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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皖0111民初348号。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用途: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5)回购数量:按照回购金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6.5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615,384股至7,692,30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至1.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的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价及投资者利益等因素,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50元/股(含),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若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15,38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2%;若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692,3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6%。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的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提前届满。 另外,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6.50元/股分别进行测算,公司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692,307股和4,615,384股。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按回购数量上限7,692,307股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2、若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按回购数量下限4,615,384股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314,381.25万元,货币资金为42,791.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2,409.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55%,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为1,650.75万元。 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金额全部使用完毕,按照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公司回购资金占总资产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分别为1.59%、3.08%。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根据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后续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关于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 2、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1:肖小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程皓锋,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仲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3.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5.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已对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协议并确定其2025年度的报酬。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和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四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为下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 (一)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26,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块海茂路两侧、滨富路北侧地块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经营范围:风机、电机、机电产品、充电器、仪器仪表、智能车载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究、开发,风机、电机、充电器、仪器仪表、智能车载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风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7,444.03万元,负债总额7,843.53万元,净资产39,600.50万元,营业收入29,815.60万元,净利润1,138.55万元(已经审计)。 (二)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1幢501室 法定代表人:方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合并,公允调整):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6,467.72万元,负债总额75,419.02万元,净资产21,048.70万元,营业收入51,375.80万元,净利润-999.15万元(已经审计)。 (三)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3,6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冈县龙山镇学田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邓祥生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风机,风扇,电机,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909.67万元,负债总额7,366.39万元,净资产19,543.29万元,营业收入26,720.38万元,净利润1,997.94万元(已经审计)。 (四)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路西村 法定代表人:吴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合并,公允调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9,865.70万元,负债总额36,764.57万元,净资产3,101.13万元,营业收入4,133.32万元,净利润-580.92万元(已经审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等依据被担保公司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确定后,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2025年度的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有利于降低子公司财务费用,保障子公司稳健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控,降低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41,6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5.6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本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4 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8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单位:元): ■ 2024年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涉及调整首次执行本年度调整金额(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公司”)于 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梳理,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通过资产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 公司2024年度共计提减值损失6,348.88万元。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在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性质、客户和风险程度等信息,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091.43万元,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转回313.63万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1)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2024年,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本年度商誉减值主要对子公司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1,063.32万元,爱绅科技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1,835.46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末公司根据上述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66.8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6,348.88 万元。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了《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上午09:30-11:30。 3、接待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公司一楼会议室)。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罗阳茜;电话:0576-82655833;传真:0576-82655758。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吴晓明先生,公司总经理江澜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俊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翟峰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赵克薇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后,点击“网上说明会”,搜索“亿利达”参与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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