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268.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现金收购陕西延长石油兴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新能源公司”)80%股权,该项交易于2024年3月31日完成交割,兴化新能源公司成为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与兴化新能源合并前后均受延长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兴化新能源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当期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2023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二)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对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5-012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担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伟,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文化长城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燕萍,注册会计师,2014年3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秦川机床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永平,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百集团、三木集团、福建高速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燕萍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永平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质量进行检查,于2023年12月28日决定对王永平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及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41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1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41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一致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均一致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公司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办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线上交流,在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持续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薛宏伟先生、独立董事任妙良女士、总会计师胡明松先生、董事会秘书贾三宝先生。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活动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16:00
  活动地址: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
  网址:http://irm.cninfo.com.cn
  二 、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15:00前
  访问https://irm.cninfo.com.cn/interview/collect/questionCollect进入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3年现金分红方情况及相关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4014340010号),2024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851,079.27元,2024年度母公司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为870,734.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未分配利润219,914,416.4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6,604,593.47元。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虽均为正值,但公司报告期内亏损,且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亏损,现金流大幅减少。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工,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公司 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 2024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由公司董事会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状态、当期业绩情况等多重因素后提出的,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自主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化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发布数据资源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2024 年12 月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并按要求的施行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及数据资源暂行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 号和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其他相关会计政策不变,均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及数据资源暂行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以前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风林、任妙良、刘希章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5】24014340010号)。《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年报全文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摘要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202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黄风林先生、任妙良女士、刘希章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联方董事韩磊先生、薛宏伟先生、石磊先生、郭尊礼先生、曹杰先生、王彦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协定存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随时取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写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1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是公司首次披露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报告真实、客观地介绍公司 2024 年度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和成效,并积极回应利益相关方的期望与关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一季报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以上第3、4、5、6共4项议案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载有会计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原稿。
  4、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及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中。行使投票权时,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信用交易投资者的投票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所以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如有)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参会登记的,受托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2025年5月22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魏小元 李楠
  联系电话:029-38839913/9938 传真:029-38822614 邮编:713100
  5、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9”,投票简称为“兴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为:
  ■
  ■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军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以前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2、3、4、5共4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5-018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协定存款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随时取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3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3,325,06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3元/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99,999,999.86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110,731.8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6,889,26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4)000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人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协定存款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随时取用。
  上述协定存款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详见刊登于2024年1月29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1、投资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该协定存款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4、收益的分配
  公司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协定存款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协定存款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随时取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侵犯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