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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7,261,4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中:回购专用账户中8,593,661.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生产坚果炒货类休闲食品。经过多年的发展,产品线日趋丰富,公司产品有洽洽红袋香瓜子、洽洽蓝袋风味瓜子、洽洽小黄袋每日坚果、洽洽小蓝袋益生菌每日坚果、每日坚果燕麦片、坚果礼盒等。公司凭借稳定原料基地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是中国坚果炒货行业的领军品牌,产品远销国内外近7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2024年,根据沙利文认证,洽洽品牌瓜子连续5年全球销量第一。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对各采购BU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辅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各事业部采购BU负责原料的采购,各采购部门采取“透明采购、集体采购”。葵花籽原料部分采用“公司+订单农业+种植户”的采购模式,既保障原料来源,又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做出了贡献;另一部分为代理商和合作社采购模式。其他物资主要采用年度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和物资价格,并根据生产订单计划,实施按订单采购,有效降低资金占用,提升采购质量。 2)销售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经销商为主的全球性营销网络,同时积极拓展新渠道,拥有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销售模式。公司构筑营销委员会、市场品牌中心、品类事业部、国内销售事业群和海外事业部以及各销售战区、电商事业部、B端事业部的架构体系,实现对消费者需求的快速反应,推动新品的迅速决策和市场推广。 ① 经销模式及其他模式 国内销售部分,公司直接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经销商一般在发货前预付货款,公司根据经销商的订单发货。经销商自行提货的,公司在发货后确认销售收入并开具发票;需由公司送到指定地点的,物流公司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销商收到货并签字确认后,公司确定销售收入并开具发票。 国外销售部分,公司设有海外事业部专门负责国际市场的开拓和销售,采用国外经销商经销的方式销售,目前产品主要出口到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在此模式下,公司根据国外经销商的订单发货,在货物已装船发运并取得装运提单、完成报关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将经销商按区域分为南方区、北方区、东方区及海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1380个经销商,其中国内有1272个经销商客户、国外有108个经销商客户。公司同时积极拓展新渠道,包括TO-B团购业务、餐饮渠道合作等。 经销和其他渠道2022年-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占比如下: ■ ② 直营模式 公司的线下直营客户主要包括知名国际大型连锁商超(如沃尔玛及山姆、大润发等)、零食量贩系统等。公司与直营客户签订年度购销合同,客户发出订单订货,订单注明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公司根据订单组织发货配送,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对方收货后公司确认收入,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对账结算。电商作为公司重要的直营渠道,是公司品牌的传播和品牌战略实现的阵地、主航道产品的重要销售渠道、新品孵化重要平台、全域营销的重要窗口,通过天猫、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销售产品。公司合作的电商平台均为知名度高、资金实力强的大型企业,对其销售时,公司根据与客户合作的具体情况,给予了一定的信用期,合作情况一直保持良好。 直营渠道2022年-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占比如下: ■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生产加工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保证食品安全和产品品质。公司在销售地和生产地,按照就近原则,设置原料地生产厂和销地生产厂,便于就地生产,贯彻新鲜战略和节约物流成本。公司目前在合肥、哈尔滨、包头、重庆、长沙、滁州、阜阳以及泰国等10地均设立了生产基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9,216,469股,持股比例为1.8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6月20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4]4718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回购股份事项 1、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6元/股(含)。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0)。2023年9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3日、2023年12月6日、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3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4月3日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14,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5%,最高成交价为38.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931,888.62元(不含交易费用),完成了本次回购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70元/股(含)。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2024年6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截至2024年7月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504,76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9%,最高成交价为29.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7,550.68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28.53元/股,完成了本次回购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3、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48元/股(含)。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9%,最高成交价为29.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327,6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账户共持有公司股份9,216,469股,占公司股份的1.82%。 (二)对外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创味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广州绝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绿叶水果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沙绿叶水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水果连锁品牌及水果产业上下游,有助于公司在该类渠道中的业务拓展。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创味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2,500.00万元人民币,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5%;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4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2025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对2025年度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13,50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666.52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4名关联董事(陈先保先生、陈奇女士、陈冬梅女士、陈俊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先保先生,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因关联人数量较多,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交易按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坚果派农业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经发 ; 3、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 4、住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以北莲花路东总部办公楼2幢2楼201-203室; 5、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收购(除粮、油、棉、种子);苗木的培育、研发及销售;农副产品(限食用农产品)、农资销售;农机服务;农业技术推广;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9,112.58万元,净资产8,549.3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7,410.20万元,净利润92.12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坚果派农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联营的公司,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占比70%,本公司持股占比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坚果派农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经核查,坚果派农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贵州君台厚酱酒业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佘小兵; 3、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4、住所: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文华街道复兴酒业园区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5,250万元,净资产55,13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435.82万元,净利润-481.62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贵州君台厚酱酒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经核查,贵州君台厚酱酒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陈先保 3、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599号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管理;农副产品(除粮、油、棉) 、电线电缆、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医疗器械一类、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钢材、木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包装材料、金属材料、压缩机及配件、混凝土、重油(除危险品)、铜、铅、锌、矿产品、有色金属矿产品及成品、贵金属矿产品及成品的销售;自有物业服务及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809,325.77万元,净资产1,079,671.96万元,2024年1-9月份营业收入523,985.26万元,净利润68,168.60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股下的企业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经核查,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企业本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除本公告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方案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9,480,766.9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0,887,618.84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149,581,970.7元,减去2024年已分配利润501,540,647.00元,加上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入留存收益218,902.00元,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279,147,844.54元。 鉴于2024年度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497,261,431.00股(公司总股本505,855,092.00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库存股8,593,661.00股得出,最终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1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497,261,431.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9,335,795.20元。如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46,597,226.20元。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85,969股,回购股份总成交金额为171,567,041.7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818,164,267.9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6.31%。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注:上表中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金额及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并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 民初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施琪璋,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广信股份、洽洽食品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洽洽食品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龙,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洽洽食品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亚琼,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时代出版、皖新传媒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施琪璋、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龙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亚琼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 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通 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 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的审计服务。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使用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可转债融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鉴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可转债融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8,84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344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0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合1,484.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516.0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2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以上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建设: ■ 历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2011年3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9,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1,064.20 万元人民币投资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根据2014年4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980万元人民币追加投资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2、根据2011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0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奥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6,892万元人民币投资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 3、根据2012年5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036.59万元人民币投资供产销全流程业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4、根据2013年4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8,541.26万元人民币改造公司总部生产基地项目;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8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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