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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包括特种装备、超硬材料、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三大业务板块。 (2)报告期行业发展变化及市场竞争格局 ①特种装备业务板块 从国际形势走向来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变化愈发复杂,地区冲突和不稳定因素增加,世界各国进一步加大对国防力量的投入,对特种装备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增加。我国提出了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特种装备行业信息化、智能化、无人化发展方向更加明确。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石,特种装备行业在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国家战略推动下,正处于关键的历史发展阶段。 公司特种装备业务坚持服从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坚决履行强军首责,聚焦实战,强化需求牵引,注重创新驱动、体系建设、集约高效,全面服务各军兵种建设。 ②超硬材料业务板块 2024年,超硬材料行业受全球经济波动及下游需求结构性调整影响呈现分化态势,传统工业领域用金刚石产品市场进入周期调整阶段,量价承压明显;消费领域培育钻石受印度CVD产能释放冲击,毛坯钻价格持续下探,但美国等核心消费市场需求韧性较强,行业加速向饰品消费领域渗透。 中南钻石作为全球超硬材料龙头企业,依托全流程自主可控技术优势,持续巩固工业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地位;面对培育钻石竞争压力,公司柔性调整工业金刚石和培育钻石产能,并形成了“高温高压+CVD两条技术路线”、“两个细分领域产品”优势互补的战略布局,建立了定向需求导向机制,灵活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有效应对培育钻石市场变局。 ③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业务板块 2024年专用汽车行业在“双碳”政策驱动下呈现结构性分化,危化车、冷藏车及厢货类产品需求受物流升级、冷链扩容等利好支撑,但行业整体同质化竞争加剧,红宇专汽作为危化车、冷藏保温车及厢货类产品的主要供货商,在细分市场遭遇激烈竞争,经营业绩阶段性承压,通过不断强化技术差异性与成本管控能力,进行智能化、高端化转型以应对新一轮行业洗牌。 2024年汽车零部件行业在新能源转型与智能化升级的影响下稳健发展,但头部企业凭借全球化布局与智能化转型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市场挑战与机遇并存。北方滨海工程机械零部件板块通过工艺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大客户主机厂配套体系,积极向结构件、总成件等方向发展,力争实现全系列化配套,汽车零部件板块加快转型升级,积极探索新的产业链延伸路径;银河动力发动机活塞缸套等产品持续优化高附加值产品结构,以应对行业技术迭代压力及成本控制瓶颈。 (3)公司行业地位 ①特种装备业务在专业领域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部分产品为国内独家生产。 ②超硬材料业务主要包括人造金刚石、培育钻石、立方氮化硼等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工业领域、消费领域、高端及功能性领域,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工业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产销量、综合竞争实力、技术能力均居全球第一。 ■ ③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业务 红宇专汽专用汽车在国内同行业享有良好声誉,主要从事冷藏保温车、爆破器材运输车、医疗废物转运车等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其中爆破器材运输车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冷藏保温车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 汽车零部件:银河动力发动机活塞缸套、北方滨海厢式挂车零部件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具有一定优势,并积极拓宽市场形成新的增长点。 (4)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超硬材料行业进入周期性调整,各细分市场需求量下降幅度超过50%,且新进竞争对手数量增多,市场形势严峻,专用汽车同质化产品较多,竞争激烈。面对深刻变化的内外部环境,为保证超硬材料、爆破器材运输车市场第一的市场份额,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并取得积极成效,保证了工业金刚石世界第一的市场份额、爆破器材运输车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地位。同时特种装备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核心竞争力不断加强;超硬材料板块通过以价换量积极应对市场周期性调整,牢牢稳住工业金刚石“基本盘”,为公司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业务积极拓展新的产品领域,推进产品结构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5-1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分别为魏军先生、王新星先生、刘中会先生、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2人,董事杨守杰先生和魏武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分别委托魏军先生和张建新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董事会所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听取《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听取了独立董事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天健审〔2025〕1-1162号审计报告。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8,432.04万元。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坏账的核销处理。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包括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在内的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内部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为包括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在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内部委托贷款。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内部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魏军先生、王新星先生、杨守杰先生、刘中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魏军先生、王新星先生、杨守杰先生、刘中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董事魏军先生、王新星先生、杨守杰先生、魏武臣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科研计划及经费预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科研计划及经费预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要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要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听取《关于2024年度依法治企总结报告的议案》 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依法治企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5日在南阳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5-1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人,分别为郭建先生、郭世峰先生、温志高先生。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监事2人,监事郭十奇先生、魏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分别委托郭世峰先生、温志高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监事会所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天健审〔2025〕1-1162号审计报告。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8,432.04万元。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坏账的核销处理。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为包括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在内的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内部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为包括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在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内部委托贷款。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内部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郭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郭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4年度非职工代表监事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非职工代表监事报酬议案,监事郭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5-1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5〕1-116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325,955.94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不满足《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实际经营状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6.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5-19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 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基于组合及单项评估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具体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如下: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 2.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信用损失合计 3,012.0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420.00万元。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8,432.04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20.51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7,820.51万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经审核,与会委员一致认为: 公司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五、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5-20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坏账核销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营过程中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45.47万元、其他应收款221.81万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公司对核销的应收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并继续催收款项。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经审核,与会委员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坏账核销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坏账核销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5-2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804,0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3元,共计募集资金204,759.2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28.1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13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交易对方支付的本次并购交易中的15%现金对价共计36,186.92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2,944.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金额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6,890.61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1,300.00万元;本期募集资金账户支出25.22万元,归垫资金,已经于2025年4月11日归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7年1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中信证券与存放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向东)、中信证券与存放北方向东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阳)、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北方红阳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北方滨海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宇)、中信证券与存放北方红宇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特种)、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江机特种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驻吉化公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建行淄博博山支行37050163644100000242,已经于2023年12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1月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永久补流,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账户永久补流资金未全部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XX研发条件建设项目为科研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建设,重点解决了在产品研制过程中存在的条件不足等问题,补充了产品研发设计、工艺试制和检测及实验等方面的条件,满足了部分产品研制需要,保障了科研产品的研制进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10月16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对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设备工程等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前后,项目建设目标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722.92万元。完成机加工房等5个工房改造或建设,已完成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主要工艺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其他建设内容按照计划逐步开展。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670.4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准备中。 [注3]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一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XX条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对XX条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设备工程费等投资明细进行调整,调整前后,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以及建设目标保持不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7,002.30万元。项目已进行部分科研开发、信息化、数字化生产等方面建设,完成机加装配工房及周转库房等建设,其他建设内容按照计划逐步开展。 [注4]经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11月12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江机特种将xx 及 xx 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用于xx 研制保障及 xx 生产条件建设项目建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17.47万元,主要对产品仿真条件、零部件筛选条件等方面进行建设投入,其余建设内容按计划推进中。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17.47万元,主要对产品仿真条件、零部件筛选条件等方面进行建设投入,其余建设内容按计划推进中。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5-22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2025年度内部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包括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在内的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内部委托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合同签订及具体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各子公司资金状况,为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本部和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拟分别利用自有资金2亿元和6亿元,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包括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阳)在内的其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资金支持,用于补充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额度内子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滚动使用,全资子公司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内部委托贷款指导利率,控股子公司北方红阳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财务公司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魏军、王新星、杨守杰、刘中会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5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由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新 注册资本:63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6734U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财务公司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码:L0012H211000001。 财务公司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 ■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四年度》(信会师报字[2025]第ZG30113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30114号)。2024年末财务公司总资产11,898,565.56万元,总负债10,442,219.74万元,净资产1,456,345.82万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52,212.96万元,全年实现综合收益总额53,536.70万元。 3.构成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 本公司和财务公司皆为兵器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兵器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 4.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部和子公司中南钻石拟分别利用自有资金2亿元和6亿元,通过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包括北方红阳在内的其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资金支持,用于补充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额度内子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滚动使用,全资子公司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内部委托贷款指导利率,控股子公司北方红阳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四、风险评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230114号),认为财务公司2024年度严格按原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是为支持包括控股子公司北方红阳在内的其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兼顾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北方红阳利息支出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对公司收益无重大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兵器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对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能与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更有效率的沟通,可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本次关联交易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能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综合授信累计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综合授信累计发生金额20,118万元,未超过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包括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在内的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内部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与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部和子公司中南钻石拟分别利用自有资金2亿元和6亿元,通过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包括北方红阳在内的其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资金支持,是为了补充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且为控股子公司北方红阳提供的贷款利率不低于其同期从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5-2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有关说明 (1)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议案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5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4.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法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4日上午12: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刘广论 邮箱:zqswb@zhongnan.net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通讯地址: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邮编:473000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9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面的方框中选择一项,以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5-1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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