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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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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7,789,7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行业发展概况
  2024 年是中国实现“十四五”环保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双碳”战略纵深推进的攻坚阶段,也是我国环保行业加速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因地制宜推动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意义更加凸显,重点工业行业的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加快推进。
  2024年,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在政策深化与技术迭代的双重驱动下加速推进。国务院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强调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
  2024 年 3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
  2024 年 7 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同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从 产业、交通、能源、城乡建设等多个方面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2024年11 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提出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优 化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等多重措施。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节能环保工作委员会发布了《钢铁行业超低排BAT技术清单》,该清单的发布进一步高质量推进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效地推广了成熟可靠的钢铁超低排放技术。水泥、玻璃、焦化等行业烟气深度治理也在全面开展,中国水泥协会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水泥行业将成为继电力行业和钢铁行业之后,我国第三个全面启动超低排放的重点行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较2021年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0.5个百分点,燃煤电站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燃煤小锅炉淘汰取得积极进展,废旧锅炉规范化处置和回收利用水平有效提升。
  烟气治理行业受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较大,具有很强的政策驱动性。同时,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对本行业会有较大影响,非电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市场挑战与机遇并存。
  2024年,中国CCUS行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迈进。国家能源局联合多部门发布《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将CCUS纳入战略性技术攻关目录,明确支持建设千万吨级产业集群,并推动《二氧化碳地质封存工程环境风险控制要求》等关键标准落地。科技部更新《中国CCUS发展技术路线图》,提出2030年前形成产业化能力的目标,同步推进百万吨级全流程示范项目,如中石油新疆千万吨级驱油封存基地和华能集团煤电全流程示范工程。延长石油建成了我国首个获CSLF国际认证的全流程一体化CCUS项目,为煤化工行业二氧化碳捕集提供标杆案例。
  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和我国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在实现各国二氧化碳减排目标保障能源安全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凸显。我国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对CCUS技术需求巨大,加快构建CCUS产业链对处理好低碳转型的新旧产业衔接,统筹高质量发展与大规模减排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然而,我国CCUS产业体系尚未形成,亟需加强与碳中和目标相匹配的CCUS产业总体布局。
  2024年,政策红利与研发突破形成合力推动了钠离子电池产业化进程。国务院及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将钠离子电池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方向,支持其在大规模储能、低速电动车、智能电网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科技部启动"新能源电池技术攻关专项行动",聚焦钠离子电池能量密度提升、低温性能优化及长循环寿命研发,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与此同时,广东、江苏等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出台地方性补贴政策,鼓励建设钠电材料中试基地与GWh级产线,加速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布局。
  钠离子电池作为新能源转型的重要抓手,其产业化进程在2024年取得阶段性突破。尽管核心材料体系与生产工艺仍面临界面稳定性、负极适配性等技术瓶颈,但头部企业已实现磷酸盐系钠电池装车,并在分布式储能场景完成商业验证。行业呈现"应用倒逼研发"特征,钠电较锂电池成本低的优势在储能招标中逐步显现,但受制于产业链配套不完善,实际降本空间尚未完全释放。当前,行业头部企业加速推进万吨级正极材料产能建设,标志着我国钠离子电池产业化进入从"实验室创新"向"市场化突围"的关键转型期。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起草了中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YB/T 4416-2014《焦化行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标准》,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资质、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资质、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公司低温SCR脱硝催化剂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制备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低温SCR脱硝工艺与装备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多项技术、产品入选《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名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2024年,公司自主研发的TX-1吸收剂技术(CCUS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吸收剂的抗氧化能力对比竞品提高20-300倍。“烧结机头烟气低温 SCR 脱硝技术与装备”项目,荣获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碱回收炉烟气低温SCR脱硝技术与装备”荣获2024年度安徽工业精品。“钠离子电池聚阴离子正极材料的改性及应用”获2024年度马鞍山市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立项。钠电正极材料一一高首充磷酸焦磷酸铁钠荣获“钠电行业年度创新产品奖”。公司低温SCR催化剂、碳捕集吸收剂、钠电正极材料等被安徽创新馆收藏展览。公司获评安徽省环保产业优秀企业。公司子公司马鞍山方信获评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委省政府授予董事长“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荣誉称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同兴生产厂“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2024年,公司还参与制定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1项(《烟气脱硝催化剂化学成分分析方法》)、CCUS团体标准2项(《二氧化碳捕集吸收溶液测试方法》、《二氧化碳捕集、运输与封存工艺技术规范》),进一步提升了行业影响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非电行业烟气治理综合服务商,主要为钢铁、焦化、建材、垃圾焚烧等非电行业工业企业提供超低排放整体解决方案,包括除尘、脱硫、脱硝项目总承包及低温SCR脱硝催化剂。从工艺设计、设备开发与制造、组织施工、安装调试服务,到配套脱硝催化剂的生产等,公司业务涵盖了烟气治理全过程。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1、烟气治理工程服务
  烟气治理即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对烟气中存在的颗粒物、硫氧化物及NOx进行处理,降低其排放浓度。根据污染源的不同,大气污染治理可以被分为若干子行业,其中固定源大气污染治理主要包括VOCs废气治理和烟气治理。烟气治理按行业属性可分为电力行业和非电行业烟气治理两大类。电力行业烟气治理主要是指火力发电行业的烟气治理,非电行业烟气治理是指焦化、钢铁、建材等非火电行业的烟气治理。公司主要从事非电行业烟气治理。
  按治理污染物的不同,烟气治理又可以细分为除尘、脱硫、脱硝等,具体情况如下:
  (1)除尘是指从烟尘、粉尘等含尘气体中去除颗粒物以减少其向大气排放的技术措施。目前市场上通常采用机械式除尘、电除尘、过滤除尘、湿法除尘和新型复合除尘等五类除尘技术,其中布袋除尘(过滤除尘)、电除尘和电袋复合除尘是我国目前主流的除尘技术。
  (2)脱硫是指除去烟气中的硫及其化合物(主要为SO2)。按照脱硫过程中是否加水和脱硫产物的干湿形态,烟气脱硫技术可分为干法脱硫、半干法脱硫和湿法脱硫三类。
  (3)脱硝是指去除烟气中NOx。SCR脱硝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和SNCR脱硝技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技术)是目前十分成熟的两种烟气脱硝技术,其中SCR脱硝技术以其较高的脱硝效率,成为应用最为广泛的烟气脱硝技术。
  公司的烟气治理工程服务涵盖了从除尘、脱硫、脱硝到配套设备和催化剂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国内少数同时掌握干法、半干法、湿法脱硫,低温SCR脱硝,以及超细粉尘脱除等超低排放技术的综合服务商,烟气治理技术先进、工艺路线丰富,可根据业主方的烟气工况和要求进行个性化设计,以满足达标排放需求。
  公司采用的工艺路线主要有:干法脱硫+除尘低温SCR脱硝一体化、SDA半干法脱硫+除尘低温SCR脱硝一体化、CFB半干法脱硫+除尘+GGH换热+低温SCR脱硝、低温SCR脱硝+余热回收+GGH换热+CFB脱硫+除尘、湿法脱硫+GGH+热风炉配热+低温SCR脱硝、低温SCR脱硝+余热回收+湿法脱硫+湿式除尘。
  2、烟气治理产品
  (1)低温SCR脱硝催化剂
  SCR脱硝催化剂是在SCR脱硝过程中促使还原剂与烟气中的NOx在一定温度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从而选择性地将NOx转化成氮气和水的触媒,是脱硝系统的核心部件。
  公司生产的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相比高温SCR脱硝催化剂而言,可以有效地降低运营成本、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NOx的达标排放,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社会、经济价值。
  (2)脱硝设备
  公司生产的脱硝设备有单仓脱硝设备、并联多仓脱硝设备及除尘脱硝一体化设备。其中除尘脱硝一体化设备为公司典型设备,该设备采用下部除尘、上部脱硝的集约化设计,将除尘模块、脱硝催化剂原位解析再生系统、喷氨系统和脱硝模块进行合理的一体化集成,具有减少温降、节约能源等特点。
  (3)除尘设备
  公司除尘设备主要包括脱硫系统配套除尘设备、焦炉地面除尘站设备、高压氨水侧导系统设备及其他环境除尘设备。
  (4)碳捕集吸收剂
  碳捕集吸收剂是一种用于捕获工业烟气中二氧化碳(CO?)的材料介质,公司TX系列碳捕集吸收剂的抗氧化能力对比竞品提高20-300倍,助力企业实现碳减排目标。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环保工程总承包及催化剂供货与服务。工程总承包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按合同约定,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
  1、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大多属于非标的定制化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业务合同制定生产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相关产品交由生产部负责生产,烟气治理服务交由项目运营中心负责现场实施并配合业主方完成项目验收。
  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设施,核心装备由公司自行生产,其他部件主要由公司对外采购。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一般会根据订单的安排按需采购。对于通用性材料,按批量进行采购。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制度及内部控制流程,并根据相关内控制度对各采购环节进行有效管控。公司已经与众多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采购管理平台,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供应安全和产品品质。
  3、销售模式
  因客户需求差异较大,公司产品和服务为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呈现出非标准化和定制化特点,因此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公司已建立了稳定高效的营销服务网络,并与客户群体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客户中拥有良好的声誉和信赖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披露的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39,035,310.5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921,733.0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92,173.31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05,483,686.04元,减报告期执行2023年利润分配7,349,932.00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0,563,313.81元。
  出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933,500股后的股数127,789,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8,336,91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35,100股,回购金额20,006,7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8,336,910.00元(含税),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58,343,689.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9.4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3年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
  (2)公司 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933,500股后的股数127,789,700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38,336,910.0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8.21%。公司2022-2024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78,352,362.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61,486,918.14元的127.43%。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致力于企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商票保贴、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等。
  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信”)、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方信”)、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方信”)提供担保,2025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0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可以在被担保对象之间互相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01-04
  2、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工业区内(北京胜利伟业印刷机械有限公司)1幢2层218
  3、法定代表人:郑光明
  4、注册资本:4,005.11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销售专用设备、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脱硝净化蜂窝材料、脱硝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北京方信81.77%股权
  7、其他说明: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12-22
  2、注册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镇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解道东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环保技术研发及推广;除尘设备、空气净化装置、脱硝设备销售;脱硝净化蜂窝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北京方信间接持有安徽方信81.77%股权
  7、其他说明: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03-20
  2、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省精细化工基地和马路30号
  3、法定代表人:郑勇
  4、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环保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北京方信间接持有马鞍山方信81.77%股权
  7、其他说明: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涉及的新增额度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对本次担保的相关说明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指融资类担保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此类担保有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为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低温SCR低温脱硝催化剂主要生产企业,公司充分了解并能掌控上述被担保人的经营决策、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现金流向,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的总额和余额均为6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5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含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南芯科技,莱斯信息、永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贝,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黄山旅游、洁雅股份、神剑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乐轩,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黄山旅游、同兴科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天华新能、八方股份、柏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高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姚贝、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乐轩、项目质量复核人卢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详细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辞任及提升董事会决策能力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现董事会提名具有行业经验与专业背景的何洪先生、沈博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的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洪:男,195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职于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1998年9月至今任北京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2年1月至2016年8月任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8月至今任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何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沈博磊:男,199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任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芯研发工程师;2023年3月至今,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钠电研发工程师。
  截至目前,沈博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7.00亿元。
  5、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投资品种: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合理布局资产,创造更多收益,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
  7、实施方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自有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人民币7.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1.11%,故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214.4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拟计入的会计期间
  上述预计的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一)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14.42万元,将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14.42万元,利润减少已体现在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了2024年度工作回顾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933,500股后的股数127,789,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8,336,91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确保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00亿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续聘期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辞任及提升董事会决策能力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现董事会提名具有行业经验与专业背景的何洪先生、沈博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绩效考核管理原则性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执行与落地,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进一步完善绩效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公司修订了《高管绩效考核管理原则性方案》。
  关联董事郑勇、初宏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所有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的第9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提案10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 - 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以收到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初宏洲 徐守号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7
  2、投票简称:同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或填入同意的股数,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或单位)持有同兴科技(003027)股票,现登记参加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曙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确保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00亿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87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0.1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9,183,7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80,737,857.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88,445,842.2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7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4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06.9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216.0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628.5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548.45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得投资收益893.96万元。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和前次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转入公司一般户,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注: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包含前期以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而待置换的金额1,106.86万元,随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该部分金额已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24日及25日,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25200104002459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50177710800000845、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306073019100132666、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99510100121816666、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51906931810501。2021年2月19日,公司分别与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和孙公司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创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23日,公司分别与孙公司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创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17日,公司分别与首创证券、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4259652888、孙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2759641839、孙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78260389589、公司在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0000301775110300000083。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347.7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的募集资金于2021年1月份陆续转入一般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获得收益142.95万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结项或终止,其中,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2,621.32万元;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0.05万元;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663.96万元;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终止,募集资金剩余8,785.59万元。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转入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转入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与《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差异29.74万元系账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2: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累计使用金额较投资总额多319.30万元,系该账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等到期结转使用所致。
  注3: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尚未达到付款条件,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注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使用金额较投资总额多64.92万元,系该账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结转所致。
  注5:本年投入金额包含前期以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而待置换的金额1,106.86万元、随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该部分金额已置换。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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