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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小模数齿轮及相关产品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汽车齿轮、减速机及其配件、电动工具齿轮、智能家居齿轮和安防齿轮等,其中,减速机配件主要指减速机中的核心部件精密齿轮。公司主要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等领域。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应用十分广泛,按产品应用领域和功能可以划分为汽车齿轮、减速机及其配件、电动工具齿轮、其他齿轮以及设备和刀具等。 ■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基于未来业务发展和海外市场拓展的需要,拟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精密传动结构产品项目,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相关全资子公司、购买或租赁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截至到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子公司注册,夏厦越南的生产设备在安装调试中。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63元,共计募集资金831,265,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375,9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9,889,1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2,500,000.00元和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7,432,602.0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56,497.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8,151.95万元,经公司2023年12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151.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0004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18,151.95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3.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4.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说明 根据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二期基建工程延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0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04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075,260.4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7,319,034.5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5,731,903.46元后,2024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1,587,131.1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29,492,901.49元,扣减当年分配股利50,034,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1,046,032.59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5,614,217.21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1,046,032.59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10,106,0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28%。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1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6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0,044,000.00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12月完成上述利润分配。 综上,公司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为2,015.00万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4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90, 048,620.96元、175,298,276.03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0.17%、8.97%,均低于50%。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 (下转B2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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