI三大能力,持续助力组织级客户实现数智化办公,公司加速覆盖民营企业及地方国企,推动收入实现强劲增长。
  由于受信创2025年新的采购流程影响,WPS软件业务收入2.62亿元,同比下降20.9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邹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研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双双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邹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研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双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邹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研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双双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山办公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未达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未达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未达标,上述人员对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提请召开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待定,确定后将按照规定发出《金山办公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山办公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45,480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45,949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58,390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12,410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24,760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意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14,330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346.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267.4004万股的0.75%。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不低于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66%,对应首次授予股数为279.1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0%;预留部分不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34%,对应预留授予股数为66.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办公”“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同时正在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以45.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45.86元/股调整为45.16元/股,并以45.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2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3年5月24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50,470股。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45.16元/股调整为44.43元/股。2023年11月27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805股。2024年3月4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2,568股。2024年6月5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40,735股。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44.43元/股调整为43.55元/股。2025年3月5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145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2,568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24日金山软件有限公司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以15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150.00元/股调整为149.27元/股,并以149.2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19.9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149.27元/股调整为148.39元/股。2024年7月17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57,169股。2025年3月5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1,348股。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金山软件有限公司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以146.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9.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146.74元/股调整为145.86元/股,并以145.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19.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到归属期。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346.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267.4004万股的0.75%。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不低于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66%,对应首次授予股数为279.1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0%;预留部分不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34%,对应预留授予股数为66.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
  其中,拟向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6.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0%。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不低于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5.00%,对应首次授予股数为39.1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8%;预留部分不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5.00%,对应预留授予股数为6.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2%。
  拟向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5%。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不低于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对应首次授予股数为2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2%;预留部分不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对应预留授予股数为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98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3.82%。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管理人员;
  (3)技术骨干。
  依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将上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分为两类进行差异化设置,第一类激励对象共159人,第二类激励对象共39人。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董事会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前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董事会可对实际授予激励对象进行适当调整。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及港澳台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所在的行业为软件行业,对高科技人才的依赖度高,拟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外籍及港澳台员工在研发、技术、管理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公司核心的高科技人才,属于公司重点激励的范围。股权激励的实施能稳定现有人才并吸引新的优秀人才。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将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
  3.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由董事会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
  注1: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注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过去12个月内获授权益所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有关类别已发行股份的0.1%。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以较前者为准)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监事会核实。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较后者为准)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需披露未完成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并失效。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下列期间内不得授予相关权益:
  1.公司在得悉内幕消息后不得授予相关权益,直至有关消息公布后之交易日为止(包括该日)。尤其是不得在以下较早日期之前一个月内授出相关权益:
  (1)董事会为通过公司任何年度、半年度、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举行的会议日期;及
  (2)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公布年度或半年度业绩的限期,或公布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的限期。有关的限制截至公布业绩当日结束。公司延迟公布业绩的期间亦不得授出任何权益。
  2.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归属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以下区间归属:
  1.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前述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的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证券交易所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应不少于12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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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受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
  1.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不低于151.46元/股,公司以控制股份支付费用为前提,届时授权公司董事会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但不得低于151.46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定价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02.91元/股的50%,为151.46元/股;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00.52元/股的50%,为150.26元/股。
  2.定价依据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定价方法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激励对象的角色和职责、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和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等因素,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本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进一步稳定和激励核心团队,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激励约束机制和人才保障,体现了公司实际激励需求。
  另外,人才是软件企业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充分保障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是稳定核心人才的重要途径。本次激励对象属于具备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需要长期且有效的激励政策配合用以吸引并留住人才。且实施股权激励是对员工现有薪酬的有效补充,激励对象未来的收益取决于公司未来业绩发展。
  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不低于151.46元/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更加稳定员工团队,实现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的深度绑定。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将对本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等发表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一致,为不低于151.46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届时授权公司董事会以预留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但不得低于151.46元/股。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且激励对象对此负有责任的,或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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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9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
  (3)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一致。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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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一致。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6-2029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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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上述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程度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达标、未达标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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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选取营业收入、WPS 365业务收入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上述指标为公司核心财务指标及收入构成指标。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办公软件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专注于WPS Office办公软件的设计、研发、销售及推广。营业收入是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果,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营业收入同时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营业收入增长反映了公司成长能力和行业竞争力提升。2024年,公司推出了面向组织和企业客户的办公新质生产力平台WPS 365,其根据组织级客户的需求,打通文档、协作、AI三大能力,通过技术助力企业客户实现数字化转型,进而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依托更完善的产品体系WPS 365,公司发力公有云市场的民企、国企领域,引导机构客户逐步从年场地向年账号模式转型,相关合同负债保持健康增长。本激励计划将WPS 365业务收入作为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将有助于公司继续加快公有云业务发展,持续优化公司收入结构,为公司国内机构订阅业务的长远发展构筑牢固根基。根据行业特点及自身情况,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激励计划设定了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重叠考核年份。针对重叠考核年份,本激励计划相应业绩指标可能低于前期业绩指标,主要系公司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随着公司总体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且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若本激励计划重叠考核年份仍沿用前期的业绩考核指标,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亦与股权激励的初衷相悖,进而影响员工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为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提升股权激励的有效性,并稳固核心团队,公司综合考量了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历史业绩、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和公司战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在确保考核指标可实现性的同时,兼顾了对员工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从而设定了本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此举旨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对本激励计划作出决议。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应当在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并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将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登记)工作。
  3.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4.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5.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以较前者为准)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6.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7.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以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其联系人的股东,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回避表决。
  8.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归属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
  1. 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且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决议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并公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方案由董事会确定并审议批准。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
  3.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4.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5.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较后者为准)后,公司应当在60日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且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6. 于归属日前,激励对象应按规定完成支付用以认购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金额。如激励对象未按时完成支付认购金额,限制性股票将立即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程序
  1.公司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应当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归属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对于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归属事宜;对于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当批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应当在激励对象归属后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监事会、律师事务所意见及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2. 公司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前,应当向上交所提出申请,经上交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归属事宜。
  3. 激励对象可对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及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3.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4.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不作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作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因上述情形以外的事项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和价格的,除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外,必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
  十、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下转B2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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