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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99,578,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概述 视觉中国成立于2000年6月。我们依托行业杰出的人工智能、互联网技术,聚合超过5.4亿的优质图片、视频、音乐、3D等高质量、版权可溯源的内容数据,以“AI智能+内容数据+应用场景”为核心战略,上游赋能全球内容创作者高效完成内容创作与变现,下游服务政府媒体、广告创意、互联网平台以及品牌企业开展内容传播与营销推广,打造以AI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的视觉内容版权交易和创意定制服务平台。 ■ 2.公司业务生态 公司已经打造了覆盖内容生产、传播、变现全场景的行业生态。面向上游的内容创作者,公司与创作者签署合作协议,内容创作者可以将事先创作的内容上传或提供给版权交易平台,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创作能力在公司创意定制平台接受任务提供创意定制服务;面向下游的内容使用者,公司与客户签署授权许可协议,客户既可以通过授权账号在版权交易平台付费下载使用内容,也可以提交个性化内容需求,平台推荐适合的创作者进行完成任务。公司收取授权许可和服务费后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支付给上游内容创作者。 3.上游创作者 公司上游的签约创作者主要分为:专业机构供应商、传统个人创作者与新兴的AI创作者。公司通过创作者社区,包括全球摄影师社区(500px)、设计师社区(爱视觉ishijue.com)、3D创作者社区(CG模型网),服务海量的国内外个人创作者。个人创作者既包括传统的内容创作者,例如摄影师、设计师、音视频创作者、3D创作者等,也包括AI时代涌现的新型创作者,例如熟练运用各类AI工具的AI创作者,训练AI模型的AI模型训练师。公司依托AI人工智能技术通过网站、APP应用等,为创作者提供内容生产、管理、变现、分享等服务。 4.下游使用者 公司服务的下游市场,按照行业主要分为:传媒出版、广告营销、互联网平台、品牌企业;按照需求场景,核心客户具有刚需高频,对内容品质和专业服务要求高的特点,以传媒出版、互联网平台、4A公司以及知名品牌等大中型企业的专业用户为主。长尾客户具有客户数量大,内容需求中低频的特点,用户为品牌企业的运营、设计、营销以及市场部门。公司依托AI人工智能技术通过网站、API以及解决方案,为使用者提供内容授权、定制、传播、版权合规等服务。 5.AI战略架构 公司在相关行业深耕20多年,对新技术、新趋势始终保持关注并积极付诸实践。随着AIGC时代的到来,公司积极拥抱AI智能时代,充分发挥我们拥有的全球创作者生态、海量优质合规的内容数据、丰富的应用场景、境内运营经验等核心优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耕公司优势业务场景,确立“AI智能+内容数据+应用场景”的发展战略。 公司基于deepseek等开源的基础大模型,使用高质量的自有的优质数据训练,初步完成了视觉中国多模态生成、多模态理解和图像理解等行业大模型的开发;另一方面公司也与百度、华为云盘古大模型、智谱、生数、爱诗科技等开展战略合作,合作共建基于版权合规数据的行业大模型,共同打造负责任、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公司以L0、L1层大模型为基座,结合客户需求和使用场景,采用高质量版权数据集和客户私有数据集,针对性训练形成垂类场景应用模型,提供满足客户使用需求和合规需求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同时,公司结合客户的具体工作流,开发AI Agent智能体,例如:智能搜索、智能配图、智能审核、一键成片、智能媒资等。 生成式AI技术可以大幅提升公司自有的产品使用体验和服务能力,赋能上游创作者和下游使用者,为上下游的客户/用户提供安全合规、可商用的AI智能服务。同时,公司的生成式AI技术能力也可以通过开放平台,让客户能够非常便捷地集成公司的AI智能服务到工作流程中,帮助客户提升体验与效率,大大增强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 ■ 图示:基础大模型(L0)提供的是通用的模型能力,不针对任何特定使用场景;垂直领域或者行业领域大模型(L1)结合某个领域的通用知识或技能做了针对性的训练,但不针对某一个具体应用场景;最上面是场景任务模型,是在L0或L1任一种的基础上结合用户需求和使用场景所做的极具针对性的训练形成的模型,可以用于解决具体问题,提供直接满足用户需求的方案和结果。 6.产品服务 6.1内容授权一一AI赋能的数字内容版权交易平台 对于公司主营的数字版权交易业务,公司面向不同的客户群体分别提供专属平台。面向核心客户,我们通过网站vcg.com/cfp.cn,为其提供图片、视频、设计、音乐、字体等各种类型的数字内容服务,客户既可以采取单张图片购买方式获得授权与服务,满足项目型的工作需要;也可以通过年度长期合作协议的方式获得授权与服务,以满足长期持续稳定的内容需求。我们通过光厂创意VJshi.com、veer.com等电商平台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的服务。公司还通过API开放平台,与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京东、微软、剪映、金山办公、Canva、万兴科技等平台类客户达成合作,采用B2B2C模式,连接包括智能创作、广告营销、办公文档、设计工具、音视频剪辑等不同的应用场景,使得公司优质内容触达B端平台所服务的海量C端用户。 AI技术的飞速发展赋能公司版权交易平台。多模态理解大模型提供AI智能搜索、智能配图、一键成片功能帮助客户快速找到自己所需的内容;多模态生成大模型可以为用户提供在线的智能修图、智能扩展等体验,方便客户可以在线对素材进行修改和二次创作,大大提升使用者的使用体验和交付效率。 6.2内容定制一一AI驱动的创意定制服务平台 AI技术的快速迭代重塑视觉内容生产的工作流,带来了新的业务形态与机遇,凭借内容版权业务带来的海量、优质、合规数据优势,使公司通过AI技术高效完成内容定制服务,并为创作者、使用者打造一站式创意定制服务平台。 公司的内容定制服务是为客户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做,以确保最终的作品能够反映客户的品牌形象、传达特定的营销信息或者满足特殊的广告、营销、传播目的。依托公司庞大而丰富的创作者资源,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和目的,提供从PGC(专业生产内容)以及AI辅助制作等不同类型的内容定制服务。PGC内容主要包括:提供专业化的平面(摄影、设计)、视频以及虚拟制作服务;随着生成式AI技术不断演进,公司面向客户也推出了AI辅助制作的定制服务,基于内容版权业务积累的海量、优质、合规数据优势,广泛与优秀的AI创作者和模型训练师合作,为客户更加高效地完成图片、模版、短视频的个性化内容需求。公司基于合规数据和闭环生产环境,可为AI辅助制作过程中的交付内容提供版权保障,充分满足客户对内容的合规需求,形成了在该业务中的差异化优势。 公司不仅向客户直接交付内容,公司也为传媒、广告、公关等具有内容创意生产需求的客户提供一站式创意定制服务平台,凭借公司海量、优质、合规的视觉数据,通过整合创意生产工作流,为创作者提供从创意参考,AI文生图/文生视频,Lora训练、AI智能修改的一站式创意制作工作平台。客户既可以使用视觉中国图库中的内容激发灵感,寻找创意,也可以使用AI工具灵活调用优质素材,高效完成设计和修改。同时,该平台可为客户的创意行为进行存证和溯源,作为其使用、生产创意视觉内容的合规证明。 6.3 “AI agent智能体”赋能应用场景 公司拥有丰富的AI Agent智能体能力,通过开放平台赋能客户应用场景,支持API接入和MCP服务方式。客户不仅可以根据自身在媒体出版、广告营销、视觉创意、创作工具等场景下的工作流,自主调用智能搜索、智能配图、智能审核、一键成片、智能媒资等智能体能力,还可以将自身个性化的需求提交给AI Agent智能体,通过智能体对其需求的理解,调用开放平台AI智能和内容资源,形成定制化、个性化的工作流,满足客户在细分场景下全方位多层次的视觉内容需求,提高客户粘性和满意度。 6.4 数据服务 高质量、版权合规的训练数据集是可信大模型的刚需。公司凭借数据和场景优势,在生成式AI价值链中占据着关键位置,公司提供从数据采集、数据标注、数据认证、数据审核、数据授权的全流程数据训练版权合规解决方案,是国内优质视觉数据训练集的首选合作伙伴。与此同时,公司还采用联创共建模式,通过数据、算法、算力的结合,打造权益共享的行业大模型。 6.5 2C的创新应用 公司不断拓展视觉内容在C端的应用场景。针对上游创作者,公司通过全球摄影师社区(500px)为个人内容创作者提供分享交流、内容展示、大赛活动等社区服务,部分增值服务收取会员订阅费、广告服务费;针对下游C端需求,公司依托优质内容和运营经验,与华为、小米、OPPO、vivo、荣耀、联想等手机、PC电脑、pad、电视等智能终端合作,开发锁屏画报、壁纸主题、信息流、数字藏品等产品为C端消费者提供内容服务,商业模式为消费者订阅收入或广告分成;公司积极采取战略投资的手段拓展C端新业务场景,公司战略投资像素绽放PixelBloom,公司的优质内容通过核心产品AIPPT服务C端消费者办公场景,AIPPT通过向个人消费者收取会员订阅获取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对此涉及的共计323.5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拟对此涉及的共计34.4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上述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57.975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视觉中国: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7月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12月26日届满,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3.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归属股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持股总数的40%,即解锁39.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24年12月21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本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持股总数的40%,即解锁39.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办理完成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事宜,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22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31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视觉中国: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4.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0.2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4,691,151.36元。2024年8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0.0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5,596,629.09元。2024年9月,公司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5.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9月,公司上述回购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82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6. 2024年10月,公司独立董事潘帅女士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潘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补选张磊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接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廖道训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股东吴玉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8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股份质押情况。 8.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映月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3,000万元,2016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映月管理公司”),投资金额1,332.86万元,占比30%,华盖映月管理公司为华盖映月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于华盖映月基金原存续期将届满,所投资项目在基金原存续期内未能实现全部退出,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华盖映月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常州合一科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合一”)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2,000万元,由于常州合一原存续期将届满,所投资项目在基金原存续期内未能实现全部退出,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常州合一的存续期限延长;2017年,公司参与投资辽宁新兴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文创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10,000万元,由于辽宁文创基金退出期届满但尚有未退出项目,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辽宁文创基金延期;2018年,公司参与投资华盖安鹭(厦门)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安鹭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15,000万元,华盖安鹭基金尚在基金退出期内,所投资项目尚未实现全部退出。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0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5)0800040号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146,641.40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1,858,757,902.13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672,680.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67,268.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219,130.27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14,691,151.36元,减去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5,596,629.09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88,336,762.10元。公司期末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699,578,636股为基数。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1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9,094,522.27元,加上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5,596,629.09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691,151.3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33%。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其他说明 若在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9,890,964.26元,占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2.88%,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677.23万元、4,628.02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资产的1.84%、1.08%,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0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年度收付款计划及融资安排的基础上,2025年度,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审批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 (二)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7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1至6层101内5层503 法定代表人:柴继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摄影扩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版权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0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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